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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跳槽”签合同小心落入用人“陷阱”

记者从武汉劳动力市场了解到,每年春节一过,便有大量的人“跳槽”需要签劳动合同,这时需当心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里布设陷阱。
    
     霸王合同
     用人单位以“老大”自居,在合同条款中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押金合同
    
     用人单位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暗箱合同
     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生死合同
     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逃避责任。
    
     卖身合同
     如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还规定,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
    
     双面合同
     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一位法律专家提醒,职工误入了用人单位所设置的劳动合同陷阱,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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