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姐姐”的商业价值和“变现”
【摘要】 “变现”才是硬道理。
“木子美”与“芙蓉姐姐”终于握手会师在博客网组织的媒体见面会上。
作为网络时代的名人,她们本人的名气来势汹汹遮天蔽日已与一些著名的大腕明星齐肩搭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单就名人效应而言,其商业价值无与伦比无疑是一座未开发的金矿。
眼见各路明星们在各类广告、代言、走穴等商业活动中闪亮登场,钞票挣的钵满盆溢。可为什么“木子美”与“芙蓉姐姐”这些今天中国最红的名人们却只是“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不见腰包鼓起?
商品社会,名人=钞票。网站、广告商等一干人无疑都明白其中道理。
但事实是:叫好(媒体)不叫座(其本人)。“芙蓉姐姐”等已经给网站等媒体带来了不可小视商业利益,而“芙蓉姐姐”等的个人名气与她们个人的商业价值却不成正比(对个人而言为“废”)。
既然网站是把“木子美”、“芙蓉姐姐”捧红的主流媒体,为什么就没有哪个网站勇敢的站出来聘请“木子美”或“芙蓉姐姐”作商业广告或形象代言人?
“木子美”成名已经很久了,她的商业价值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但除了网站拿她说事外并没有哪个公司或企业聘请她作“形象代言人”之类的商业活动,为什么?可能除了生产“安全套”、“大力丸”的厂家动过此类脑筋,其它行业就是敢想也不敢作,而生产“安全套”、“大力丸”的厂家却不能也不需要作广告。
休谟说过:性欲与虚荣心是原动力。
“木子美”、“芙蓉姐姐”是将这些原动力发挥到极致且敢于大张旗鼓到处宣传的典范,平地而起,揭竿而起,是把人性中某些最原始最天性的部分升华到登峰造极境界的楷模。
过去的投机倒把是想方设法把别的东西倒出去变成金条。而今天却是处心积虑的把自己倒出去成为名人。网络是一种在初级阶段成为名人的最佳捷径。
但不能说她们的出名是“根正苗红”,地球人都知道。
既拿你作枪说事让网站提高人气,又不让你代表网站形象,形式上招之既来若即若离,犹抱琵琶半遮面“最近的你是我最远的爱”。
在这点上媒体绝对没有“木子美”与“芙蓉姐姐”来的坦然。拿来说事可以,出名可以,但出大钱作广告或代言不可以,炒你可以,但包你可不成。个中滋味欲说还羞大家心中都知道。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网站等媒体用最低廉的成本已经获得并将继续获得最大的商业利益,而“芙蓉姐姐”等也同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名气,“木子美”和“芙蓉姐姐”与网站等媒体的合作是成功愉快的。
如果“木子美”出名是为了吸引更多眼球以满足个人欲望的话,哪“芙蓉姐姐”更倾向于成为与商业价值挂钩的名人。
成事在天。谋事在人。如何变“废”为宝,让名气与商业价值成正比,“芙蓉姐姐”需要把有把名人价值变成商业价值过程中“变现”的渠道和手段,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个人职业策划。比如说如何与网站商业分成,比如说如何成为演员或主持人……
“芙蓉姐姐”就这样继续“晃荡”下去?
名人“芙蓉姐姐”具有哪类的商业潜质?
影视:人们一般都喜欢看那些有着秀美脸蛋魔鬼身材的女明星表演。以“芙蓉姐姐”一本正经不拘言笑不会笑的个性,以“芙蓉姐姐”目前的脸蛋和身材作演员恐怕仅仅是“群众甲”、“匪兵乙”的跑龙套角色。如果减肥,如果花钱变脸成为“人工美女”,哪不仅仅需要高成本的前期投入也失去了她本来的商业价值。
中国的舞台上活跃着一些以丑见长的的男星们,“芙蓉姐姐”是否可以以个人的专长来个打破世俗的颠覆借鉴?
国外许多著名的演员都流行根据演员来写剧本的商业模式,不如就由电影电视制作公司投资拍摄“芙蓉姐姐出山记”之类的低成本影片,由“芙蓉姐姐”自导自演她自己成为名人的奋斗过程,相信有一定的上座率。
广告:道理同上。不适合作“你好,我好,他也好”、“女人的事情女人办…”之类的广告,却非常适合“今天,你喷血了吗?”,我先倒……
不知道谁公司的广告适合?
主持人:道理同上且不能字正腔圆有地方口音。
嫁人:商品社会中,许多人把自身作为商品去赌博未来。“情人眼里出西施”,情感是很奇妙的东西,没准哪个有着与“芙蓉姐姐”同样人生价值观的社会名流、阿拉伯富商…会爱上“芙蓉姐姐”那种忘我的自恋的姿态,会以身许终生,哪也不失为“芙蓉姐姐”好的归宿。可哪就苦了“芙蓉姐姐”目前的男朋友了。
……
网络世界五彩缤纷,人们很容易产生审美疲劳。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在成长”。“菊花姐姐”已经以她的简单和不自知向“芙蓉姐姐”发出了挑战。既然“天降大任与斯人也”,如想成为“梦露”一样的网坛常青树,哪一定要继续挖掘更深层次更火爆的个人潜质,包装炒作已经是网站点到为止的最高商业境界,千万不要指望签约什么的。
名人是一顶看着好戴着难过已经开线耍圈漏了洞的大礼帽,“变现”才是硬道理。
未来的商业价值只有靠“芙蓉姐姐”你自己发扬光大持续开发了。
本文字不针对包括“芙蓉姐姐”本人在内的任何个人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