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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业投资体制建设情况分析

1、我国创业投资体制正在积极筹备建立之中

最近在北京接连召开的创业投资研讨会上了解到,在企业界、理论界的推动和政府部门的筹备下,以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板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创业投资体制建设正有步骤地推进。

资金紧张、融资渠道狭窄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高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在目前条件下,向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在主板市场上市等常见的筹资方式对企业在资信、规模、担保等方面要求比较严格,使处于发展初期甚至亏损的新兴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因此,国内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靠内部融资即合伙人集资和资本内部积累的方式获得再发展资金,而这样一般很难满足新兴高成长企业的资金需求。

截至1998年6月底,全国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员工达1400万人,仅北京地区民营企业资产总额就已突破320亿元。各地中小高科技企业不仅为国家上缴了可观的利税,且支持了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专家指出,创业投资体制在运作中应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让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以共同推动创业投资体制的发展。具体步骤包括:整合现有的较为分散的财政性创业投资基金;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发展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在条件成熟时设立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推出创业板市场;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等。

专家指出,目前内地尚不具备设立专门创业板市场的条件,但在现有市场内开辟创业板块、放宽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的上市条件限制较为可行。此外香港创业板市场10月份开业后的运作情况无疑将为内地的市场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国家计委、科技部等政府部门正在积极制订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步骤,许多地方政府、民营企业以至拥有资金而找不到合适项目的国有企业都对创业投资体制建设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上海、深圳、武汉等地也出台了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的融资措施。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推动下,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将迅速推进。

2、内地中小企业赴港融资之路渐趋明晰

随着香港“创业板”运作日期的临近,内地中小企业赴港上市融资的条件和操作程序逐渐明晰。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将在今年第四季度正式启动,届时将有大约30家企业首批挂牌交易,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香港证券管理部门此前已明确表示,欢迎内地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市场融资。由于其较主板市场而言上市条件较为宽松,因此内地一些难以在沪深两市上市的中小企业有望进入该市场融资。

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人士介绍,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创业板市场对公司的上市条件要求较为宽松,只有较低的赢利要求或根本没有赢利要求,对企业的规模限制也比较低。同时创业板市场具有高风险性,一般对于信息披露要求较严格,并限制主要股东出售股票的行为,对上市保荐人也有较高要求。目前香港还没正式出台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具体规定。但据港专家介绍,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主要要求包括:最低公众持股量达3000万港元或公司市值的35%,以较高者为准;公司上市时,其管理层股东及策略性投资者须至少共持有公司市值的35%;管理层股东两年内不得出售公司股份等。有关专家指出,到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发行上市前筹备工作的内容和繁杂程度与企业的行业属性、经营范围、资本规模、职工人数、企业历史、赢利能力及发展前景密切相关。且企业到香港上市,筹备工作内容和各种申报文件的编制必须注意同时符合境内外两种政策法规、会计制度和法律规范甚至名词术语、写作体例的要求,这项工作需由专业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进行。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内地企业欲到海外融资,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到目前为止,中国证监会还没有对民营企业境外上市问题发布规范性意见。但据业内人士分析,在10月份香港创业板开业之前,监管部门应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和说法。由于香港创业板市场启动之初大约只有30家企业挂牌,因此不可能马上有很多内地企业到该板块上市。著名经济学家曹凤歧提出,建立中小企业畅通融资渠道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寄希望于到某一个市场上市,应通过建立以创业投资基金为主要形式的创业投资体制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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