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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用人单位里的规章制度?

每个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这是一个企业顺利运行的保障。一般来说,员工应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还可以依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总是从保障企业运作的目的出发制定的,而不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因此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但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对劳动者不利,现在许多用人单位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愿意为自己的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因此也制定了许多有利于劳动者身心发展的制度,例如每年安排员工一次免费体检,安排员工集体出游等。对于规章制度,员工应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呢?以下是几个原则:
    
     1.规章制度的内容。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上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政策相矛盾。如果有矛盾,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要其改正。如果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还可以通过调解、举报,甚至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求得救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纪律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对遵守纪律作出承诺,违反劳动纪律同时构成违反劳动合同。而劳动纪律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通过,或者征求工会的意见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否则,单方解除行为无效。如工会认为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不恰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4.规章制度必须公开告知全体职工,对于没有公开告辞的规章制度,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也不承担后果。
    
     如果中员工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用人单位也按照该规章制度给予了员工处分,如员工对此不服,可以按照劳动争议提起仲裁或诉讼呢?在上海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特定性、阶段性的不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的处分,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正常管理的行为。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作出的处分决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用人单位的经济性扣、罚行为影响了员工的基本生活时,劳动仲裁、诉讼等救济机关才会出面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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