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执政”是与非:钱迷了心窍?
2005年4月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篇名为“老板执政成为普遍现象”的报道,文中写道:“吴福琴在换届选举中,获得了880多张选票中的542票,当选前宅村村主任。不仅是吴福琴,在浙江省东阳市,像这样先公开承诺出钱为村里办公益事业,而后当选村主任的,并非个别现象。”“(浙江)东阳市此次村级换届选举的当选村官,大多有自己的实业,或办厂,或经商。老板执政已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东阳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新民估计,这部分村官大概要占到90%.”该报道的结论是:财富确实在改变部分地区基层选举生态。这是一个不带多少价值倾向的中性结论。
该报道发表后,随即引发了争论。网上能找到的文章,就有几十篇之多。对老板执政现象,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
2005年4月24日,《中国经济周刊》发表一篇名为“也忧老板执政”的文章,对浙江普遍出现的“老板执政”现象表示忧虑。文中写道:“不知道东阳市的领导想过没有:钱说话,它会说什么话?我们来想象一下:担任了村长的大款们齐集在乡政府会议室。假定一个乡有30个村,90%,就是27个村长是大款。他们都来了,济济一堂,乡政府的会议室自是蓬荜生辉了。但是,在讨论制定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计的时候,会制定出什么样的政策来呢?肯定是对最广大迫切希望致富的农民有利的政策吗?‘当选后能把自己的事业和集体的事业结合在一起’究竟会是怎么个结合法?他们承诺为村民办实事,是奉献还是投资?我不敢断言,谁也不能保证。但马克思曾经揭示了一个规律:”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和自己的利益有关,当农村社会分为先富和后富两个阶层,而恰好是先富阶层的人齐聚在会议室里,他们会那么爽快、那么坦荡地或者更多地考虑后富阶层的利益,而不考虑或很少考虑自己的利益吗?“文章的结论是:一定要把握方向,不要让钱迷了心窍。
“也忧老板执政”的作者可能对1998年11月4日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熟悉,里面第二条是“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三条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浙江东阳市此次村级换届选举,90%的村官是工商界出身,这是浙江东阳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结果。如果这是因为“让钱迷了心窍”,那么只能说是村民们自己愿意让钱迷了心窍,不能说是东阳市领导让钱迷了心窍,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还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在行使他们民主选举权的时候,村民愿意“让钱迷了心窍”,选举出来了那些承诺出资为本村公益事业服务的人当村长,恐怕这是村民的权利,外人无权干预的。
从理论上说,“也忧老板执政”是一篇不值得深究的文章,我之所以将其拿来分析,是因为里面展示了这样一种假定判断:老板执政=钱迷了心窍=违背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的假定判断,普遍存在于担忧和反对“老板执政”的其它文章之中。这些文章中的共点特点,就是都希望要让那些能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人来执政。但是,这些人应当是什么人呢?所有的文章都没有说明,但这些文章有一点是相同的:老板们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什么这样呢?也没有明确解释。2005年5月12日,“人民网”一篇文章称:“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社会里,富人参政的动机有时却可能是对金钱更大的贪婪和对权势的更疯狂追逐。”从这一小节文字中,我们大概可以帮这些作者清理出一个逻辑:富人的动机就是追逐金钱,因此富人执政,就会用权力来追逐金钱,以权谋钱,权力就会腐化。当然,后面隐含着另外一个前提:社会中存在着远比富人道德更高贵的人,这些人才能执政为民。但这些人是谁呢?如何才能选举出来呢?对这样的问题,所有那些反对老板执政的人都一律不予回答。
有产者政治与无产者政治
读着网上关于“老板执政”的争论,我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这就是有产者政治与无产者政治的区别的问题。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未来的社会变革。
