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的人性假设(一)
内容提要:本文对经济学理论和管理学理论关于人性假设的理论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两门科学因为研究的目的不同,因此对人的本性就有不同的假设。论文比较分析了管理学中不同的假设的异同点,提出了西蒙等人提出“有限理性人”认识是“客观有限理性”、而人由于情感与心理方面的原因而表现出来的非理性行为是“主观有限理性”的观点。在此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应在企业中形成这样一种机制:它能激发每个企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识别和满足企业成员的各种不同需要,使个人的目标能得到实现;又能约束和规范每个成员的行为——使个人的行为在满足个人目标实现的同时,有利于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人性假设,需求满足,企业发展
人是企业活动的主体,也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要研究企业组织活动的规律,提高对企业的管理水平,调动企业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就必须对企业中的人有充分的认识与了解。实际上,不管是经济学理论还是管理学理论,在研究有关企业问题时,都隐含着(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对人的本性——即人的本质需求的某种假设。
一、经济学关于人性的假设
经济学研究企业问题,是着重研究有关企业制度的设计,即研究资源配置中游戏规则的建立,而制度的运行和游戏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活动主体的。人为什么做某件事情,或为什么不做某件事情?经济学理论要根据人的行为动机来设计一套既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又能对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的经济制度和游戏规则。由于经济学着眼于经济制度的设计,它所考虑的是对整个社会所有成员的公平问题,它不可能考虑不同的人由于不同的知识、经验、能力、兴趣、爱好,以及由于不同人的专业特长、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对人的需求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因此,它只能抽象地从最坏的角度来认识人的本性,即认为人是自利的,人是理性的。作为自利的人,人的行为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满足;作为理性的人,人的行为是追求能实现个人利益最好的行动方案。因此,经济学理论认为人是追求经济利益的理性人。如亚当·斯密认为的经济生活中追求完全的个人利益,是经济生活中自然的正当的原动力。他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事实上,这种装模作样的神态在商人中间并不普遍,用不着多费唇舌去劝阻他们。” (亚当·斯密,1776,下卷第27页)他又说:“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 (亚当·斯密,1776,上卷第14页)因此,斯密认为,研究经济世界绝不能从同情心出发,而只能从利己主义出发,对经济制度的研究,就是要把个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引导到使资本使用方向合理、资源配置有效的方面上来,这就是他关于“看不见的手”的设计。在这里,斯密是基于“经济人”的认识,提出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实现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而科斯以后的现代企业理论,则是研究如何通过“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的替代作用,来实现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但现代企业理论的这种研究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基于“经济人”认识。有意思的是,现代企业理论在研究如何通过“看得见的手”来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时,从人的自利动机出发,认为人在企业中由于追求个人的利益最大化,会倾向于采取“逃避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因为这种“逃避责任的收益往往集中在逃避责任者身上,而逃避责任的代价往往由整个团队分摊。(德姆塞茨,1997,第22页)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会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以及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使用而得到加剧和强化。因此就产生了对逃避责任的监督和如何减少企业中的机会主义行为的问题。经济学理论对这个问题的解决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一是着眼于企业内部,抓住“契约关系是企业的本质”这个关键,研究如何在企业内部形成使“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相对称”的企业治理结构。二是着眼于企业外部,研究企业的垂直一体化与消除机会主义倾向关系以及如何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来保证契约的履行,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
从亚当·斯密后,经济学理论对人的这种“理性的经济人”本性的基本认识就没有改变。但西蒙对这种纯粹的“理性人”认识进行了修正。他说:“单独一个人的行为,不可能达到任何较高程度的理性。由于他所必须寻找的备选方案如此纷繁,他为评价这些方案所需的信息如此之多,因此,即使近似的客观理性,也令人难以置信。” (西蒙, 1947,第77页)西蒙认为,人们在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决策时,要实现完美的理性决策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能找出所有可行的行动方案。第二,能对每一个行动方案的可能结果予以预先的估计。第三,要有一套价值体系,能对每个方案的结果的优劣给予连续而一贯的排序。但由于人们认识能力的有限性、知识的不完备性,使得人们不能找出所有可行的行动方案;未来环境的复杂多变和人们预见能力的有限性,使得人们不能对所有方案的未来可能结果给予预先准确的估计;各种方案的预期结果的不可比性使得决策者不能用一套统一的价值体系进行衡量和比较。因此,人的行为动机是“愿意理性,但只能有限地做到”。即有限的理性。当然,这种有限的理性并非是不理性。这种有限理性人的特征就是人只能在客观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去寻找能使自己感到满意的行动方案。现代经济学正是吸收了西蒙“有限理性人”的认识,认为因为人的有限理性,因此,缔约者不可能签订完备的契约,再加上缔约者的机会主义倾向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就产生了“敲竹杠”的可能性。而解决敲竹杠问题就成了现代契约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前沿问题。
