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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第20批公司方案大扫描


     今日,全面股改第二十批公司亮相,38家公司(上海24家、深圳14家)中,有26家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时,振华港机□600320、900947 、四川长虹□600839 、武汉健民□600976 、□st民丰□600781 、中牧股份□600195 、武汉控股□600168 、五粮液□000858 、海虹控股□000503 、中成股份□000151 、川化股份□000155 、金融街□000402 、美的电器□000527 等12家公司表示,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征求证券交易所意见,股票自即日起停牌并将于近日披露股改方案。
    
     北人股份 10送3.1
    
     北人股份□600860 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北人集团公司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流通a股支付3.1股对价,北人集团支付给公司流通a股股东股份总额为2232万股。
    
     北人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此外,作为唯一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北人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减持价格限制:北人集团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前30个交易日流通a股加权均价的110%□4.29元/股 。
    
     上海九百 10送2.5
    
     上海九百□600838 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公司三家股东上海九百□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开发控股总公司及上海锦迪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支付2.5股股份。改革方案实施后,上述三家股东共需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49215689股的对价。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已作出的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九百集团作出以下特别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西宁特钢 10送2.5
    
     西宁特钢□600117、100117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一定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安排股份总计为51979330股股份。
    
     除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法定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作出以下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在国资部门许可西钢集团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前提下,才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股份□出售股份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出售价格将不低于5.50元/股。
    
     苏州高新 10送3
    
     苏州高新□600736 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利益平衡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付3.0股。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总数为45279000股。
    
     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自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开始,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12个月承诺期满后,其所持股份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36个月承诺期内,所持股份比例不低于35%;在上述36个月承诺期期满后12个月内,不低于因公告被确定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而停牌的停牌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持。
    
     2、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同时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
    
     3、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垫付安排:高新集团承诺,代替表示否定或未明确表示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代为支付后,高新集团保留对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的追偿权利。
    
     铁龙物流 10送2
    
     铁龙物流□600125 表示,非流通股股东向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支付2股公司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总数为49091661股。
    
     作为公司的第一、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承诺:其各自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期限届满之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所述的60个月锁定期之后的十二个月之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京能热电 10送2.8
    
     京能热电□600578 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分别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以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其中北京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对价部分由北京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即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800万股股份。
    
     京能集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在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北京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国投中鲁 10送3
    
     国投中鲁□600962 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而执行的对价安排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9500000股股票,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获得3.0股股票。
    
     巴士股份 10送2.8
    
     巴士股份□600741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9408万股公司的股票,流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股数每10股获付2.8股。
    
     除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上海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交投集团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股改实施后增持的公司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垫付安排:交投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中,如出现非流通股股东因故无法履约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形,交投集团将先行对该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代为垫付。
    
     新疆城建 10送2.7
    
     新疆城建□600545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16200000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2.7股股份的对价。
    
     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新疆友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宁波热电 10送3
    
     宁波热电□600982 非流通股股东以支付股份的方式作为向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除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法定承诺外,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宁波开投及其关联股东的持股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其所持公司股票才可以上市交易或者转让:□1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24个月;□2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60个月内,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达到或超过5.40元。此外,宁波开投及其关联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60个月内,所持公司股份不会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0%。
    
     昆明制药 10送2.5
    
     昆明制药□600422 全体非流通股东按相同比例向流通股东送股作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具体方案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股份,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200000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
    
     垫付安排:除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法定承诺以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昆明富亨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山东黄金 10送1.6
    
     山东黄金□600547 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1.6股股份。
    
     除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黄金集团承诺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分红计划:从2005年至2007年度,黄金集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且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不计年初未分配利润 的60%。
    
     时代新材 10送2.5
    
     时代新材□600458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数为1750万股股份的对价。截至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公告日,公司流通股股份为7000万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分别作出的承诺事项如下:第一大股东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及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北京铁工经贸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60个月锁定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滨州活塞 10送2.9
    
     滨州活塞□600960 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作出的对价安排为: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9股股份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1160万股公司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滨州市国资委 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滨州市国资委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
    