谈到现代西方政治制度渊源时,人们常会提到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称它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215年6月15日,英国贵族们不满英王约翰穷兵黩武、随意征税等行为,胁迫英王所签署了《大宪章》,共63条款,里面规定:保护贵族、骑土的领地继承权,国王不得违章征收领地继承租。未经“王国大会议”的同意,国王不得向直属附庸征派补助金和盾牌钱。取消国王干预法庭从事司法审判的权利。未经同级贵族的判决,国王不得任意逮捕或监禁自由人或没收他们的财产。国王如违背宪章,由25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对国王使用武力。
由于《大宪章》强调国王的权力必须受到限制,私人财产权必须受到保护,《大宪章》被称为现代自由宪政的渊源。我们可以说,1215年的《大宪章》,是有产者革命或有产者政治的结果。面对政治权力,有产者首先关心的是保护自己的财产权不被政治权力侵夺,因此有产者政治,一定是不希望政治权力侵害自己。这是人之常情,无须浪费多少理论思考的精力。当我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我当然希望国家法律是保护我的房产权的。如果有人来强抢,我也一定会反抗的。
从美国建国的相关文件中,我们能强烈感受到建国者们对政治权力的担忧和对私有财产保护的执着。1641年的《马萨诸塞湾自由典则》第1条就明确规定:“任何人之动产及不动产不得剥夺或以任何方法在法律形式和官吏职权下侵损,除非依照本团体由大会遵照公平、正义,明确制定而适当地已公布之法律的权力。”第八条规定:“任何人之牲畜及任何种类财产不得强取和征用以为公共事业服役,除非有大会颁发之令状并有合于境内通行价格之适当偿价及雇价。倘非此项被征用财产死亡或损坏,原主当得充分赔偿。”1765年的《弗吉尼亚决议》宣称:“由人民自己对人民征税,或者由其代表者为之,是防止过重课税的唯一保障,是自古以来英国宪法本质的、英国人的自由固有的特点。”1776年的《独立宣言》在历数英王罪恶时,“他未经我们同意就向我们征税”便是重要的一条。后来制定的宪法则多处涉及对征税权的限制。1787年的《美国宪法》第五条中规定:“未经正当法律手续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补偿,不得占为公有。美国在十九世纪末期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但被最高法院判为违宪。直到1913年宪法第16条修正案(”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和征收所得税“)才确认了所得税的合法性。美国政治心态中,对政府权力对私人权利的侵害极为敏感。
1787年《美国宪法》精神与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精神一脉相承。这是为什么?学界可能可以找出许多原因,但在我看来,理由特别简单,这就是因为《大宪章》和《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们都是有产者。美国建国之父如华盛顿、富兰克林等都是当时的大富翁。华盛顿是大农场主,富兰克林是大印刷商。他们先是有产者,然后才成为政治家,他们自然把有产者心态引入了政治设计之中。他们在从事政治公务的时候,不会不想到自己家的私有财产,他们是为保护财产和自由而投入政治的。政治职权是暂时的,私有财产是长期的,因此不能让政治职权随意侵夺财产。同时,公平的自由竞争是财产增加的前提,因此要保护公平的自由竞争。唯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严格的法律能够保护财产和自由,因此要以法治国。我们可以说,现代西方的政治制度的基石,就是以私有财产权、自由贸易和法律公平为基石的,西方的政治制度是有产者的制度。当经济日趋发展,社会中有产者愈来愈多,美国这样的有产者制度也就稳定了下来,其背后的有产者原则也就成了文明社会的标准。可以说,西方政治制度,就是有产者制度。这样的道理,其实并不需要我们再来重复,马克思早就说过,资产阶级政府,不过是资产阶级俱乐部。当然,如果社会上多数人都已成为有产者了,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主流时,资产阶级俱乐部也就是全民俱乐部了。