不管是完美的理性人还是有限的理性人,本质上都是强调人的理性特征,而忽视人的社会属性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这也难怪,经济学理论研究如何通过制度的设计和机制的形成,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它只能从人的最基本的方面来认识人的本质需求,这样才能制定出普遍有效的、对所有人都“公平”的资源配置制度。
关键词:人性假设,需求满足,企业发展
人是企业活动的主体,也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要研究企业组织活动的规律,提高对企业的管理水平,调动企业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就必须对企业中的人有充分的认识与了解。实际上,不管是经济学理论还是管理学理论,在研究有关企业问题时,都隐含着(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对人的本性——即人的本质需求的某种假设。
一、经济学关于人性的假设
经济学研究企业问题,是着重研究有关企业制度的设计,即研究资源配置中游戏规则的建立,而制度的运行和游戏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活动主体的。人为什么做某件事情,或为什么不做某件事情?经济学理论要根据人的行为动机来设计一套既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又能对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的经济制度和游戏规则。由于经济学着眼于经济制度的设计,它所考虑的是对整个社会所有成员的公平问题,它不可能考虑不同的人由于不同的知识、经验、能力、兴趣、爱好,以及由于不同人的专业特长、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对人的需求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因此,它只能抽象地从最坏的角度来认识人的本性,即认为人是自利的,人是理性的。作为自利的人,人的行为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满足;作为理性的人,人的行为是追求能实现个人利益最好的行动方案。因此,经济学理论认为人是追求经济利益的理性人。如亚当·斯密认为的经济生活中追求完全的个人利益,是经济生活中自然的正当的原动力。他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事实上,这种装模作样的神态在商人中间并不普遍,用不着多费唇舌去劝阻他们。” (亚当·斯密,1776,下卷第27页)他又说:“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 (亚当·斯密,1776,上卷第14页)因此,斯密认为,研究经济世界绝不能从同情心出发,而只能从利己主义出发,对经济制度的研究,就是要把个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引导到使资本使用方向合理、资源配置有效的方面上来,这就是他关于“看不见的手”的设计。在这里,斯密是基于“经济人”的认识,提出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实现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而科斯以后的现代企业理论,则是研究如何通过“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的替代作用,来实现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但现代企业理论的这种研究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基于“经济人”认识。有意思的是,现代企业理论在研究如何通过“看得见的手”来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时,从人的自利动机出发,认为人在企业中由于追求个人的利益最大化,会倾向于采取“逃避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因为这种“逃避责任的收益往往集中在逃避责任者身上,而逃避责任的代价往往由整个团队分摊。(德姆塞茨,1997,第22页)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会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以及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使用而得到加剧和强化。因此就产生了对逃避责任的监督和如何减少企业中的机会主义行为的问题。经济学理论对这个问题的解决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一是着眼于企业内部,抓住“契约关系是企业的本质”这个关键,研究如何在企业内部形成使“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相对称”的企业治理结构。二是着眼于企业外部,研究企业的垂直一体化与消除机会主义倾向关系以及如何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来保证契约的履行,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
从亚当·斯密后,经济学理论对人的这种“理性的经济人”本性的基本认识就没有改变。但西蒙对这种纯粹的“理性人”认识进行了修正。他说:“单独一个人的行为,不可能达到任何较高程度的理性。由于他所必须寻找的备选方案如此纷繁,他为评价这些方案所需的信息如此之多,因此,即使近似的客观理性,也令人难以置信。” (西蒙, 1947,第77页)西蒙认为,人们在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决策时,要实现完美的理性决策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能找出所有可行的行动方案。第二,能对每一个行动方案的可能结果予以预先的估计。第三,要有一套价值体系,能对每个方案的结果的优劣给予连续而一贯的排序。但由于人们认识能力的有限性、知识的不完备性,使得人们不能找出所有可行的行动方案;未来环境的复杂多变和人们预见能力的有限性,使得人们不能对所有方案的未来可能结果给予预先准确的估计;各种方案的预期结果的不可比性使得决策者不能用一套统一的价值体系进行衡量和比较。因此,人的行为动机是“愿意理性,但只能有限地做到”。即有限的理性。当然,这种有限的理性并非是不理性。这种有限理性人的特征就是人只能在客观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去寻找能使自己感到满意的行动方案。现代经济学正是吸收了西蒙“有限理性人”的认识,认为因为人的有限理性,因此,缔约者不可能签订完备的契约,再加上缔约者的机会主义倾向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就产生了“敲竹杠”的可能性。而解决敲竹杠问题就成了现代契约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前沿问题。
不管是完美的理性人还是有限的理性人,本质上都是强调人的理性特征,而忽视人的社会属性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这也难怪,经济学理论研究如何通过制度的设计和机制的形成,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它只能从人的最基本的方面来认识人的本质需求,这样才能制定出普遍有效的、对所有人都“公平”的资源配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