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一族挑战传统婚姻观
对于“闪婚族”而言,5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3分钟能谈一场恋爱,一个礼拜便能踏上“红地毯”……这种都市情感“快餐”已在长沙悄然出现。今年五一期间,任职长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陈先生参加了“常德壶瓶山五日游”,期间认识了刚毕业的湖南大学法学专业的李小姐,两人一见如故,感情急剧升温,回长沙后便订婚了。
其实这种“闪婚”现象并不只是长沙独有,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也存在,这种现象的存在与逐步扩大,凸现了国人传统婚姻观向多原的转变。
按照传统的婚姻观,男女双方更多考虑的是情感的融洽与婚后生活的稳定。在择偶过程中,突出相互之间情感的专一性,而且这种情感是双方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对婚后的生活也有着比较成熟的理解和设想,比如婚后孩子的出生与抚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等,考虑得比较周全。所以相对来说传统婚姻基础比较牢固,能够较稳定地将爱情之舟驶向白头偕老的彼岸。
“闪婚”与传统婚姻观有较显著的区别。“闪婚”也讲情感,但这种情感是一见种情式的情感,是感性认识基础上的情感,更多考虑的是眼前的两情相悦或利益动机,如有些男士只要女方花容月貌就可与之结成连理,有些女士只要男方在机关单位任职或是公司老总,便以身相许,这就容易忽视或漠视婚后一系列可能出现的问题,所以双方感情基础比较脆弱。
由于“闪婚”是先结婚后恋爱,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高离婚率。据《新民周刊》3月11日报道:在刚过去的这两年中,中国的离婚率正以相当高的速度迅猛增长。2004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比前一年增长21.2%,2003年全国办理离婚登记133.1万对,比2002年增加15.4万对。 而在上世纪90年代,1990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为80万对,到1999年这一数字就上涨到120.1万对,增幅达50%。《东方新报》5月12日报道,截至去年9月底,2004年长沙市各区注册离婚的对数已接近或超出了2003年离婚的总对数。这其中不乏“闪婚族”。这就充分证明“闪婚”现象带来的高离婚率。
如此高的离婚率并不是走向“红地毯”的人不知道,而且从报道显示,“闪婚”的双方相当一部分是高学历者;“闪婚”也并不是年青人的专利,中年人也有一定的比例。
婚姻观从单极向多元转变来源于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婚姻、性那层神秘的面纱被揭开后,一些人,特别是所谓的新新人类淡忘了婚姻观念,出现了性行为肆无忌惮地游离于婚姻之外。另一个因素就是随着社会文化氛围对持久婚姻的否定,特别是受西方国家婚姻观念的冲击,个人主义的泛滥对“闪婚”现象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年轻人做什么事都以自我为中心,对婚姻来说,考虑的是我在这个婚姻过程中得到了什么?把婚姻作为一种交换、一种消费。在婚姻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双方(或许是一方)扮演的角色不是相敬如宾,互帮互助,是一种相互的利用,所以在一些“闪婚族”中不乏存在经济关系的aa制(注:笔者并非否定aa制,而是说aa制的婚姻经济关系有这种现象的存在),当一方觉得自己在这场婚姻游戏中没有油水可捞了就分道扬镳。
“闪婚”现象的存在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人们要一分为二的看待,既要考虑其存在的现实性,也不能不加引导的大加颂场,尤其是女性,要善于在“闪婚”的博弈中保护自己,这恐怕是最最重要的。
(来源: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