讲完了有产者政治,我们就可以很容易理解无产者政治了,它与有产者政治正好相反。富人执政,首先要保护私有财产,保护不受政治权力侵扰的独立的私人生活,而无产者执政,自然而然是要抢夺有产者的私有财产,理解这一点,也不需要多深的理论思想,只要有一点常识就行。我们中国刚刚经历了一场历时几十年的无产阶级革命,原有的私有财产全部被化为公有财产,公有财产由权力直接控制,由过去的无产者们直接支配和享用。所以一般来说,无产者政治,不喜欢约束政治权力,因为当权者除了手中的权力以外一无所有,他们怎么可能约束自己的利益呢?除了权力以外一无所有的人,不可能对权力有超脱心理,他会千方百计装点权力的神圣性,千方百计扩大权力的控制范围,其实背后的原因,就是因为权力是他唯一的利益和尊严的来源。历史上的集权政治,都建立剥夺民众的财产之上。剥夺了你的财产,你就不得不听我的,因为饭票掌握在我手上了,你不得不依附于我。我,没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却用权力控制了一切财产。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掌权者神圣不可侵犯。权力不受约束=掌权者不受约束。
历史经验说明,有产者政治,往往着眼于私有财产保护、自由竞争,结果是促进了经济增长,使愈来愈多的人由无产者变成了有产者,愈来愈多的有产者又支持了有产者政治,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无产者政治,往往着眼于化私为公,平均分配,结果是带来了经济衰退,使愈来愈多的人由有产者变成无产者,而愈来愈多的无产者,又往往会强化对无产者政治的支持,这是一个恶性的循环。邓小平改革,是在无产者政治走到尽头的时候,转向了有产者政治,也因此使愈来愈多的有产者产生出来,也因此使社会上出现了保护私有财产、保护自由竞争、建立法治社会的追求。世界上的有产者政治之所以能够稳定并给国家带来发展,是因为有产者政治持续发展的前提,是使愈来愈多的人成为有产者,从而愈来愈多的人成为有产者制度的拥护者。所以,愈是保护私有财产的国家,公共教育和社会福利也是搞得最好的国家。
除了权力之外没有任何出路的人往往是破坏性的。优秀的商人对权力是警惕的,因为他有私有财产,他更看重权力以外的商业利益和商业自由。如果他从政,相当于干一件公益事业。优秀的知识分子对权力是警惕的,因为他有私人人力资本,他更看重权力以外的思想成就和思想自由。如果他从政,也只相当是干一件公益事业。美国历史上,无数有产者从政,并没有因此把美国搞坏。而且,国家税收主要来自有产者,有产者之间的相互竞争和相互监督,使掌权的有产者难以将大家共同贡献的税金服务于个人的物质私利。
中国的命运是好是坏,可以有一个十分简单的标准:有产者在增多还是无产者在增多。如果是前者,中国就有希望。如果是后者,中国就没希望。权力本身并没有生产性,它能起到的作用不过是强制和分配,在这个意义上,迷恋权力者不过是迷恋暴力和分配。我希望看到的,是权力以外,有更多独立于权力的利益群体出现,大家都看淡权力,看坏权力,这样才有约束权力的可能,约束住权力,社会的生产性力量才能得以全面释放出来。
许多老板参与村官竞选,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呢?是想从事公益事业吗?还是想通过拥有更大的权力以谋取更大的物质私利呢?或者更正常的,只是想露露脸有点尊严呢?也许,各种动机都交织在心里。也许,唯有在建立“有产者政治”这种方向上,“老板执政”才可能走上良性循环。如果他们只将权力视为囊中私物,利用权力去抢劫别人的财产,那么他们所催生的,就是革他们命的无产者政治。
该报道发表后,随即引发了争论。网上能找到的文章,就有几十篇之多。对老板执政现象,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
2005年4月24日,《中国经济周刊》发表一篇名为“也忧老板执政”的文章,对浙江普遍出现的“老板执政”现象表示忧虑。文中写道:“不知道东阳市的领导想过没有:钱说话,它会说什么话?我们来想象一下:担任了村长的大款们齐集在乡政府会议室。假定一个乡有30个村,90%,就是27个村长是大款。他们都来了,济济一堂,乡政府的会议室自是蓬荜生辉了。但是,在讨论制定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计的时候,会制定出什么样的政策来呢?肯定是对最广大迫切希望致富的农民有利的政策吗?‘当选后能把自己的事业和集体的事业结合在一起’究竟会是怎么个结合法?他们承诺为村民办实事,是奉献还是投资?我不敢断言,谁也不能保证。但马克思曾经揭示了一个规律:”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和自己的利益有关,当农村社会分为先富和后富两个阶层,而恰好是先富阶层的人齐聚在会议室里,他们会那么爽快、那么坦荡地或者更多地考虑后富阶层的利益,而不考虑或很少考虑自己的利益吗?“文章的结论是:一定要把握方向,不要让钱迷了心窍。
“也忧老板执政”的作者可能对1998年11月4日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熟悉,里面第二条是“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三条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浙江东阳市此次村级换届选举,90%的村官是工商界出身,这是浙江东阳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结果。如果这是因为“让钱迷了心窍”,那么只能说是村民们自己愿意让钱迷了心窍,不能说是东阳市领导让钱迷了心窍,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还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在行使他们民主选举权的时候,村民愿意“让钱迷了心窍”,选举出来了那些承诺出资为本村公益事业服务的人当村长,恐怕这是村民的权利,外人无权干预的。
