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避税”巧理财(三)
“很多人都没有太多的积累,国家却偏偏对普通人可以投资的品种征税,却对需要高额投入的理财产品免税,真的让人很恼火。”在一家中学任教的王先生拿着存折对银行柜台的服务员说。
其实,万先生不必这么恼火,目前还是有几种投资不收利息税,可达到增加投资收益的目的,有些产品即使收税,也可以通过一些办法合理规避掉。
1、金边债券 魅力无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投资国债和特种金融债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债风险几乎为零,利率略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前段时间热炒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和现在广受欢迎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标的都有国债。从较长一段时间来看,投资国债是比较合算的。
投资者可以选择凭证式国债,由于该类债券不能上市交易、不能随意转让、提前兑付时还要损失一部分利息,投资者一般到期才兑付。同时,还可以投资记账式国债,根据市场利率及其他因素的变化判断国债价格走势,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在二级市场赚取记账式国债买卖差价。据重庆工行理财师马进介绍,去年底投资国债,到目前,半年的时间收益达4%多。
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均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构负责代扣代缴,有时会出现企业债券的票面利率略高于国债的票面利率,但扣除税款后的实际收益率反而低于后者的情况。
2、企业债 避税案例
按照有关规定,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均应缴纳20%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构负责代扣代缴。投资者在为兑换利息收入前可能会有机会合理避开个人所得税。
以去年10月到期的98中铁ⅱ期债券为例:铁道部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本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同时明确个人投资者领取利息时,按利息额的20%征收利息税,由兑付网点一次性扣除。”
独家承担兑付任务的华夏证券认为投资者可以采取如下方法合理避过个人所得税。由于98中铁ⅱ期债券(代码:129901)可以上市交易,而在该债券2004年9月28日停止交易前,二级市场价格一直在118.70元/每百元左右,出现了少有的市场交易价格与税后本息额价格倒挂现象。二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如果现价卖出,将获得目前的市场价,如果到期兑付,则扣税后只能获得税后本息115.20元,两者相差3元多。投资者在9月28日该债券债权登记日之前,可以通过二级市场抛售来减少利息损失。但有些居民并没有进行操作,而继续持有托管凭证,导致错失避税机会。
因此,建议投资者购买企业债券要改变到期兑付的思维方式,应注意二级市场价格和到期价的差价,以争取取得收益最大化。
3、教育储蓄 并不美丽的选择
虽然目前,可以投资的品种比较多了,但是很多老百姓仍然把储蓄作为主要的理财方式。在目前的情况下,各银行开始对小额帐户收取手续费,再加上利息还要扣掉20%税金,老百姓难免会不心疼。
教育储蓄的好处在于它享受了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在国家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二是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相对于其他储蓄品种,教育储蓄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
在我国,除邮政储蓄机构外,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各金融机构已开办教育储蓄业务。一般,大家运用教育储蓄进行存款的技巧就是:尽量用足限额,每次约存金额要尽量高些。因为在同一存期内,每月约定存款数额越小,续存次数就越多,计息的本金就越小,计息的天数也越少,所得利息与免税优惠就越少;反之,计息本金就越大,计息天数就多,所得利息与免税额就越多。同时尽量选择存期较长的教育储蓄。
其实,教育储蓄虽然享受免收利息税的优惠,但也是很有限的。存款人一般采取的是按月存入、零存整取的存款方法,按照整存整取利率计算,由于每月存入日期不同,最后还是要按照每笔存款的实际天数计算。这样算下来,6年的品种只比一般的储蓄高出几百元,受益增加有限。
而且,很多时候教育储蓄是“看上去很美”:
首先是对象的限制。教育储蓄的对象(储户)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的学生,采用实名制。
其次是储种和金额的限定。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的储蓄存款,存款期限只有三种,为一年、三年和六年,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开户时储户在金融机构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月存入。
最后,只有凭存折和非义务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证明原件支取到期存款时才能免税。
优惠不多、限制颇多都减少了人们对于教育储蓄的热情。据调查,绝大多数家庭都给孩子准备了受教育的费用,但并不是以“教育储蓄”的方式去存的钱。不少家长反而倾向于投资国债,虽然国债的利率略低于教育储蓄,但随机性、灵活性却高于教育储蓄。
4、保险 保障免税二合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
一是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并记征所得税。
二是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从这个意义上说,购买部分险种不但能获取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而且还可规避利息税。现在,分红险又重出江湖,该险种既有保险作用,又能参与保险公司的投资分红,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例如某人每月工薪收入3100元,若按最低标准缴纳“四金”200元,则每月应计税收入3100-800-200=21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100×15%-125=190元;若按照工资足额缴纳“四金”400元,每月计税工资为3100-800-400=19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900×10%-25=165元。因此,选择合理的保险计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个不错的理财方法,既可得到所需的保障,又可降低税收成本。
另外,针对四金之外的私人养老保险计划,我国暂时没有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西方国家允许企业和职工将向私人养老保险计划的缴费支出从企业或个人的应税所得中扣除,同时,对私人养老保险计划的投资收入也不征税,但对退休职工从私人养老保险计划取得的养老金进行征税。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私人养老保险也会朝这一方向发展。
购买保险也是个避开遗产税的方式。在西方国家,很多人以购买高额寿险的方式来逃避遗产税,将受益人确定为其遗产继承人。
国内保险业往往有预定利率的规定,该利率与银行利率较为接近,并在返还保金时一并支付利息给投保者。财税问题专家认为,保险的避税功能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购买长期寿险产品是合理避开利息税的重要途径。
5、基金 股票
股票和基金的投资收益一般从两个方面体现:
一是股票的股息、红利或基金分红。股息、红利由上市公司直接代扣代;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息、红利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是基金与股票在税收方面的明显区别,也是基金宣传的收入免税的由来。
二是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较少的几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
6、其他产品
信托产品是新兴的理财产品,门槛较高,俗称为富人的专利,预计收益率通常高于债券。是否含税目前并不统一,很多信托公司在发售公告中列明“投资者自行交纳”。
改打双币种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目前也不用交纳利息税。
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开放式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到期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和aaa级企业债、可转债等短期债券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款、商业票据等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目前,申购与赎回货币市场基金时不用支付手续费。
7、股票账户新功用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个人股票账户的保证金统一由证券公司集中管理,由银行以证券公司的名义开具专户,不作为个人的一般储蓄账户,因此证券保证金的利息(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居民将手中的活期存款转入到股票保证金账户中,不但可照常获取利息,而且不用缴纳20%的利息税,若申购新股成功还能赚取一笔可观的利差。如此一来,存款不用投入到风险较大的股票二级市场,又可赚取银行活期利息收入,相当划算呢。(来源:《私人理财》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