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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为何难签

许多读者来电,反映自己和所在的劳动单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当记者建议他们立即和单位补签合同时,多数人却表示“很为难”。为何一纸合同就这么难签呢?
    
     某公司的张先生的话很有代表性:“我们一同进单位的一批人都没签合同,待遇经常变。如果现在要求去补签,说不定找个理由就把你“开”了。”张家港的李小姐说:“工作太难找了,我学历低又没专长,找到一份工作就已经谢天谢地,哪还敢提签合同的要求?”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刘先生说:“我都没看合同就签字了,刚进单位,总不能给领导留个“斤斤计较”的印象吧?”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民工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更大。首先,“干活拿钱,天经地义”的思想比较流行,认为合同不过是形式:“我干活他就得给钱,真要不给,有合同也没用,还不如找一帮人打到门上去要钱。”然后,相当部分民工是通过“熟人”找的活,觉得“拉下脸”签合同不是个事。还有少部分民工认为“签合同反而限死自己,到时候想不干都不行”。还有民工说“有合同”,记者仔细询问才知道那不过是手写的纸条,而且只有一份,放在雇主手里。如果出了纠纷,雇主把纸条一撕,“合同”那里找去?另有一些合同倒是“一式两份”,但在字眼上却暗藏不少“机关”。一位建筑工地民工说:“合同上说“包食宿”,其实就是一天一斤米,油盐菜蔬都不管。晚上给条毯子,就睡在工地上。”这些不写清工作条件、时限和具体待遇的合同,往往成为雇主变相克扣民工工资的帮凶。
    
     北大社会发展所的孙教授对记者说,这种劳动者合同难签现象,反映了两个社会问题,一是劳动者法制观念不强,在法制比较发达的国家,“不敢”或“不好意思”签合同的事就是笑话。二是当前劳动力过剩,这是关键问题。用人单位选择的空间很大,辞退一个敢于要求正规待遇的“不老实”员工的成本几乎为零。不签劳动合同,或者不签正规的劳动合同,不但直接威胁到劳动者权益,还可能因为劳动者产生怨气,萌发报复恶念,而造成社会危害。对此,孙教授认为,短时间内,劳动力过剩问题难以解决,加大监察力度是目前惟一的办法。由于没有正规合同登记在案,加上很多劳动者不懂或不敢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往往无从知晓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法律有“不告不究”的说法,但目前劳动者在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政府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则应该改被动为主动,建立“民不告,官也究”的劳动监察制度。
    
     法苑点评
    
     事实上,劳动者举报很多,但是劳动监察部门人手有限,根本无法一一顾及。真正解决问题要靠制度的完善,而不是靠行政人员的主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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