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投资必读
一、投资法令
加国于一九八五年通过加拿大投资法(Investment Canada Act),提供联邦政府一些基本运作的方针以协助「加拿大人」及「非加拿大人」投资者在加国进行投资及收购之事宜。
概括来说,「加拿大人」投资者是:
一九七六年移民法所界定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但不包括已具有资格申请加拿大公民籍逾一年的永久居民)。
加拿大联邦、省或地方政府或其辖下任何单位。 ?由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合伙经营、信托公司、合营企业或加拿大 投资法所特别界定可予视为加拿大人控制的任何机构。至于「非加拿大人」则意指不符合上述定义之投资者。
在加拿大投资并无需在加拿大居住,非居住加拿大的投资人应注意加拿大投资法,本法明定外人投资之通知及审核程序。此外,在加投资尚需注意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加国之反垄断法、消费者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专利法反仿冒法等法规。
二、公司设立型态
加拿大的法律是源于美国大陆法体系,经营企业的主要型态有:
(一)公司(Corporation):
加国公司在法律上系法人,可为私有或公有。非加拿大人之公司须向加国联邦政府或省政府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在加国设立公司之优点为股东责任有限及容易投资。
(二)合伙(Partnership):
加国于一九八五年通过加拿大投资法(Investment Canada Act),提供联邦政府一些基本运作的方针以协助「加拿大人」及「非加拿大人」投资者在加国进行投资及收购之事宜。
概括来说,「加拿大人」投资者是:
一九七六年移民法所界定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但不包括已具有资格申请加拿大公民籍逾一年的永久居民)。
加拿大联邦、省或地方政府或其辖下任何单位。 ?由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合伙经营、信托公司、合营企业或加拿大 投资法所特别界定可予视为加拿大人控制的任何机构。至于「非加拿大人」则意指不符合上述定义之投资者。
在加拿大投资并无需在加拿大居住,非居住加拿大的投资人应注意加拿大投资法,本法明定外人投资之通知及审核程序。此外,在加投资尚需注意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加国之反垄断法、消费者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专利法反仿冒法等法规。
二、公司设立型态
加拿大的法律是源于美国大陆法体系,经营企业的主要型态有:
(一)公司(Corporation):
加国公司在法律上系法人,可为私有或公有。非加拿大人之公司须向加国联邦政府或省政府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在加国设立公司之优点为股东责任有限及容易投资。
(二)合伙(Partnership):
上 页 1 2 3 4 5 6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