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格言精选
法律,由精美的语言表达,有一种穿透心灵的美。法律格言,将精深的法理平实讲述,是法律语言的精品,更显精致和富有魅力。为此,站长特地挑选一些法律格言,与大家一起分享。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期待比法律更为贤明的明智便是愚蠢。
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造法易,执法难。
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
法律不规定正确的定义,而委任善良人裁量。
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法律有时入睡,但决不死亡。
胸怀造就法学家。
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法之理乃法之魂。
法律不知父母,只知真实。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我们因为自由并为了自由而遵守一切法律。
法律是安全的盔甲,在法律的保护下任何人都不受侵犯。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市民的安宁和国家的安全。
书写的文字留下了,说话的声音飞走了。
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法律不确定时,法律就不存在了。
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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