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关联博弈下的社会诚信
博弈论认为,如果买卖双方只进行当前的一次交易,以后双方不再做生意,这时,买卖双方都有可能欺骗对方。但如果是做多次生意,结果又怎样呢?美国经济学家克累普斯提出的“俗定理”表明:多次交易的买卖双方将可能走向合作,相互信任;但也有可能走向长期的相互背叛、欺骗,即不讲诚信。以上市公司为例,上市公司与股民之间是多次交易,有的上市公司讲诚信,但有的上市公司还是造假。
如何建立社会诚信?日裔经济学家青木昌彦曾经建立了关联博弈均衡模型,他认为,要使各方在交易中建立诚信关系,关键是如何构造一个对交易各方能够产生威慑力的关联博弈。从这个角度看,应该说,我国各级政府在建立社会诚信方面做的大量工作都是力图构造一个对交易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关联博弈,如加强法制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对“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等。但是,“市场失灵”还会存在,所以需要政府介入。但是,政府也会“失灵”,如“地方保护主义”和渎职腐败。也就是说,政府有时无法构造关联博弈,这可能是现在“假冒伪劣”现象屡打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看来,仅靠政府介入构造关联博弈,还难以建立社会诚信。有的经济学家认为,要让交易双方走向合作,从而建立社会诚信,除了政府介入之外,还需要“社区”协商机制来构造关联博弈。所谓“社区”,是“在相互影响密切的基础上通过相互信任联系在一起的一组人”,“通过紧密的人际关系”可以培育出相互信任,“可以成为制止道德危害的有效手段”,因为紧密的人际关系是个体的社会资本,如果与自己有着紧密的人际关系的个体进行交易时,采取欺骗的态度,将会造成个体社会资本的损失,这时,紧密的人际关系俨然与交易过程构成了一对关联博弈。显然,社区的主体是“民间”的,具有非政府组织性、非市场性。
现在,如何构造“社区”,已经成为建立社会诚信的新思路,即通过买卖双方、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与销售者之间、买者与买者之间、上层与下层之间建立紧密的人际关系来弥补政府在建立社会诚信方面的失灵。
在此,提出几种构造“社区”的方法:(1)建立同业商会。商会的建立应遵循同业生产者或同业销售者自愿的原则;商会的运作在合法的原则下,政府不应过多干预;商会应打破区划限制,形成总会下设分会或地方分会的垂直结构;商会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并具有监督和保护会员利益的功能。(2)培育共同文化。包括挖掘传统文化、发展市场经济诚信文化、城市文化、企业文化和住宅小区文化等。(2)建立全国性“假冒伪劣”调查网。提供质量调查报告;披露“假冒伪劣”产品;提供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等。(3)发展消费者联盟,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保护联盟会员的消费利益。(4)在交易中加入合法健康的人情因素。总之,构造“社区”的目的是在建立社会诚信的过程中,能够发挥民间的力量。(谭军)
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