     3、信阳内燃机配件总厂、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汽车配件厂和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四家非流通股股东所偿还滨州市国资委代垫对价股份,同受上述两款承诺约束。
    
     厦工股份 10送2.8
    
     厦工股份□600815 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33516042股股份作为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份的对价安排。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厦工集团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厦门钨业 10送2.6
    
     厦门钨业□600549 的5家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股份作为向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从而获得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的权利,即,每10股流通股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6股股份,流通股股东获付的股份总数为15600000股。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天方药业 10送2.232+2.03元
    
     天方药业□600253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所持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一定的对价安排:1、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与住友商事□中国 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送现金24360000元,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现金2.03元。2、在上述的基础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还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票26784000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232股。通过上述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03元现金和2.232股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特别承诺如下:
    
     1、在符合减持比例限制的前提下□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5%,24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0% ,天方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后对公司的最低持股比例为25%。
    
     2、如果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日本住友和住友中国未能登记成为公司的股东,天方集团将支付日本住友和住友中国所作出的对价安排。
    
     垫付安排:天方药业集团公司先行代为垫付因身份存在暇疵而无法对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表示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驻马店市液化公司和驻马店市佳梦燃气具有限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安排。
    
     原水股份 10送2
    
     原水股份□600649 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为获得流通权向a股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即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a股获付2股,执行对价股份总数为112170293股。公司的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不执行对价安排也不获得对价。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上海城投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将履行相关法定承诺。
    
    
    
    
    
    
    
    
     银河动力 10送2.8
    
     银河动力□000519 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权作为对价安排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对价安排总数为16□248□973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银河动力股份将获得对价安排2.8股。
    
     股权激励计划:为使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等员工的利益与股东及公司利益相结合,公司拟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持有的银河动力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银河动力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威孚高科 10送1.3
    
     威孚高科□000581、200581 的流通a股股东按照其持有的威孚高科流通a股股数每10股获送1.3股。上述对价安排由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东承担,这些非流通股股东包括: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国投机轻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江苏省机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中亚投资开发公司、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锡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威孚实业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威孚高科的非流通股股东均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此外,威孚集团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威孚集团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减持价格限制:在承诺期满后,威孚集团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威孚高科总股本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出售价格不低于10元/股。
    
     海螺型材 10送2.5
    
     海螺型材□000619 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所执行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2.5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4□050万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出2.0454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
    
     惠天热电 10送3.3
    
     惠天热电□000692 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根据本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付3.3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38□724□391股,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违约责任: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违反所承诺的任何义务,将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相关各方的所有经济损失。此外,沈阳房产特别承诺: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或在禁售期满后超出承诺的比例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划归惠天热电所有。
    
     超声电子 10送3
    
     超声电子□000823 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超声集团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40□560□000股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剩余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即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付3股股份的对价,合计支付40560000股股票。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分红计划:超声集团将在自2006年起的3年(即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的年度董事会中,通过委派到超声电子的董事提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法尔胜 10送2.8
    
     法尔胜□000890 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法尔胜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钱江摩托 10送2.8
    
     钱江摩托□000913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3□765.6万股的对价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执行的2.8股对价股份,在执行完毕上述对价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法定承诺:持有的钱江摩托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大连金牛 10送2.9
    
     大连金牛□000961 非流通股股东选择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9股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送股3□770万股以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
    
     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东北特钢集团特别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采取必要措施对因拖欠大连电业局欠款被人民法院冻结的部分股份申请解除冻结,保证使该部分股份达到大连金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求的公司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数量。
    
     垫付安排:如果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未执行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者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被质押或冻结影响对价的执行,东北特钢集团将先行代为垫付该股东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并将向被垫付方或相关股份的承接方进行相关利益的追偿。被垫付方或上述承接方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事先偿还东北特钢集团代为垫付的款项及利息,并征得东北特钢集团的书面同意,并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股权激励计划: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国有股股东、其他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共同利益基础,建立公司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东北特钢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提供部分股票用于公司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具体方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制订并按法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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