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创业杂谈 - 网站联盟大法

网站联盟大法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句典故,出自我国古代文人荀子。如今,把这句话用来形容“网站联盟”,亦是十分贴切。
    
     什么是“网站联盟”?顾名思义,就是将互联网上的各类网站,组成一个联盟。这样带来的益处是,即便单个网站的流量不值一提,但累加起来的流量,却不容小觑。
    
     “网站联盟”的创始人,是前柏林银行高级it经理赫斯勒,他于2000年成立了一家名为zanox的公司,其主营“多渠道商务服务”,即基于一个模块式的跨平台系统,构建一个巨大的网上联盟,把企业的搜索、网上销售等各种电子商务行为,整合到一个平台,使企业的销售渠道无处不在。
    
    
     因为,对企业来说,总希望能最大范围地销售产品,但又不可能跟每个电子商务网站进行接洽。而与此同时,众多电子商务网站也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客户。于是,zanox公司便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如今,zanox在全球已拥有超过40万个联属会员。
    
     据费雷斯特市场调研公司预测,到2009年,该联盟仅在欧洲的市场价值,就会从2005年的570亿欧元飙升至1670亿欧元。
    
     吸引力巨大
    
     对于加盟的网站来说,网上联盟的吸引力在于,能轻松简便地利用自己的访客去创造价值,并且,选择哪些广告完全是网站自主决定。
    
     加盟后,网站会收到大量广告投放信息,包括广告主要求的内容、形式、结算方式等,网站会据此进行判断。而加盟网站的网页、电子邮件和信息发布渠道,都能作为广告载体。
    
     举个简例,某企业是zanox网站联盟的广告主。希望登出该企业广告的网站,就从联盟下载广告的代码,放在广告位上即可。
    
     若广告主的策略是按点击量付费,则网站就从每次访问中,得到该企业支付的广告费;若广告主的策略是按销售付费,则网站的访客可通过点击广告,来到企业的销售网站,在完成购买行为后,网站就能得到广告费,zanox公司则从中收取佣金。
    
     事实上,类似的广告联盟在国内已经出现,如智易营销联盟。其主营业务之一,便是将营销联盟与广告发布技术、广告代理并列。该平台能做到传统广告不可能做到的事,就是按广告效果支付费用。对广告主来说,可选择按浏览数、点击数、引导数、时间段,甚至按实际销售额付费,这种联盟模式无疑极具吸引力。
    
     来源:上海金融报
    
    



创业杂谈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创业杂谈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