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没有你我会过得更好?
一位法律专业的准研究生李敏告诉笔者:考研之前最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并不是对考研课目的复习与巩固,而是找寻自己的“生命线”——档案。
大学毕业后,李敏在五年时间内换了五家单位,如果不是因为报考研究生,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其实我也想让档案跟着自己走,但毕业那年因为没有找到接收单位,就把档案留在了学校。一年后,学校把档案打回我的原籍。我就职的第一家单位把我的档案调到了北京海淀区,后来因为跳槽,档案就被原公司以没有缴纳违约金为由扣留。我想,没有档案我一样生活得很好,于是置之不理。没想到没有档案不能报考研究生。”
档案有什么用
笔者从北京职介中心了解到,个人的档案完备并不能证明什么,但若弃档,就会在办理社会保险、出国护照、报考研究生、结婚生育、退休、职称评定及进入某些特定行业等方面受到影响。
近几年,我国一些省市放宽了出国政策,在广州、上海等地,公民只需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办理护照;越来越多的社会化资格考试使得职称也不再成为人才能力评定的惟一标准。我们可以不出国、不考研、不评职称,但是我们总得结婚、生育、退休吧?
举例来说,重庆一位63岁的杜来庆先生因原单位多次重组,现在找不到档案,由于工龄必须按照原始档案的最先记载来计算,杜先生不得不四处奔走,到自己工作过的单位寻找尽可能全面的、能够证明自己工作情况的原始材料。直到现在,他依然没能办理退休手续和养老保险。
从行业上来看,有些职业对档案的要求不高,比如记者、秘书等,而医生、律师、公务员等职业则非常看重档案,档案是这些行业的准入证之一。
虽然从各个方面来看,档案的作用在现代社会中有不断弱化的趋势,但这绝不意味着档案无用。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档案对于普通打工者没有太大的约束和作用,但是对于公司的高层管理者或某部门机密业务工作者的应聘和录用,大部分企业(无论国企、民企、外企)都会要求应聘者出示档案,以期更清楚、全面地了解个人的情况,以免日后造成损失。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员的档案只能由政府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来管理,不能随便销毁、故意丢弃。也就是说,现行的档案“托管服务”管理采取的是商业化运作模式,档案的主人必须交费以享受档案管理服务,人才与档案管理机构是消费者与服务商之间的关系,如果消费者不使用,对方也奈何不得,但“弃档”、“自揣档案”则肯定属于违法或违规行为。而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条例》还规定:将人事关系及档案交给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流动管理机构保存的人员,才能享受应有的待遇,比如保留原有身份、工龄连续计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等等。所以,档案万万不可遗弃,那些认为有没有档案无所谓的人,一定要花点时间找到自己的档案,补齐人才机构或企业的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
大学毕业后,李敏在五年时间内换了五家单位,如果不是因为报考研究生,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其实我也想让档案跟着自己走,但毕业那年因为没有找到接收单位,就把档案留在了学校。一年后,学校把档案打回我的原籍。我就职的第一家单位把我的档案调到了北京海淀区,后来因为跳槽,档案就被原公司以没有缴纳违约金为由扣留。我想,没有档案我一样生活得很好,于是置之不理。没想到没有档案不能报考研究生。”
档案有什么用
笔者从北京职介中心了解到,个人的档案完备并不能证明什么,但若弃档,就会在办理社会保险、出国护照、报考研究生、结婚生育、退休、职称评定及进入某些特定行业等方面受到影响。
近几年,我国一些省市放宽了出国政策,在广州、上海等地,公民只需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办理护照;越来越多的社会化资格考试使得职称也不再成为人才能力评定的惟一标准。我们可以不出国、不考研、不评职称,但是我们总得结婚、生育、退休吧?
举例来说,重庆一位63岁的杜来庆先生因原单位多次重组,现在找不到档案,由于工龄必须按照原始档案的最先记载来计算,杜先生不得不四处奔走,到自己工作过的单位寻找尽可能全面的、能够证明自己工作情况的原始材料。直到现在,他依然没能办理退休手续和养老保险。
从行业上来看,有些职业对档案的要求不高,比如记者、秘书等,而医生、律师、公务员等职业则非常看重档案,档案是这些行业的准入证之一。
虽然从各个方面来看,档案的作用在现代社会中有不断弱化的趋势,但这绝不意味着档案无用。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档案对于普通打工者没有太大的约束和作用,但是对于公司的高层管理者或某部门机密业务工作者的应聘和录用,大部分企业(无论国企、民企、外企)都会要求应聘者出示档案,以期更清楚、全面地了解个人的情况,以免日后造成损失。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员的档案只能由政府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来管理,不能随便销毁、故意丢弃。也就是说,现行的档案“托管服务”管理采取的是商业化运作模式,档案的主人必须交费以享受档案管理服务,人才与档案管理机构是消费者与服务商之间的关系,如果消费者不使用,对方也奈何不得,但“弃档”、“自揣档案”则肯定属于违法或违规行为。而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条例》还规定:将人事关系及档案交给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流动管理机构保存的人员,才能享受应有的待遇,比如保留原有身份、工龄连续计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等等。所以,档案万万不可遗弃,那些认为有没有档案无所谓的人,一定要花点时间找到自己的档案,补齐人才机构或企业的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