从理论上说,“也忧老板执政”是一篇不值得深究的文章,我之所以将其拿来分析,是因为里面展示了这样一种假定判断:老板执政=钱迷了心窍=违背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的假定判断,普遍存在于担忧和反对“老板执政”的其它文章之中。这些文章中的共点特点,就是都希望要让那些能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人来执政。但是,这些人应当是什么人呢?所有的文章都没有说明,但这些文章有一点是相同的:老板们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什么这样呢?也没有明确解释。2005年5月12日,“人民网”一篇文章称:“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社会里,富人参政的动机有时却可能是对金钱更大的贪婪和对权势的更疯狂追逐。”从这一小节文字中,我们大概可以帮这些作者清理出一个逻辑:富人的动机就是追逐金钱,因此富人执政,就会用权力来追逐金钱,以权谋钱,权力就会腐化。当然,后面隐含着另外一个前提:社会中存在着远比富人道德更高贵的人,这些人才能执政为民。但这些人是谁呢?如何才能选举出来呢?对这样的问题,所有那些反对老板执政的人都一律不予回答。
有产者政治与无产者政治
读着网上关于“老板执政”的争论,我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这就是有产者政治与无产者政治的区别的问题。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未来的社会变革。
谈到现代西方政治制度渊源时,人们常会提到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称它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215年6月15日,英国贵族们不满英王约翰穷兵黩武、随意征税等行为,胁迫英王所签署了《大宪章》,共63条款,里面规定:保护贵族、骑土的领地继承权,国王不得违章征收领地继承租。未经“王国大会议”的同意,国王不得向直属附庸征派补助金和盾牌钱。取消国王干预法庭从事司法审判的权利。未经同级贵族的判决,国王不得任意逮捕或监禁自由人或没收他们的财产。国王如违背宪章,由25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对国王使用武力。
由于《大宪章》强调国王的权力必须受到限制,私人财产权必须受到保护,《大宪章》被称为现代自由宪政的渊源。我们可以说,1215年的《大宪章》,是有产者革命或有产者政治的结果。面对政治权力,有产者首先关心的是保护自己的财产权不被政治权力侵夺,因此有产者政治,一定是不希望政治权力侵害自己。这是人之常情,无须浪费多少理论思考的精力。当我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我当然希望国家法律是保护我的房产权的。如果有人来强抢,我也一定会反抗的。
从美国建国的相关文件中,我们能强烈感受到建国者们对政治权力的担忧和对私有财产保护的执着。1641年的《马萨诸塞湾自由典则》第1条就明确规定:“任何人之动产及不动产不得剥夺或以任何方法在法律形式和官吏职权下侵损,除非依照本团体由大会遵照公平、正义,明确制定而适当地已公布之法律的权力。”第八条规定:“任何人之牲畜及任何种类财产不得强取和征用以为公共事业服役,除非有大会颁发之令状并有合于境内通行价格之适当偿价及雇价。倘非此项被征用财产死亡或损坏,原主当得充分赔偿。”1765年的《弗吉尼亚决议》宣称:“由人民自己对人民征税,或者由其代表者为之,是防止过重课税的唯一保障,是自古以来英国宪法本质的、英国人的自由固有的特点。”1776年的《独立宣言》在历数英王罪恶时,“他未经我们同意就向我们征税”便是重要的一条。后来制定的宪法则多处涉及对征税权的限制。1787年的《美国宪法》第五条中规定:“未经正当法律手续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补偿,不得占为公有。美国在十九世纪末期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但被最高法院判为违宪。直到1913年宪法第16条修正案(”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和征收所得税“)才确认了所得税的合法性。美国政治心态中,对政府权力对私人权利的侵害极为敏感。
