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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件为驱动的利益再分配过程

    从汉景帝的“削藩令”到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从赵高劝二世居深宫到安史之乱的“清君侧”。无论是今天看来对的、错的事件中都渗透着一些合理、公开的事件理由。有些时候,双方都持着公正的理由。诸多的理论如法家、儒家、道家,都成为这些事件的如明、如暗的理由和事件。在这样的过程中,无论最终是成是败,最终都有人或明或暗的得利。

  解释

  为什么说需要以事件来驱动呢?由中国的国情可以很好的理解,我们自古以来有着十分发达的官僚文化和政治体系。俗语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的就是这个现象,再加上中国金字塔形的皇权结构,使位于顶尖的皇帝自身的安危联系天下人的福祉。再说了,除了康熙、乾隆之外,很少有皇帝有那样长的寿命和对政局的娴熟的驾驭能力。因此,政策的频繁变更和缺少执行力度,成了历代统治着面临的问题。

  于是,做为如此泱泱大国的统治者想出了绝妙的主意。本来,帝国就是如此的庞大。组织繁杂,其实际结果是直接的管理和监督让皇帝显得力不从心。御史的诞生,在一定程度的改善了这个问题。但是,御史也是官吏。也有自己的利益,就不免在许多问题上顾及自己的利益(当然,许多是非常不错的)。事件驱动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诞生了,通过推动以事件为理由和手段的来检验各级官吏的能力和忠心。另外,这样还可以保障一些特别重要的事件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一个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有其基本动力系统来支撑。无论公司、组织、政府都是这样。比如,公司需要产生赢利以对冲系统的损耗和不稳定性因素。只有产生的能量足以中和损耗和投入,系统才能存在下去的前提。

  可以说,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矛盾。个人和组织的、个人和个人的、群体和群体的等等,形态虽然可以有多种形式,但是其本质是一致的。这就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和群体对制度和法令的抵抗和拖延。再说,任何的制度和法律。在一段执行时间以后就会被找出这样、那样的不足和漏洞,那么就会别人利用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社会在发展,于是就有了不间断的嫣搴屠嫣宓亩氛D敲凑庵侄氛痛嬖冢髦置芰α坎槐涓⒎⒄埂⑺ヂ洹6杂谌ɡ牡髡托枰恍┙杩诤推浜戏ㄐ缘囊谰荩苑仙缁帷⒄斡呗鄣募煅椤?/FONT>

  这样,敌我各方都在通过事件来作为其权利调整的手段和工具。不但有其合法性的依据,还有隐蔽性、借助其他利益体力量的特性。

  模式

  这一过程的成功实施,当然有其固定的模式和必然的输入条件。首先是理由必须拥有能够进行利益的调整的权力,同时己方有能力接受或享受利益分配后的结果。

  实施这一过程需要分析各方利益,必须对两方以上有利。

  一、 组织中力量足以驱动事件的一方。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对其有利的。另一方是己方,这是基本的前提,如果没有利,也就没有了实施的必要。

  二、 设计一个详细的计划,我方作为计划的主要受益方。

  三、 必须说动拥有主要驱动力的一方实施这个计划。

  四、 在实施的过程中控制整个过程在掌握中。

  五、 接收调整后的利益。

  六、 巩固并处理利益变更后的权利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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