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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零工资”打工可行吗?

我是即将毕业的2005届应届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是我目前最大的苦恼。我在报纸上看到,外地有大学生为了获得一个机会,向用人单位提出在一段时间内不要工资白打工,就是人们常提到的那种“零工资”打工。我想问,这种方法可行吗?
    
     这种方式看上去好像有点道理,而且也行得通:对于大学生来说,既然企业不信任自己的能力,那我就试工给你看,而且不要你的工钱,你不损失什么,总可以了吧。如果你满意,我就留下,即使不满意,我也获得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双方都不吃亏。
    
     但是事实上,这种想法只不过是大学生的一厢情愿。因为当记者把这一问题抛给几位hr时,他们的反映完全一致:“我们不会要。”
    
     理由是:这很可能带来劳动人事纠纷。按照相关法规定,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以及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劳动,必须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最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接受大学生“零工资”就业,那他就违法了。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和大学生之间只是事实用工,而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大学生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随意性很大,而企业的工作具有相对的持续性,因此企业不可能放心把工作交给一个随时可能走人的非正式员工来做。
    
     权衡利弊之下,一般负责任的企业是不会采用“零工资”就业这一用人方式的。
    
     hr也提醒大学生,退一步说,如果你真的遇到一个接受这种方式的企业,那倒要多留一个心眼。你想,一个希望无偿占有他人劳动,不依法偿付劳动报酬的企业会是一个重视人才的企业吗?你在这样的企业里干又能得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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