1787年《美国宪法》精神与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精神一脉相承。这是为什么?学界可能可以找出许多原因,但在我看来,理由特别简单,这就是因为《大宪章》和《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们都是有产者。美国建国之父如华盛顿、富兰克林等都是当时的大富翁。华盛顿是大农场主,富兰克林是大印刷商。他们先是有产者,然后才成为政治家,他们自然把有产者心态引入了政治设计之中。他们在从事政治公务的时候,不会不想到自己家的私有财产,他们是为保护财产和自由而投入政治的。政治职权是暂时的,私有财产是长期的,因此不能让政治职权随意侵夺财产。同时,公平的自由竞争是财产增加的前提,因此要保护公平的自由竞争。唯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严格的法律能够保护财产和自由,因此要以法治国。我们可以说,现代西方的政治制度的基石,就是以私有财产权、自由贸易和法律公平为基石的,西方的政治制度是有产者的制度。当经济日趋发展,社会中有产者愈来愈多,美国这样的有产者制度也就稳定了下来,其背后的有产者原则也就成了文明社会的标准。可以说,西方政治制度,就是有产者制度。这样的道理,其实并不需要我们再来重复,马克思早就说过,资产阶级政府,不过是资产阶级俱乐部。当然,如果社会上多数人都已成为有产者了,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主流时,资产阶级俱乐部也就是全民俱乐部了。
讲完了有产者政治,我们就可以很容易理解无产者政治了,它与有产者政治正好相反。富人执政,首先要保护私有财产,保护不受政治权力侵扰的独立的私人生活,而无产者执政,自然而然是要抢夺有产者的私有财产,理解这一点,也不需要多深的理论思想,只要有一点常识就行。我们中国刚刚经历了一场历时几十年的无产阶级革命,原有的私有财产全部被化为公有财产,公有财产由权力直接控制,由过去的无产者们直接支配和享用。所以一般来说,无产者政治,不喜欢约束政治权力,因为当权者除了手中的权力以外一无所有,他们怎么可能约束自己的利益呢?除了权力以外一无所有的人,不可能对权力有超脱心理,他会千方百计装点权力的神圣性,千方百计扩大权力的控制范围,其实背后的原因,就是因为权力是他唯一的利益和尊严的来源。历史上的集权政治,都建立剥夺民众的财产之上。剥夺了你的财产,你就不得不听我的,因为饭票掌握在我手上了,你不得不依附于我。我,没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却用权力控制了一切财产。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掌权者神圣不可侵犯。权力不受约束=掌权者不受约束。
历史经验说明,有产者政治,往往着眼于私有财产保护、自由竞争,结果是促进了经济增长,使愈来愈多的人由无产者变成了有产者,愈来愈多的有产者又支持了有产者政治,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无产者政治,往往着眼于化私为公,平均分配,结果是带来了经济衰退,使愈来愈多的人由有产者变成无产者,而愈来愈多的无产者,又往往会强化对无产者政治的支持,这是一个恶性的循环。邓小平改革,是在无产者政治走到尽头的时候,转向了有产者政治,也因此使愈来愈多的有产者产生出来,也因此使社会上出现了保护私有财产、保护自由竞争、建立法治社会的追求。世界上的有产者政治之所以能够稳定并给国家带来发展,是因为有产者政治持续发展的前提,是使愈来愈多的人成为有产者,从而愈来愈多的人成为有产者制度的拥护者。所以,愈是保护私有财产的国家,公共教育和社会福利也是搞得最好的国家。
除了权力之外没有任何出路的人往往是破坏性的。优秀的商人对权力是警惕的,因为他有私有财产,他更看重权力以外的商业利益和商业自由。如果他从政,相当于干一件公益事业。优秀的知识分子对权力是警惕的,因为他有私人人力资本,他更看重权力以外的思想成就和思想自由。如果他从政,也只相当是干一件公益事业。美国历史上,无数有产者从政,并没有因此把美国搞坏。而且,国家税收主要来自有产者,有产者之间的相互竞争和相互监督,使掌权的有产者难以将大家共同贡献的税金服务于个人的物质私利。
中国的命运是好是坏,可以有一个十分简单的标准:有产者在增多还是无产者在增多。如果是前者,中国就有希望。如果是后者,中国就没希望。权力本身并没有生产性,它能起到的作用不过是强制和分配,在这个意义上,迷恋权力者不过是迷恋暴力和分配。我希望看到的,是权力以外,有更多独立于权力的利益群体出现,大家都看淡权力,看坏权力,这样才有约束权力的可能,约束住权力,社会的生产性力量才能得以全面释放出来。
许多老板参与村官竞选,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呢?是想从事公益事业吗?还是想通过拥有更大的权力以谋取更大的物质私利呢?或者更正常的,只是想露露脸有点尊严呢?也许,各种动机都交织在心里。也许,唯有在建立“有产者政治”这种方向上,“老板执政”才可能走上良性循环。如果他们只将权力视为囊中私物,利用权力去抢劫别人的财产,那么他们所催生的,就是革他们命的无产者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