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需要知识理财师
一、本质区别
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的最根本目的就是吸纳存款,固然它名义上是为投资者提供高于存款的投资渠道,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这只是变相的高息揽存。所以,目前央行已经规定银行不得作出保底的承诺,其实就是让银行不能过分误导投资者。而其产品的理财功能也不强,由于其收益率基本是固定的或者变动幅度有限,因此只能算是一种利息稍高的定期存款而已。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是几乎无风险的国债、央行票据等国家级信用债券市场,投资品种相对较为狭窄。
再来看券商的集合理财。其实质是“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一种理财服务。从这个角度来看,券商的集合理财更像是一种理财产品。它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随时作出变更,在券商保证一定收益的情况下,最后收益的变动幅度相对较大。券商集合理财除了可以配置货币市场基金、剩余年限小于2年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之外。还可以配置各类基金产品,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等获取收益。而像光大证券的产品股票最多可以达90%,广发的产品虽然不买股票,但却参与申购新股,这也是一个非常暴利的领域。可以说,券商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占有明显的优势。从本质上来看,券商的集合理财比银行理财更适合投资者进行理财规划。
二、流动性
流动性也是考虑理财产品参与价值的关键因素。人民币理财产品经过大半年的市场磨合后,流动性大大加强,一些银行在产品设计中使客户享有提前赎回权。与包含提前赎回权的银行理财品种相比,集合理财的流动性相对较弱,以光大阳光为例,该产品的目标规模是20亿元,达到20亿元就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净值增长率达到6%才进入开放期。在封闭期内产品不能被赎回,只有到开放期客户才可自由申购赎回。但我们应该考虑到,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不具备提前赎回权,光大阳光和广发2号都设有开放期,在开放期则可自由赎回,这还是有一定的优势。从整体来看,券商的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还是稍微好于银行的理财产品。
三、成本与收益
“光大阳光集合理财计划”规定在封闭期内不收管理费,起初参与者持有满一年的免收退出费。而“广发理财2号”则不收取参与和退出费用,管理费为0.58%,托管费为0.12%,收费水平与货币市场基金类似。而银行理财产品则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只是极少数产品会在提前赎回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在成本方面,与银行理财产品相比,券商集合理财是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只是他们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会低于开放式基金而已。
在收益上,银行理财产品与券商集合理财同样是无法相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基本是固定的,而券商集合理财的宣传口号是低收费、低风险、高收益。首先,在保底收益方面。光大证券自掏腰包2亿元带头买入此产品的10%份额,声明永不退出且“风险先担”。也就是说,按照预期收益率3%的有限保障约定,当该理财产品出现损失或者收益未到3%时,光大证券会先用这2亿元对投资者进行补偿,直至年收益率达到3%。当然,如果光大证券自有资金在完全补偿后仍然不能使客户资金保证3%的收益,那么其他的损失则由客户承担。而“广发理财2号”则以新股申购投资为主要盈利模式,从而为客户带来其自身无法获得的投资机会,追求较为稳定的一、二级市场差价收益。
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广发理财2号”的全部资金可以用来进行新股询价申购,但申购或配售所得的新股在该产品的资产组合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据悉,目前“广发理财2号”的预期年收益率为4%—6%左右。“从以往新股申购投资经验来看,这其实还是一个比较保守的预计。”广发证券的相关人士透露。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光大阳光集合理财计划”中规定,“当单位结算净值增长率超过3%时,超出部分的50%作为业绩报酬,归管理人所有,”即如果收益率超过3%以后,超出部分收益将会与券商五五分成。这在一定程度是影响了投资者的利润最大化,毕竟超出部分要给券商分一杯羹,但当该计划的运作收益好时,管理人将得到较高的报酬,这一条具有激励机制,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也算合理。而由于有了这条激励机制,管理人在投资方面也会更为进取,一旦股市行情转好,其收益率也会非常高的。也许不及开放式基金,但其与基金相比的优势则在于能够变相保底。
四、风险程度
