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观察之建筑
光明日报(2003/12/17):2002年中国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累计上升到3366亿元。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9年,全国历年累计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2221亿元,2002年又累计上升到3366亿元,相当于当年建筑业总产值的19.6%,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最为突出,分别占拖欠总额的39.6%和26.7%。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具体分析了拖欠工程款的危害:(1)债务链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据2002年建设部对建筑业部分企业调查结果显示,全国25106家建筑业企业被拖欠工程款2475亿元,这些企业又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382亿元、材料设备购置款637亿元、农民工工资183亿元,共1202亿元,占其被拖欠工程款的48.6%,某省一建筑公司累计被拖欠工程款5.19亿元,该公司又拖欠分包单位1.26亿元,拖欠材料设备款1.74亿元,拖欠职工工资5520万元,欠缴税款及附加费7100万元,欠付银行利息近千万元,拖欠工程款,引发了多头的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扭曲,掩盖了建设资金不足而盲目建设,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2)引发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初步抽样调查,某市截至2003年6月,共拖欠农民工劳务费近30亿元,人均拖欠额达3800元;有一个市拖欠农民工工资2.1亿元,涉及农民工约15万人,占全市施工人员的近50%,有的是业主拖欠引起,有的是承包企业、分包企业拖欠,也存在非法包工头恶意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直接给农民工家庭生活带来困难,并危及社会的稳定,一些农民工采取极端方式追讨工资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造成了隐患。(3)大量拖欠工程款掩盖了资金不足情况下的盲目建设,也导致许多项目难以顺利进行半途而废。大量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建设部有关人士认为,一是部分地方盲目攀比,滥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导致不合理的负债建设,采取拖欠工程款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1年底全国各地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达660.75亿元,占全部拖欠工程款的26.7%;其次是由于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不足,靠建筑业企业垫资,把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谋略”;其三,建筑市场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致使“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不良风气盛行;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恶性竞争,业主利用“买方市潮的优势,迫使建筑业企业签订“黑白合同”;此外,还有个别业主甚至利用钻法律和合同的空子,以及建筑企业怕打官司的心理,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等。
经济日报(2003/12/12):中国建设部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设部制定的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五年(2003年—2007年)规划。制订了《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包括信用标准系统、信用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系统、信用信息应用系统和法律法规系统等子系统。《总体框架》还明确了政府、行业协会、建设领域内的企业,以及征信机构等参与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主体的职责。建设部已完成了《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市场行为信用标准》的制订工作,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市场行为信用标准采用了分值量化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