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商业贿赂成潜规则
“回扣”,令行业陷入恶性竞争环境,但最终买单者还是消费者
从去年的“朗讯风波”,到今年“张恩照事件”,再到最近的德普“回扣门”,数家跨国公司因在我国行贿,频频受到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制裁。一些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所暴露的商业贿赂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在我国的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如果不及时治理,商业贿赂导致的市场腐败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而消费者将成为最终买单者。
公开谈论“回扣”
一位拥有数百家连锁便利店的集团公司总裁,前一时期放下“身架”,以流通环节最重要的采购员身份,接触了上百家供货商后惊呼:“商业贿赂”已成为中国的第二大腐败现象。他告诉记者,在他所接触的供货商中,“回扣”几乎是每家都在谈论的公开话题。“只要能进我厂的货,按老规矩回扣30%”,供货商言之凿凿。甚至有的厂家要和他“合办”企业,不用他投资一分钱,白送三成股份,要求只有一个:商店进该厂的货。在这种环境下进的“货”,能不“价高”吗?而另一位某品牌化妆品粉的业务员也告诉记者,他们生产的某粉刺霜,1.2元的出厂价,到了柜台上就成了10元钱。其实,厂家和商店除去生产、经营成本,辛辛苦苦挣的仍是蝇头小利,最大的一块利润蛋糕,都被中间流通环节“捞”走了。
dpc中国行贿美国被罚
而据美国司法部调查,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厂商diagnosticproductscorporation(简称dpc)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因为德普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美国《海外反腐败法》中有关“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有关人员行贿”的规定,dpc公司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以近480万美元的巨额罚金。
多年从事医疗器械制剂销售工作、对德普公司相当熟悉的成虎,得知德普公司在美国出事后非常惊讶,他不解地说,“送回扣”是行内规矩,怎么就违法了呢!他说,现在90%以上的医生不会直接向你索要财物,但肯定是“不给钱不订货”的。
在一家世界500强公司从事电信销售公关工作的王晓彭说,大家对行贿已司空见惯,企业行贿的方法也是推陈出新,主要形式包括为实权人物子女安排出国和工作,以及和实权人物自己私下开办的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行贿”等。
回扣形式隐蔽看似合法
据南开大学法学院专门调查,在商业交易中给予“回扣”以获取交易机会,在我国已得到普遍的默认。以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最为普遍。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多数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看似合法的形式出现。被调查的一半以上公司表示,为开拓市场,曾有过商业贿赂行为,“给回扣”已成为许多公司竞争的法宝。中外企业概莫能外。(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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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商业 贿赂事件回顾
在国外
●2004年10月,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前会计师向美国联邦法院举报,该公司存在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的行为,曾利用40个银行账号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
●2005年1月,孟山都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缴纳了50万美元罚金,作为向印尼官员行贿的代价。
●2005年3月,国防工程承包商和军火商巨人公司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向贝宁共和国总统的商业咨询顾问支付了超过350万美元的贿金。
在中国
●2004年3月,世界500强之一的默沙东(msd)公司解雇了20多名中国分区副经理和医药代表,理由是“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
●2004年4月6日,朗讯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汇报文件,指出朗讯将解除其中国区总裁戚道协、首席运营官关赫德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的职务,理由是他们为合作方提供回扣。
●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报告指出,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来源:金羊网-民营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