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仙人掌套牢上亿资金(2)
来自全国的30多户人家,在通州几乎遭遇了同样的命运。
在求告无门、被逼无奈及看不到出路的情况下,有十多户已与该公司解除了合同,虽然得到了两三千元不等的补偿,但他们的直接损失却都在40000元左右。
1月11日,不愿解除合同的9名种植户来到该公司讨要说法,没成想,不但没讨到说法,还遭到该公司10多名员工的殴打。王慧丽说:“带头者与现场指挥者就是关键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志勇。”现在,王慧丽他们现在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打官司。
全国究竟有多少人在种植米邦塔食用仙人掌呢?记者在采访海南锦绣大地北京分公司负责人王彤力时,他认为,全国大约就1000多户。
但一些种植户与代理律师对此并不认同。据调查,仅河南省的食用仙人掌种植面积就有二三百亩,分布在安阳、濮阳、洛阳等地。另外,张淑盈介绍说,“仅烟台一地就有几十家”。
四川控方律师董绪公推测说:“成都分公司去年1至3月的工作总结中说,他们在此期间一共和75名种植户签约,即每月签约的种植户大约25人,成都分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照此推算,至今年9月,仅成都分公司就签下种植户约1000人。海南锦绣大地公司在全国共有13家分公司,照此推算,该公司在全国估计签有种植户1.3万。”
如果这个推测成立,该公司总共套取了种植户多少钱呢?成都分公司2004年1至3月的工作总结中显示:种苗销售收入为69.8万元,产品销售收入71.97万元。
据估算,种植户被套现金应该在亿元以上。
优化名义下的“注销”
河南濮阳销售商莫名“失踪”后,当地种植户当即联系到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因为分公司曾告诉他们,濮阳销售处是其设的点,从当地进种苗即可。然而,分公司表示并不承担责任。
2004年9月10日,河南当地记者电话采访该分公司时,一姓曲的负责人否认此事与他们有关。去年3月,手握“洛阳锦绣大地”订单合同的洛阳龙门镇曹进朝等农民也遭遇了销售商“失踪”的经历。
这并非个案,去年12月的一天下午,王御来到海南锦绣大地山东分公司讨说法,不料却是铁将军把门。王御拨通了海南锦绣大地有限公司总部的电话,却被告知是空号。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副主任刘广增分析说:“这类公司通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同样情况也在四川成都发生,当种植户眼巴巴地等分公司收购仙人掌时,他们哪里想到,这家分公司竟在2004年9月27日就在成都市工商局注销了!成都10多名受害人在去年11月底正式委托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
四川媒体报道,律师调查发现,成立于2001年6月的海南锦绣大地公司成都分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已被注销。去年11月,飞赴海南的律师董绪公、何建利在海南省工商局查到了海南锦绣大地公司的工商档案,让两位律师吃惊的是,这家号称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的大公司因债务缠身,仅有的房产等固定资产早已改了姓氏。这就意味着,即使这些受害人胜诉,赢得的可能是一张纸。
据了解,海南锦绣大地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法定代表人是王志忠,工商档案中明确记载:海南锦绣大地公司于2002年11月16日向工商局申请变更时才增加了“收购仙人掌”一项。“这就意味着该公司在这之前与全国很多种植户签订的种植收购合同是虚假合同。”何律师表示。两名律师跟着来到该公司的办公地,眼前的情形再次让他们感到吃惊:除一名工作人员留守在公司外,其他人早已不知去向。
1月3日,北京王慧丽等13个农户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恒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长林飞赴海南,也发现其当地公司只有三四个留守人员,其公司法人代表王志忠已不在当地。王慧丽证实说王志忠等主要人物现在都在北京关键公司办公。次日,海南省工商局出具了该公司仍然存在的书面证明。
有资料显示,近几年,福建、河北、山东、海南等省相继发生了多起“锦绣大地”拒收产品或销售商“失踪”事件。
关于成都公司是否已经注销的问题,王彤力说:“四川媒体的报道是失实的,我们正准备起诉该报社。”对于北京关键与海南锦绣的关系,王说北京关键是海南锦绣公司的子公司,海南锦绣大地北京分公司与北京关键公司在一个楼上办公。
另外,他对记者说:“我们现在在重新优化,筹建新的加工公司。”对于目前的回收问题,王一再强调是公司“资金困难”,要求农户忍耐。
“订单农业”的五大风险
“订单农业”使农田变为“生产车间”,农民成为“产业工人”,而生产何种产品,以及产品如何走向市场,则是由对市场运作具有一定操控能力的农产品经销企业来负责。这样,从理论上讲,就会有一种必然的结果:农业生产者更易获得优良品种、技术支持,农产品销售也将不存在问题。
海南锦绣大地公司正是依靠订单农业的这些理论,使来自墨西哥的米邦塔仙人掌在短短几年内就发展了万余种植户。
中国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冯兴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公司+农户”的模式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主要是公司与农户身份及力量不对称,农户太过分散,是弱势群体,农户在公司也没有什么权力,地位不对等,容易被各个击破。虽然在表面上合同是对等的,但纠纷对企业有利。而且农户采取司法途径成本往往很高,时间、金钱上也往往耗不过公司,公司则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消磨农户的意志直至其无奈接受对公司有利的条件。
专家认为,特种种养业的产品都具有特定的消费人群、特定的市场,一般来说市场容量有限。除了人为炒作的短期暴利,其产品价格一定会受到市场规律的约束;一旦产品过量,又没有综合加工体系作支撑和市场销售渠道作保证,产品滞销是必然的结果。以仙人掌为例,目前在我国仍处于区域试种和深度开发研究阶段,市场预期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好,在引种时务必考虑市场风险。
农业部有关专家认为,订单农业目前还存在五个方面的风险:一是市场主体信誉差,尤其是一些企业,当市场行情向着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变化后,为了自身利益,他们可能会不惜牺牲对方利益毁约;二、订单的形式、内容和签订程序不规范,也是导致农业订单兑现难的重要原因。例如,张淑盈的合同是一个联合销售协议而非包销合同,主要是农民不太懂其中的文字游戏,这对农户很不利;三、订单农业的适应领域窄,主要是那些特色、专用农产品,品种、品质和用途上,具有较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