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罪与非罪
在方兴东先生对于中国知识产权的观点中,最有价值的是他正文之外的那个没有特别指出的严峻问题:“一些政府高层将知识产权问题简单等同为“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单向度问题,而没有利益平衡的科学观; 知识产权学术界主流的立场和观点几乎一面倒地与少数跨国公司保持惊人的一致,而放弃了作为公共知识分子为公共利益着眼的基本立场。在这样的格局下,ad_dst = 0; document.write("");ad_dst = ad_dst+1;知识产权问题必将严重走入误区,对于中国现实利益的损害和长远发展的损害,将是无法估量的。以至于少数清醒者大声疾呼:知识产权问题处理不当,危害将不亚于知识经济时代的又一场“鸦片战争”。”
这个批评不过分。
知识产权固然有他经济学和社会道德上的合理性,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他更直接的作用在于维护既得利益者的长期利益。
恰恰中国现在不是既得利益者。
从中国社会发展来看,我们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这个保护过程的逐步完善应该是建立在利益算计,均衡和与既得利益者的博弈中实现的。如果不保护比保护能够让我们得到更大的利益,那么我们就不保护;如果一定时间内有限度的保护能够给我们更大的利益,那么我们就这么做。
中国不是慈善国。我们也想过舒服挣大钱的好日子。道德完美前提下的市场经济是不成立的。在外交上我们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在市场经济领域更加如此。
市场经济中所谓“看不见的手”约束了供给,确实起到了分配社会资源到最有效利用的作用。但是,市场经济理论里面缺少了另外一个约束条件:对于消费的约束,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这样无限度的消费,从数学角度上说就是一个发散的函数,他无法实现稳定均衡。环保主义者,动物保护主义者,以及宗教家们的道德制约就是这缺少的约束条件,但是却远远没有“看不见的那只手”那样有效。
可怜的人类可能永远没有找到一个完美的社会经济的解决方案。既然无法完美,就让我们在涉及到中国的发展的时候更加理性,说白一点,更加为自己多考虑一点。中国人总体还是贫穷的,中国人总体还是苦难的,拯救世界还轮不到我们。
因此,我们的政府和企业界不能轻易地走入美国等发达国家制定好的游戏规则。除了知识产权以外还有很多有利于先行者的游戏法则。我们能够做的就是要用自己的市场吸纳能力不断地逼迫他们在知识产权方面给与中国更多的让步,或者在市场准入,汇率,惩罚性关税和反倾销等等游戏的其他方面给与中国企业更多的倾向。在这个过程中强化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我们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达到了现在西方国家的水平,是否我们就满意了呢?不,到了那一天,因为我国人口和市场潜力远远大于其他国家,我们就应该建立我们在产权保护方面的更强烈的话语权,我们要来抓住制定游戏规则的主导权,因为我们手里有牌。
从今天到未来,我们都要用好自己手里的牌,来赢得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走入道德完美的误区。
我们的官员已经做过很多工作,从一些媒体的报道我们可以分析出来。
但是,还不够。因为他们的脸皮还不够厚,他们的讨价还价还不够狠。
因为我出国定居以后,有了比较才发现什么叫做文明外衣下面冠冕堂皇的掠夺。(在我国的掠夺基本上还是under-table的,或者是不那么理直气壮的)
那么,老外们的脸皮能够厚到什么地步呢?还是让我另外写点东西吧,否则就不像个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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