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到底多少?
问:我是某合资公司财务部经理,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该合同将于2003年9月到期。最近人事部找到我,对我说起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事,并告诉我公司愿意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向公司提出自己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十二年,希望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人事部向总经理汇报后于今年七月和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我虽然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私下有点忧虑,因为按照公司的合资合同,公司还有十年的合同期,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公司在十年合同期满后解散,我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呢?我的劳动合同期限到底是多少年?
答复:你公司的合同期还有十年,在这十年中若公司被撤销,或十年以后公司解散,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因此终止,如果十年以后公司的投资方又延续了合资合同,公司将继续经营,公司与你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将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订立后,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事项,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解除。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等于一成不变,一旦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条件,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你公司若在十年后被撤销或解散,则为《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的终止情况之一,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会因此而终止;如果十年以后公司的投资方又延续了合资合同,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与你的劳动合同直至你和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或你退休、退职、死亡为止。不过上述这两种情况的前提条件都是没有出现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即未出现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答复:你公司的合同期还有十年,在这十年中若公司被撤销,或十年以后公司解散,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因此终止,如果十年以后公司的投资方又延续了合资合同,公司将继续经营,公司与你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将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订立后,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事项,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解除。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等于一成不变,一旦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条件,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你公司若在十年后被撤销或解散,则为《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的终止情况之一,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会因此而终止;如果十年以后公司的投资方又延续了合资合同,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与你的劳动合同直至你和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或你退休、退职、死亡为止。不过上述这两种情况的前提条件都是没有出现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即未出现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