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理财思路如何调整
来源:搜狐理财 作者:宗学哲
现在城市里的职业者几乎人人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的统计显示,去年全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65%来源于工薪阶层,有些地方甚至高达80%。很多人因此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提出质疑,说目前的个税征收起点标准需要提高,同时需要对高收入阶层加强个税征收,让个税真正起到“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正是基于目前个税征收中的这些民声和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程序,本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据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即将出台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新扣除标准将从目前的800元提高到1200元左右,然后各省市再根据实际情况允许20%以内的上浮。同时,个税法将把单一的分类所得税制改为单一和综合分类所得税制两种模式,把私营企业主、中介机构合伙人、演员、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高收入人群纳入综合纳税的范围,从而加强了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款征收。
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调整,无论是普通工薪阶层,还是高收入者,实际发到手的工资将会有一定的变化,那么针对这次个人所得税法调整,广大居民该如何转变理财思路呢?
普通工薪阶层会从中受益
很多居民对个税征收法缺乏必要的了解,认为800元是起征点,只要收入是800元就要纳税,实际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800元其实是一个扣除标准,也就是说每月收入额减去800后的余额才是需要纳税的金额,比如,你的月收入是1000元,那你实际需要计算纳税的额度为200元。所以,这次如果把新的扣除标准从目前的800元提高到1200元,那目前收入为1200的人就可以免税了。关键是扣减标准额增大之后,许多人的纳税档次会降低,交税的比率也可能会从10%下降到5%,从而使个人得到实惠------这次普通工薪阶层的实际收入会所有增加,可支配的钱将更多了,虽然金额不可能太大,但可以以借这次收入增加的机会,积极进行定期定额买基金等新的理财尝试,使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有所提高。
部分高收入者纳税额会增加
高收入者与普通工薪阶层相比,其收入来源并非只是“工资单”,比如,一些管理人员有红包、红利、补贴等隐性收入,收入的税收往往靠个人主动去税务部门申报,而这次税法调整后,对重点人群的重点收入将由分类所得税制改变为实行综合纳税,纳税的监管力度将更大,届时,部分高收入阶层的纳税额会有所提高。
有关专家预测,这次税法调整后,税务策划师肯定会走俏,因为过去很多人只知道逃税,其实有很多途径是可以合理避税的,所以合理避税今后将成为高收入阶层的理财手段之一。
学会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
这次调整的只是工资等收入性的所得税,但个人所交纳的所得税还会涉及很多方面,可以在今后的理财中,尽量合理地规避其他方面的个人所得税。
投资国债。国库券素有“金边债券”之称,是各种理财渠道中最安全、稳妥的投资种类。从近年凭证式国债发行情况看,各地呈现了旺销势头,不少储蓄网点出现了排队购买的现象,其主要因素也是与免征利息税有关。今年发行的几期凭证式国债虽然票面利率接近同期银行储蓄,但综合考虑不纳税优势,国债还是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基金避税。投资开放式基金不但会取得较高收益,还能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目前,居民可以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目前基金的分红均是免税的,以货币基金为例,目前货币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虽然降到了2%左右,但考虑不纳税因素,仍然比一年期的税后储蓄收益高0.2个百分点。另外,目前对于人民币理财、信托等理财产品,国家也没有出台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家庭保险。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今,国内保险业不断发展,加之开征利息税和利率连续下调,许多工薪家庭逐渐将眼光投向个人保险。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参加保险所获得的各类赔偿是免税的。同时,为了配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对封闭式运作的个人储蓄性教育保险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个人储蓄性失业保险金、个人储蓄性医疗保险金等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另外,近年来各家保险公司不断推出的分红类保险目前也暂不纳税
教育储蓄。教育储蓄是国家为了鼓励城乡居民积累教育资金,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储蓄种类。教育储蓄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国家规定免征利息税,单此一项,教育储蓄的实得利息收益就比其他同档次储种高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