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请慢行
近来社会上出现一个新说法:由于离婚率的上升,萌发并带动了“离婚经济”,离婚调查、离婚咨询、离婚诉讼等环节已构成了一条较完整的“离婚经济链”。亲子鉴定市场红火、婚外情调查方兴未艾、婚姻分析师设计婚姻、离婚公司“造福”他人……“离婚经济”显现勃勃生机。
据介绍,目前社会上离婚的经济成本大致是:协议离婚的,只需交付离婚证工本费为9元。离婚事项法律咨询,每小时有几十元的,也有上千元的。 婚姻忠诚度调查,少的几千元,高则万元以上。非协议离婚的,律师收取诉讼费依据当地经济状况,从500元到上万元不等。如双方对共同财产价值有较大争议,就要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比如房子评估费,至少都在2000元以上,房价越高,评估费用越贵。此外,还有一些做亲子鉴定和婚姻分析的机构,收费一般也不低。
由此可见,是公民婚姻危机创造了社会商机。但是将离婚服务称为“经济”,这种提法值得商榷,笔者不能赞同。
通俗地说,经济是一种社会生产实践活动,目的是积累财富,保障供给,丰富生活。确切地说,离婚服务只能是一种经济现象或经营活动,将其称之为“经济”,单独开列出来,有失严谨与科学,并极易挑战社会的公序良俗。
归根结底,需求决定存在。目前社会上为离婚而服务的相关行业大量涌现,本身说明其有一定的顾客群存在。但如果简单地以经济概念将其定位,势必要强化其经济利益驱动的趋势。如果离婚服务以经济利益为首,就极易诱发为经济利益而不择手段,必然会对社会倡导的良好道德风尚的弘扬及其健康发展产生副作用,最终付出代价的是社会风气。
勿庸置疑,婚姻是情感及人性因素的综合产物,清官难断家务事,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操作必然十分复杂。因此,离婚服务机构在为之提供的相关服务过程中,应自觉以伦理道德要求为前提,注重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积极为面临婚姻危机的夫妻提供人性关怀和情感疏导,为婚姻确实无法维系的夫妻,提供合法的离婚服务和指导,而不应单纯以经济效益为目的。
目前,离婚服务机构大量涌现,种类繁多,良莠不齐。因此,亟须完善和强化行业自律。对于这些新行业,如不加以规范管理和道德引导,不仅对家庭稳定不利,也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旨相悖。对此,政府相关部门不可小视。
“离婚经济”还是慢行为好。
(来源:中国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