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策划:莫忘了税收筹划
市场营销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营销决定了企业的命运。但是,企业在营销策划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税收。因为一个企业从成立到解散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税收问题,企业搞营销策划同样也不例外。如果忽视了税收问题,即使是再好的营销策划方案,也实现不了营销的目标,达不到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现举两个案例加以分析。
案例一:某市电讯公司为了提高手机的销售额,策划了一个促销“金点子”--推出“预交话费送手机”业务,即凡在该电讯公司交纳4300元的电话费,便可免费获得一部新手机(该种手机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000元)。这种促销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如果仔细分析这个“金点子”,就会发现该电讯公司在不知不觉中多交了税。有关分析如下:
1.该电讯公司收取的4300元电话费要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税额为4300×3%=129元。
2.按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电信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的,应缴纳营业税。因此,对赠送的手机要视同销售,也要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税额为2000×3%=60元。
如果在营销策划时辅之以税收筹划,那么上述“金点子”将更完美。税收筹划如下:该电讯公司如果将电话费和手机捆绑销售,即卖“手机+两年的电话费=4300元”,这样该电讯公司就可以按4300元来缴纳3%的营业税129元,每部手机可以节约营业税60元。假如该公司一年可以销售10万部手机,则每年可节省营业税600万元。
案例二:某装饰材料公司主要从事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业务。该公司购进了一种新的地板装饰材料,该材料市场价格6000元(含税)。该公司为了促销这种材料,推出为客户免费装饰服务。由于该公司没有该项材料装饰人员,因此委托一家专业装饰公司进行此项服务,每装饰一批材料付600元的劳务费。这样,装饰材料公司开具6000元的发票给消费者,装饰公司开具600元的发票给装饰材料公司。该装饰材料公司在为地板装饰材料畅销而高兴的时候,却没想到这种操作方式给公司带来了额外的税收负担。有关分析如下:
1.装饰材料公司开具了6000元的发票要按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即6000÷(1+17%)×17%=871.79元。
2.装饰公司就600元的装饰收入要按3%的税率计算营业税,应纳营业税额为600×3%=18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该装饰材料公司有600元收入在重复缴税。公司虽然开具了6000元的发票,但除去付给装饰公司的600元,实际只得到5400元。但是,由于其开具了6000元的发票,就要为600元缴纳增值税约为87.17元,而装饰公司又要因600元装饰收入缴纳18元的营业税。
如果该公司在营销策划时考虑到了税收筹划,就可以节省很大一笔税款。筹划如下:如果装饰材料公司开具5400元的发票给消费者,那么销项税额只为5400÷(1+17%)×17%=784.62元;另外600元由装饰公司直接开给消费者。这样,每批材料可节省87.18元增值税。假如该批材料时下倍受青睐,装饰材料公司预计年可销售10万批,这样公司一年可节省871.8万元的增值税。
由此可见,营销策划过程中用好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税收利益。因此,企业在营销策划过程中要进行税收筹划,努力实现企业营销策划和税收筹划的有机结合,通过税收筹划来帮助企业降低营销成本,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营销的作用,实现企业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