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的劳动用工合同
中国青年报载文说,奥运冠军以天文数字报酬,签约商家代言产品,甚至有几个奥运冠军没有归队训练,据说已被国家队除名。文章说,冠军们吃得苦中苦,成了人上人,要为自己创收,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不按运动队要求归队训练,也不违法,顶多受到除名处理。但是冠军的行为,暴露出国家运动员培养体制的毛病,没有市场经济的契约关系,只能眼看着奥运冠军合法地投身商界、演艺界了。也许社会不能用道德约束冠军们必须回报国家,但是劳动合同可以约束所有人。美国nba巨星云集,商业收入远远超过中国冠军。由于双方签定了契约,也没听说nba有师徒翻脸、公私冲突的不愉快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