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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应届生:是“人才”还是“劳动力”

“黑户”之困
    
     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蔡艳红毕业半年后才发现,自己的户口一直“悬在半空”,她成了不能补办身份证、不能享受社保、不能考研、不能考公务员,甚至不能办结婚证明的“黑户”。
    
     去年6月,蔡艳红与江苏英才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英才公司”)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该公司承诺为其迁移户口、保管档案及办理相关人事关系。
    
     英才公司是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称“江苏省劳动厅”)批准成立的,其经营范围包括职业中介服务、劳动服务、人才培训和代保管职工档案。
    
     可半年之后,当蔡艳红准备与工作单位签正式合同时才发现,英才公司没法给她开具户籍证明,因为她的户口还没落下来。
    
     而记者了解到,英才公司成立以来先后代理的近3000名大中专毕业生,都或早或晚地遭遇到与蔡艳红相同的问题:在南京找到了工作,却无法将户口落在当地。
    
     为什么这么多毕业生会沦为“黑户”?英才公司负责人王运庆告诉记者,按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用人意向后,该公司就将该生的《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上报到江苏省教育厅,由该厅核准后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所在学校则根据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和调档手续。此后,该公司再将该生的《户口迁移证》上报教育厅加盖调配专用章,就可以到当地公安部门为其落户了。“可教育厅就是不给我们代理的学生签发报到证。”
    
     对此,江苏省教育厅学生处樊增荣处长解释说:“2003年6月,我们曾给英才公司签发过一批报到证,可此时省人事厅来了一份公函,称该公司并没有资格保管学生档案,所以我们就停发了报到证。”
    
     江苏省人事厅法规处李志宇处长则告诉记者,中组部和国家人事部发布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属于流动人员,其人事档案只能由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英才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自然没有资格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但江苏省劳动厅对此却有不同看法,其在给该省法制办的一份《意见函》上提出,英才公司“针对的是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属于就业人员,因此不适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厅和劳动厅各执一词,3000学生的户口问题也就“卡住”了。
    
     制度之辩
    
     “档案保管有着明确的对象性。大学毕业生的档案只能由人事部门管理,而不可由劳动部门管理。”国家人事部新闻处尚建华处长认为,江苏省人事厅是严格按规定办事,英才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并不具备保管档案的资格。
    
     江苏省劳动厅对此也提出了不同意见。该厅法规处胡新华副处长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表示,《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单位和用人单位劳动者的需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失业人员代办档案保管、社会保险等有关事务。“而英才公司就属于这样的机构。”
    
     “这些大学毕业生算不算劳动者?他如果已落实了单位,英才公司能不能为他保管档案?”胡新华自问自答,“我认为,按照第30条的规定,它可以代理。”
    
     但李志宇对此说法却“不敢苟同”。“人才和劳动力是不同的概念,其管理也是分开的。”他说,江苏省1994年发布了《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2000年又出台了《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这就是表明,人才流动和劳动力流动是并行不悖,各有法律依据的。”
    
     关于人才和劳动力的区别,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曾作出明确解释,并一直沿用至今:“所谓人才,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就是人才”。
    
     而胡新华却认为:“从劳动法来讲,人才的外延是很大的。一个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后,同时也是个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的劳动者。难道人才就是以学历来划分的吗?中央不久前召开的人才工作会议,并不是按学历来划分的啊。如果人才只按学历来划分,那么,大学毕业生是人才,技术职工可能就不是人才了。这明显是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反过来唱的。”
    
     李志宇则主张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待上述解释。他说:“如果你认为解释不对,可以提请省人大作出修订。但是在人大修订之前,必须严格按条例执行。否则,说重一点,是不依法行政,说得再严重一点,就是违法。”
    
     利益之争?
    
     “其实,这个事说到底还是个利益之争。”樊增荣对记者表达了这样的看法,“保管档案有钱啊。如果是无偿保管,谁会做这个事?英才公司也不会去争的。”
    
     而英才公司也认为,利益冲突正是人事厅和教育厅卡他们脖子的根源所在。
    
     王运庆算了一笔账:每名毕业生挂靠集体户口,要缴纳200多元挂靠费,而成本只要2元;每名毕业生委托保管档案一年,要缴纳120-240元,而成本只要0.6元———这是省档案馆的收费标准。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每年多达30万人,省教育人事系统仅此一项一年就创收9600万元。何况,毕业生每年都有,他们创收的利润因此成几何级数增长。”王运庆说,“江苏省和南京市两家人才市场每年仅档案保管费一项,收入就高达2000万元以上;省教育厅新成立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去年创收也在500万元以上。”
    
     但王运庆的说法被相关部门否定了。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林伟告诉记者:“我们主要保管还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的档案,一旦他们找到工作,其档案就要转到省、市人才市场。而对这些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我们两年之内都不收档案管理费。我们是非营利机构。”
    
     “我们实行收支两条线,完全不存在营利的事。”南京市人才市场副主任张军也说,该机构收取的档案管理费属行政事业收费,最终全部上交财政,其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另行划拨。“就算收再多的管理费,一分钱也进不了我们的口袋。你说,我们和英才公司会有什么利益之争呢?”
    
     李志宇同意利益之争的说法,但他的矛头所指却是英才公司。他认为,“英才公司作为民营企业,目的是为了钱,而不是其所标榜的为广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
    
     解决之道
    
     2003年底,英才公司就上述争执向江苏省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2004年6月,省政府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省教育厅的决定,即毕业生应先落实档案保管单位,再办理派遣手续。
    
     “只要毕业生拿着英才公司开具的档案管理费发票,我们就为他们免费办理档案保管。”张军告诉记者,“省教育厅已对此事打了招呼:不能让毕业生再出一次钱。”
    
     “不管怎么说,先把学生的落户问题解决再说。”林伟也表示,“哪怕有些政策和规定可能滞后,英才公司也不该拿学生的落户问题作为要挟条件。”
    
     据王运庆介绍,除去最近陆陆续续转走的,该公司代理的毕业生中还剩下1000多人尚未办理相关手续。但他也承认,历时数年之久的“黑户”问题,目前解决起来已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碍”,“只要省教育厅再发一个报到证,他们就可以去办理调档和落户手续了”。不过,这些毕业生“现在一时难以联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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