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的最根本目的就是吸纳存款,固然它名义上是为投资者提供高于存款的投资渠道,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这只是变相的高息揽存。所以,目前央行已经规定银行不得作出保底的承诺,其实就是让银行不能过分误导投资者。而其产品的理财功能也不强,由于其收益率基本是固定的或者变动幅度有限,因此只能算是一种利息稍高的定期存款而已。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是几乎无风险的国债、央行票据等国家级信用债券市场,投资品种相对较为狭窄。
再来看券商的集合理财。其实质是“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一种理财服务。从这个角度来看,券商的集合理财更像是一种理财产品。它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随时作出变更,在券商保证一定收益的情况下,最后收益的变动幅度相对较大。券商集合理财除了可以配置货币市场基金、剩余年限小于2年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之外。还可以配置各类基金产品,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等获取收益。而像光大证券的产品股票最多可以达90%,广发的产品虽然不买股票,但却参与申购新股,这也是一个非常暴利的领域。可以说,券商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占有明显的优势。从本质上来看,券商的集合理财比银行理财更适合投资者进行理财规划。
二、流动性
流动性也是考虑理财产品参与价值的关键因素。人民币理财产品经过大半年的市场磨合后,流动性大大加强,一些银行在产品设计中使客户享有提前赎回权。与包含提前赎回权的银行理财品种相比,集合理财的流动性相对较弱,以光大阳光为例,该产品的目标规模是20亿元,达到20亿元就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净值增长率达到6%才进入开放期。在封闭期内产品不能被赎回,只有到开放期客户才可自由申购赎回。但我们应该考虑到,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不具备提前赎回权,光大阳光和广发2号都设有开放期,在开放期则可自由赎回,这还是有一定的优势。从整体来看,券商的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还是稍微好于银行的理财产品。
三、成本与收益
“光大阳光集合理财计划”规定在封闭期内不收管理费,起初参与者持有满一年的免收退出费。而“广发理财2号”则不收取参与和退出费用,管理费为0.58%,托管费为0.12%,收费水平与货币市场基金类似。而银行理财产品则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只是极少数产品会在提前赎回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在成本方面,与银行理财产品相比,券商集合理财是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只是他们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会低于开放式基金而已。
在收益上,银行理财产品与券商集合理财同样是无法相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基本是固定的,而券商集合理财的宣传口号是低收费、低风险、高收益。首先,在保底收益方面。光大证券自掏腰包2亿元带头买入此产品的10%份额,声明永不退出且“风险先担”。也就是说,按照预期收益率3%的有限保障约定,当该理财产品出现损失或者收益未到3%时,光大证券会先用这2亿元对投资者进行补偿,直至年收益率达到3%。当然,如果光大证券自有资金在完全补偿后仍然不能使客户资金保证3%的收益,那么其他的损失则由客户承担。而“广发理财2号”则以新股申购投资为主要盈利模式,从而为客户带来其自身无法获得的投资机会,追求较为稳定的一、二级市场差价收益。
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广发理财2号”的全部资金可以用来进行新股询价申购,但申购或配售所得的新股在该产品的资产组合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据悉,目前“广发理财2号”的预期年收益率为4%—6%左右。“从以往新股申购投资经验来看,这其实还是一个比较保守的预计。”广发证券的相关人士透露。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光大阳光集合理财计划”中规定,“当单位结算净值增长率超过3%时,超出部分的50%作为业绩报酬,归管理人所有,”即如果收益率超过3%以后,超出部分收益将会与券商五五分成。这在一定程度是影响了投资者的利润最大化,毕竟超出部分要给券商分一杯羹,但当该计划的运作收益好时,管理人将得到较高的报酬,这一条具有激励机制,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也算合理。而由于有了这条激励机制,管理人在投资方面也会更为进取,一旦股市行情转好,其收益率也会非常高的。也许不及开放式基金,但其与基金相比的优势则在于能够变相保底。
四、风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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