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问:我与现在单位曾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如果违约,我必须支付违约金。现在单位要改制成民营企业,因此要变更合同。但是我现在不愿意变更,想离开这个企业,那么是否可以跟企业解除合同,并且不必交违约金。
答:你的情况属于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你不愿意变更,要求解除合同,单位若同意,你可不交违约金;若单位不同意,应赔偿单位损失,含违约金,然后才能解除合同。如果在变更合同时,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单位与你解除合同,单位应按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答:你的情况属于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你不愿意变更,要求解除合同,单位若同意,你可不交违约金;若单位不同意,应赔偿单位损失,含违约金,然后才能解除合同。如果在变更合同时,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单位与你解除合同,单位应按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