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义与利的统一
山西在《晋商》这部优秀作品拍摄播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提炼出了一个厚重、具现实意义的主题,就是弘扬晋商优秀文化,共铸社会诚信。
晋商优秀文化毫无疑问是优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传统的儒家文化对商业、商人是不尊重的、不公正的甚至是鄙视和轻薄的。从排位上来讲,“士农工商”中商是末位。当然,这是形式,实际上还有些骨子里的东西。就拿文学作品来看,商人形象都是不太光彩的,“商人重利轻别离”、“老大嫁作商人妇”、“商女不知亡国恨”,本是说“歌女”,却要贬为“商女”,商人娶妇不见得是“老大”,却要贬为年老色衰。因此说,传统文化中轻商、抑商的观念对商业的发展是起了一种阻碍的作用的。
这里就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为什么受到传统文化鄙薄的商人如晋商,他们的发展恰恰是从传统文化当中吸取了成就大业的最有用的部分——“诚信”。“信”是传统文化当中的基石,“仁义礼智信”嘛。在一个社会的法制不健全的基础上,“信”字是维系社会人与人、人与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这说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确实有很强的涵盖面。尽管你鄙薄商人、商业,但商人、商业吸取了传统文化的精华之后,仍然能够创造一番辉煌。这个现象如果要深入研究的话,可能还会发现许多更有趣的东西。
第二个原因是传统文化对“义”字看得过于重,而且跟“利”字相对立。商人之所以在传统文化中受到鄙薄,因为他直接的行为目的是取利。“见利忘义”往往是说商人的,“无奸不商”嘛。而“义”在传统文化当中是神圣不可侵犯,须臾不可离,所以叫“舍身取义”。商人为了利而牺牲了义,那就更不值得正眼看了。因此,义与利的对立是我们长期处理不好的,无论是它的伦理层次还是理论层面、文化层面,都还没有处理好。如果我们把这些问题再深入研究一下,我们还可以从优秀晋商的文化当中生发出一些对我们传统文化有校正、有补充、有丰富、有滋润的、更加有趣的话题和更有趣的探讨。
事实上,对商人从传统文化延续下来的轻视态度,在当今仍然存在。最现实的,就是今年“两会”期间,有的政协委员提出,现在有些文学作品当中对民营企业家的形象是歪曲的,某些典型的概括是不准确的。看看有不少热播的电视剧或热销的文学作品,反面人物几乎就是民营企业家,一个贪官背后就有一个民营企业家的踪迹。民营企业家背后还有公安、政法的勾结交易。再往下发展还有黑社会势力在裹挟。民营企业家包括广大个体户都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现在有些文艺作品的创作是和十六大精神不相符的。问题提的非常尖锐,也说明“轻商”的观念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事实上,民营企业家对我们的社会所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gdp的1/3是民营企业创造的,全国的税收43%是民营企业上缴的,吸收下岗再就业的63%是民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你还用唐代白居易那种“商人重利轻别离”那些东西去写,那绝对不行,不符合现实,不符合党的政策,更不符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下一步在文艺宣传上,在文艺作品中,我们要多从正面把我们的民营企业家他们所做的贡献反映出来。我觉得这是精神文明,比如晋商,从历史上看,从传统文化方面看,我们晋商发展壮大的过程,就是他们对文化特别是对诚信的追求。另外,我觉得这个主题研讨起来,对当前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精神方面、物质方面,乃至整个领域都具有现实意义。
(中宣部文艺局副局长:李京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