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法学学生的“规则”
在这个个人对自己的一言一行承担起责任的时代里,不空谈,不肤浅,不偏激,正是学法学的学生承担起责任的一种方式。
曾经有朋友问我,怎么感觉你们学法的人跟其他学科的学生不一样呢?个个理性得可怕,功利得可怕。我说那是因为法学被你们妖魔化了。正像在传统社会里,普通人提到法律,联想到的或是平地生波,或是惹祸上身,惟恐避之不及。可在学法的人眼中,法律就是一整套规则的集合。整个社会,整个国家,都在这套规则支撑下有序运行。或许,权利、公平和正义对某些学科来说,只是教科书上的口号与符号,可在法学学生眼里,这些词汇每天与我们发生着密切联系。而法学学生的法律理想,法学学生的生存状态,也正是在对这些词汇的理解与信仰中烙上了独特的印记。
在法学学生读到博士阶段,大家经常为不能学以致用而烦恼。在一位学兄介绍下,我和几位师弟去了一家以维护公民权利著称的民间机构实习。在这里,有许多来自不同高校的法学志愿者,大家完全不计报酬,或是为增加司法实践经验,或是出于帮助他人的朴素理想,积极从事着各类法律援助工作。
每天,这里会有不少人慕名来访。所咨询的案件既有被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或有关部门越权执法等冤情,也有家庭暴力、财产争执等大小纠纷,也有邻里之间的鸡毛蒜皮。
大家常常会为各种疑难案件热烈讨论。当事人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时,所有人都感觉由衷地开怀,享受着用知识帮助他人的快乐。让我们惊讶的是,其实很多问题,并非没有解决或者投诉的渠道,可由于对法律法规或是政府机构的运作缺乏认识,很多人想当然地走上了上访之路,甚至选择了偏激的解决方式。经常在我们解释清楚一个问题后,当事人会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是我告错了部门,难怪那么多年别人都不受理……”
我们承认偌大的一个国家,总有个把零件的运作会出问题。可是,公民法律知识的普及、权利救济渠道的提供也都是很重要的,很多矛盾和冲突,如果当事人对法律有一点点了解,有关部门能提供一些通畅的反映渠道,也许就被提前化解了。
作为在校学生,我们深知自己能力有限,然而大家也相信,只有把所有事情的解决纳入法律轨道,倡导借助规则解决问题,才是对当事人最大的帮助。有时候,也有同学被当事人诉说的冤屈点燃了头脑,义愤填膺不说,还一个劲鼓动当事人去闹事。事后遭到大家一致谴责,因为当学法律的人都摈弃规则,求助于野蛮和暴力时,法律本身已经失去了意义。而当我们倡导别人以法律为武器争取权利时,恰恰体现了我们对他人,对社会的一种责任感。
说到责任感。我想起去年冬天去京郊某监狱上课的事情。当时,请几个硕士生博士生为服刑犯人讲他们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本来,无论是去上课,还是去监狱,对做过警察的我都不陌生。只是,突然转换身份,变为服刑犯人的授课者,感觉略微有点怪异。
真正站在讲台上,在黑板上轻轻写下“权利”二字,那种异样的感觉却突然消失了。也许,权利就是一种可能性,它由法律赋予,由法律保障,也必须通过法律剥夺。就比如台下的这群犯人,他们违反法律,侵犯他人权益,自然被依法剥夺或限制一部分权利。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所有的权利都不受保障,比如,他们一样可以捍卫自己的名誉权,一样可以保存自己的合法财产,一样可以依靠努力劳动博取荣誉。我想,只有真正帮他们树立起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他们才会在新生之后更加守法,更加尊重别人的权利。
课间休息时,听年轻犯人们请教各样问题,参观他们制作的精美工艺品,听管教民警提到即将为一位犯人在狱中举行博士论文答辩,我都有一种为他们做些什么的冲动。下课前,自己很想在黑板上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希望他们能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写信向我咨询。可是,拿起粉笔,我却犹豫了。不是我不愿意帮助他们。而是想到,如果作出承诺,就必须兑现。可自己的课业较重,我没有信心能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做到每信必复,每复必果。最终,我还是放弃了。
上周,几位师妹联系我,说遇到些法律难题。见面后,她们拿着一大沓书面材料,哭丧着脸。原来,她们作为志愿者最近去了一个“上访村”,那里居住着全国各地汇聚的上访者。
在那里,她们不仅作了问卷调查,还搜集了不少上访材料,并答应帮助人家解决问题。可是真正审视起那些材料,不是法律主体变更,就是过了诉讼时效,有的甚至本身已经不是法律层面的问题。她们只能求助于我们这些高年级学生。
望着她们真诚而热切渴求答案的眼睛,我只好逐一告诉她们不同的问题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事后,我和几位师兄又批评了师妹们,不是说她们不该去上访村,相反,能够在涉世之初体验生活的残酷面,对她们迅速成长为一个成熟的法律人是有益的。但是,在自身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向别人空言许诺。对她们而言,不过是大学生社会实践,为人做件好事;可在当事人看来,她们的许诺有可能是其全部希望所在。给人希望,又迅速让人绝望,着实是件残酷和不负责任的事情。
在这个个人对自己的一言一行承担起责任的时代里,不空谈,不肤浅,不偏激,正是学法学的学生承担起责任的一种方式。无论是在攻读什么学位,无论钻研什么专业,大家都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志业。或许在我们真正走入社会后,一样会有迷惘、有错失、有矛盾、有彷徨,可是,只要心里保存着对所有正义的、善良的东西的执著追求,保留着一份纯真坦荡的责任感,并把它们酝酿成内心深处一种不断向上延伸的力量,我们就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们做过了,我们做到了,我们无悔了。”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