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健食品面临信任危机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最近对该市保健食品市场展开专项调查,据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市场的总体评价仅为5.48分(10分为最高分)。
广告宣传缺失诚信
问卷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当前保健食品广告的信任程度很低,有57.3%的消费者表示不相信或半信半疑。究其原因,主要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不实所造成的。据有关广告监测部门统计,2003年上海市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高达2068条,占食品违法广告的56%。其中:
———超出规定范围夸大宣传功能的有926条,占45%;
———未标明广告批准文号、标志和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的有418条,占20%;
———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用语的有284条,占14%;
———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证明的有233条,占11%;
———普通食品宣传保健作用的有207条,占10%。
剂型功能似药非药
虽然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保健食品与药品必须区别清晰,但实际状况是保健食品与药品经常难分难解。在剂型上,目前市场上销售的90%左右的保健食品为口服液、胶囊、冲剂和片剂等形式,与药剂的剂型基本相同;在功能上,广告宣传中常把保健食品的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功能和药品的降血脂、降血糖功能加以混淆。
批准文号五花八门
此次调查涉及的88家保健食品经销单位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占15.9%,多数经营者无法提供核准证明以及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而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谓五花八门,分别有“食”、“食卫”、“卫食”、“卫食健”、“国食健”等字号,甚至没有批准文号。对此,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间,上海市相关行政部门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的处罚达100起。
来源:中国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