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成了临时劳务工”
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员工陈影认为,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问题。
10月中旬,一位年轻女士走进记者的办公室,向记者诉说她由国有企业正式职工调入中国联通寻呼抚顺分公司后,“丢失”了原国企职工身份的经过。
陈影,今年31岁,原是国有企业抚顺矿灯厂职工。1998年,中国联通寻呼公司辽宁分公司招聘员工,通过面试,又经半年的试用考核,她正式调入了中国联通寻呼抚顺分公司,随之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等相关手续一并调入。
2001年5月,联通寻呼并到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陈影被安排到运维部工作。由于工作努力,2001年被评为公司先进生产者,2002年又受到了公司的表彰和奖励,两年中还多次作为员工代表出席公司大会。2003年,陈影结合自己的工作编程,将公司文件、库存物资等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开创了公司同类工作的先例。但她没有想到,就在她积极进取努力工作的时候,抚顺分公司缩编裁减劳务工,她被当做作“临时劳务工”被公司裁员了。
这件事一下子让她“蒙了”!她对记者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下子从正式职工变成了临时劳务工了。”
就陈影反映的问题,记者几次与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接触。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刘亚俊对记者说,陈影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就是临时性质的劳务用工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赶上公司缩编减员,公司终止用工没有问题。为了使其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公司还通知了提供临时用工的抚顺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
但陈影告诉记者,她从没有与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接触过。
陈影被当做劳务工裁减下来后感到纳闷,于是查找当时与抚顺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没有发给员工本人),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但在公司她竟然找不到那份合同书。她寻问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才得知,这位负责人到劳动部门进行签证时把她的合同落下了,且一搁4年。带着疑问,她又到公司查找在她调入抚顺分公司一年后,公司让她签的一份空白合同,她发现当年抚顺分公司让她们在空白劳动用工合同上签字的对方竟然变成了她从不知晓的“抚顺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
律师认为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的做法至少存在几种与法律相违背的问题:
一、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正式调入的职工不能按劳务工对待。2001年抚顺分公司合并后,依据中国联通辽宁分公司规定,所有人员都要由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接收,这也就意味着陈影是理所当然的“正式职工”。二、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依法应当与陈影重新协商并变更原劳动合同内容。可奇怪的是,在陈影没有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却出现了陈与抚顺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签订的合同,而陈本人从来没有与该代理中心见过面,进行过任何劳动关系协商。三、既然抚顺分公司不承认与陈影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陈影被辞退后,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是不应该给她补发部分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但抚顺分公司却按照企业“正式职工”给了陈影这样的待遇。四、抚顺分公司擅自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却不及时向其本人予以说明,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目前,此案已由律师代理并正式向抚顺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陈影的“身份”有望在仲裁中得到解决。
10月中旬,一位年轻女士走进记者的办公室,向记者诉说她由国有企业正式职工调入中国联通寻呼抚顺分公司后,“丢失”了原国企职工身份的经过。
陈影,今年31岁,原是国有企业抚顺矿灯厂职工。1998年,中国联通寻呼公司辽宁分公司招聘员工,通过面试,又经半年的试用考核,她正式调入了中国联通寻呼抚顺分公司,随之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等相关手续一并调入。
2001年5月,联通寻呼并到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陈影被安排到运维部工作。由于工作努力,2001年被评为公司先进生产者,2002年又受到了公司的表彰和奖励,两年中还多次作为员工代表出席公司大会。2003年,陈影结合自己的工作编程,将公司文件、库存物资等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开创了公司同类工作的先例。但她没有想到,就在她积极进取努力工作的时候,抚顺分公司缩编裁减劳务工,她被当做作“临时劳务工”被公司裁员了。
这件事一下子让她“蒙了”!她对记者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下子从正式职工变成了临时劳务工了。”
就陈影反映的问题,记者几次与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接触。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刘亚俊对记者说,陈影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就是临时性质的劳务用工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赶上公司缩编减员,公司终止用工没有问题。为了使其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公司还通知了提供临时用工的抚顺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
但陈影告诉记者,她从没有与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接触过。
陈影被当做劳务工裁减下来后感到纳闷,于是查找当时与抚顺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没有发给员工本人),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但在公司她竟然找不到那份合同书。她寻问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才得知,这位负责人到劳动部门进行签证时把她的合同落下了,且一搁4年。带着疑问,她又到公司查找在她调入抚顺分公司一年后,公司让她签的一份空白合同,她发现当年抚顺分公司让她们在空白劳动用工合同上签字的对方竟然变成了她从不知晓的“抚顺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
律师认为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的做法至少存在几种与法律相违背的问题:
一、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正式调入的职工不能按劳务工对待。2001年抚顺分公司合并后,依据中国联通辽宁分公司规定,所有人员都要由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接收,这也就意味着陈影是理所当然的“正式职工”。二、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依法应当与陈影重新协商并变更原劳动合同内容。可奇怪的是,在陈影没有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却出现了陈与抚顺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签订的合同,而陈本人从来没有与该代理中心见过面,进行过任何劳动关系协商。三、既然抚顺分公司不承认与陈影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陈影被辞退后,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是不应该给她补发部分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但抚顺分公司却按照企业“正式职工”给了陈影这样的待遇。四、抚顺分公司擅自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却不及时向其本人予以说明,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目前,此案已由律师代理并正式向抚顺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陈影的“身份”有望在仲裁中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