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不签劳动合同领导罚款三千
重庆市将在今年出台《重庆市劳动合同规定》———届时,未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将按未签人数,以每人500元计算,缴纳罚款;单位负责人也将被处以3000元罚款。
市政府法制办已就该规定,完成了向有关政府部门征集意见的环节,修改后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征集市民意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单位不签一人就罚500元
《规定》将加大对不签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签的单位处以重罚。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其30日内改正,并可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未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以每人500元计算,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办学校和中介也要签
该规定一大亮点是将民办非企业纳入了必须签定劳动合同的范围。近年来,民办学校、中介机构、广告公司等非企业单位迅速增多,吸纳了大量劳动者,而《劳动法》未将其纳入管理范围。
此外,建筑等行业若向不具用人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进行发包、分包或租赁业务时,职工应和谁建立劳动关系?此前,这类纠纷一直不断。
该规定将填补这一空白———若承包、租赁经营者具有用人主体资格,则自行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若无用人主体资格,劳动者应与发包、租赁单位签定。
“霸王合同”视为无效
有的用人单位虽然与劳动者签了合同,但却是“霸王条款”———合同具有明显倾向性,对用人单位有利,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够。
包含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以及劳动条件和报酬标准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几类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霸王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或法院认定。一旦被确认无效,单位仍需向已履行劳动职责的劳动者,依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提供相应待遇。
四成单位未签合同
去年,市劳动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维权检查:5584家用人单位中,未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2010家,占了36%。
市政府法制办三处有关负责人称,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主要是不愿承担相关责任———一旦签定,就涉及到购买保险等问题,而且不能随意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此次我市出台《重庆市劳动合同规定》,就是要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尽可能签定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利益。
市政府法制办已就该规定,完成了向有关政府部门征集意见的环节,修改后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征集市民意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单位不签一人就罚500元
《规定》将加大对不签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签的单位处以重罚。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其30日内改正,并可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未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以每人500元计算,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办学校和中介也要签
该规定一大亮点是将民办非企业纳入了必须签定劳动合同的范围。近年来,民办学校、中介机构、广告公司等非企业单位迅速增多,吸纳了大量劳动者,而《劳动法》未将其纳入管理范围。
此外,建筑等行业若向不具用人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进行发包、分包或租赁业务时,职工应和谁建立劳动关系?此前,这类纠纷一直不断。
该规定将填补这一空白———若承包、租赁经营者具有用人主体资格,则自行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若无用人主体资格,劳动者应与发包、租赁单位签定。
“霸王合同”视为无效
有的用人单位虽然与劳动者签了合同,但却是“霸王条款”———合同具有明显倾向性,对用人单位有利,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够。
包含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以及劳动条件和报酬标准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几类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霸王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或法院认定。一旦被确认无效,单位仍需向已履行劳动职责的劳动者,依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提供相应待遇。
四成单位未签合同
去年,市劳动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维权检查:5584家用人单位中,未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2010家,占了36%。
市政府法制办三处有关负责人称,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主要是不愿承担相关责任———一旦签定,就涉及到购买保险等问题,而且不能随意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此次我市出台《重庆市劳动合同规定》,就是要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尽可能签定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