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商业调查不宜提过份要求
一家有名的中国家电企业去年找到我们,想做有关冰箱产品的国际市场调查,涉及世界四大市场数十个国家。我们与外方合作者拟定了详尽的调查方案,并经过委托方两次修改,获得通过,委托方在通知我们拟定报价表的函件中附带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在调查过程中均不能告诉外方项目委托方名称;二是提供外方合作者介绍资料;三是要求调查报告中数百个数据来源的原始资料都要复印一套作为报告附件等。
对于第三点,我们直接回复委托方,此要求不合理,任何一家调查机构都不可能答应。果然,外方得知此事后,这家在世界110个国家设有150个分支机构的超大型国际集团回函说:我们买卖的只是一盘菜肴,而不是这盘菜肴的烹制方法。
对于第三点,我们直接回复委托方,此要求不合理,任何一家调查机构都不可能答应。果然,外方得知此事后,这家在世界110个国家设有150个分支机构的超大型国际集团回函说:我们买卖的只是一盘菜肴,而不是这盘菜肴的烹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