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简介
瑞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丰信托),成立于1986年12月,后经中国银监会批复重组、增资扩股、重新登记、更名并于2004年3月于北京正式开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成立以来,一贯坚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原则,经营业绩逐年稳步增长,净产值收益率等长期处于同业前茅,不仅丰厚回报股东,更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本着“诚信、高效、团结、创新”的精神,立足北京,面向全国积极开展本币如下业务: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5、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6、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7、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8、代保管业务;
9、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10、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11、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2、办理金融同业拆放;
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瑞丰信托全新的运营机制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将秉承“诚信慎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打造成新一代民族信托企业品牌”的经营理念,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
公司自成立起就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一法两规”及有关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业务经营、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等一整套经营管理制度,形成了完整、科学、务实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流程亦正在制定之中。
公司拥有一支由高级管理人才带领、高起点建设起来的经营团队,员工队伍中具有国际著名商学院及国内一流院校的优秀人才,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为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展望未来,公司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体制优越、机制灵活、务实高效的优势,把瑞丰信托建设成为国际化、现代化、具特色的金融服务公司。
瑞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丰信托),成立于1986年12月,后经中国银监会批复重组、增资扩股、重新登记、更名并于2004年3月于北京正式开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成立以来,一贯坚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原则,经营业绩逐年稳步增长,净产值收益率等长期处于同业前茅,不仅丰厚回报股东,更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本着“诚信、高效、团结、创新”的精神,立足北京,面向全国积极开展本币如下业务: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5、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6、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7、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8、代保管业务;
9、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10、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11、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2、办理金融同业拆放;
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瑞丰信托全新的运营机制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将秉承“诚信慎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打造成新一代民族信托企业品牌”的经营理念,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
公司自成立起就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一法两规”及有关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业务经营、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等一整套经营管理制度,形成了完整、科学、务实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流程亦正在制定之中。
公司拥有一支由高级管理人才带领、高起点建设起来的经营团队,员工队伍中具有国际著名商学院及国内一流院校的优秀人才,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为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展望未来,公司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体制优越、机制灵活、务实高效的优势,把瑞丰信托建设成为国际化、现代化、具特色的金融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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