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市出“歪”招逮硕鼠
腐败案件一发再发 上市窟窿一补再补
四大行反腐进行时中行“歪”招逮硕鼠
中行终于坐不住了,在四大国有银行海外上市的关键时刻,作为近年来银行案件爆发大户,中行再次把强化内控建设摆上日程。与以往不同,这次中行不光是把风险意识灌输到工作中,还把“警钟”敲到了“八小时之外”。为加强对基层机构及重要部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控制,11月30日,中行明确对外表示,要特别关注重点人员“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发现其大量购买彩票或炒股、炒汇等异常表现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在四大银行中,中行最早进入国际市场,在国际竞争中应该更早、更充分地借鉴国际金融巨头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经验。但现实却不尽如此。从“中银香港刘金宝案”到“黑龙江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案”,中行总能成为舆论的焦点。其实不只是中行,建行、农行、工行近年来也是屡曝大案,这显然不是留下多少窟窿的问题,这让正处于股改上市中的四大行在国际投行面前底气不足,而国有银行案件频发,更让一些外资入股在定价上有了打折的“资本”。
且不说对“八小时之外”活动的关注是否侵犯个人隐私,单就发现其“异常表现”就是件难事。“防患于未然”是好的,可是如果只能在事情已经发生的时候才有所行动,只能使案件一发再发,窟窿一补再补。
银行大案件频发原因何在?
2005年是银行改革上市攻坚年,同时也是银行大案集中爆发年。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外部监管加强使诸多案件浮出水面。
2006年我国银行业就要全面对外开放,因此,银监会今年在整治银行业秩序,加强银行改革上市上频频出手。各银行也纷纷自查加强风险管理,这就使原本存在的诸多案件随之浮出水面。
其次,利益驱动使得有些人敢于铤而走险。
综观这些大案要案,利益的驱使是主要原因。一些案件是在银行职工暴富的欲望及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发生的,尤其是在地方支行,由于基本上是行长一个人说了算,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很多人最终迷失了自己,因此敢于铤而走险。
最后,银行监管缺失。银行管理也有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银行缺乏监管机制、内控手段不严。这一点在四大国有银行表现尤为突出。由于我国银行在信贷管理方面、财务管理方面、风险管理方面以及在人事管理方面等都存在不少漏洞。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由于我国银行在风险控制上缺乏有效的方法,安全运行的责任制不到位。内控机制的缺失也就成为众矢之的了。
此前我国银行大多是“存款利行”,存款或贷款成为衡量员工业绩的惟一标准,这就可能让一些银行为完成贷款指标而放松对贷款企业的审查。
从改革的层面来看,银行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授权经营问责制没有建立起来,激励约束机制还存在缺陷。
此外,我国惩治和打击金融犯罪的力度还不够大,一些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只能定性为违规,而不能定性为犯罪。这也为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提供了便利。
商报视点
彩票、股票和腐败
据悉,中国银行日前决定,将内部重点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特别关注范围,如果发现其大量购买彩票或炒股、炒汇等异常表现,将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此举被业内人士视为银行界加强自律、防范因内部员工违规而导致的金融风险的最新举措。
从近年来银行内部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来看,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的犯罪分子相勾结,利用银行内部的管理漏洞,非法转移银行及其客户的资金,是银行高发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例如,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高山案件”就是银行内部员工以高息揽储为诱饵,吸引一些资金富裕的企业机构到该支行存款,然后存款“不翼而飞”,被银行内部员工伙同外部诈骗分子洗劫银行资金数亿元,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高山案件”具有典型性,此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又发现类似案件数起,其作案手法大同小异。归根到底,其祸根还在国有银行不规范的管理制度上,例如层层下达存款指标,致使一些基层储蓄所为了完成高昂的指标,不惜违规高息揽储,从而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通过监控内部重点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以达到防微杜渐、减少金融犯罪的目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效果恐怕让人不敢乐观。首先,这种监控是否可行?是否超越了法律的权限?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监控的权力集中在公安、检察、纪检等司法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是无权任意监督员工“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其次,中国银行上述措施监督的也只是金融腐败案件发生的表象,或者说苗头。如果不从根本上医治银行的顽症,而只是抓表面问题,还是不能彻底根除银行腐败案件的高发。
银行腐败案件的高发,是国有商业银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总爆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来的银行管理制度漏洞已经千疮百孔,而新的适应现代金融环境的银行制度尚在建设中。这就需要银行业的监管者以及商业银行的管理层从实际出发,系统地解决商业银行运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个修补漏洞,让银行内部员工不敢也无法实施违规行为,从而减少腐败案件的发生,而不是头痛医头,甚至头痛医脚地监控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活动。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