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节前四城区劳动争议仲裁特点分析
随着春节的临近,广大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也成为了欢度佳节的重要“前提”。为此本刊记者专门向朝阳、海淀、西城、宣武等城区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了调查,请他们的负责人针对“节前争议焦点”、“本区仲裁案件特点分析”等热门话题做了详细的阐述。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帮助劳动者取得维权成果,安心顺心地度过新春。
■朝阳区:集体案件大幅增加
朝阳区劳动局劳动仲裁科李玉平科长告诉记者,实际上每年的春节期间,并不应该是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高发时段。但是今年朝阳区仲裁申诉的受理量大幅度攀升,从去年10月25日起截止到目前,与往年同期比较,受理量增加了55%。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3人以上的集体案件明显增多。由于朝阳区中小企业相对较多,受到经济效益的影响,部分企业到了年底以3-5人的小规模裁减员工,被裁减的员工一起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导致了集体仲裁案件的增加。李玉平科长分析说,这其实说明了职工维权意识的加强,改变了以往职工申请仲裁个体上诉、单打独斗的局面。
提醒:劳动政策在各区掌握分寸不同
李玉平科长认为,现阶段影响劳动者申诉获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仲裁机构对劳动法一些政策的理解不同。比如,同一个案件在不同区县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现在劳动争议的新特色就是“个性”化、“个案”化,出现的案件大多不是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的典型案件,而且往往是处理起来无法可依、没经验可取的新鲜事。因此,仲裁机构表示会在公正的原则下,适当向作为弱势的劳动者倾斜。
■宣武区:劳动者仲裁胜诉率低
宣武区劳动局劳动仲裁科钱炼科长介绍,目前,宣武区劳动仲裁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劳动者胜诉率偏低,仅仅达到了29%。很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盲目性很大,而且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或对企业的决定产生不满就提出仲裁,还有的表现是在提出仲裁时,乱提要求、什么待遇都想要,不管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也不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向仲裁机关提供。这样劳动仲裁机构也很难帮助劳动者维护权益。
提醒:劳动者要加强存证、举证意识
钱炼科长指出,一些劳动者的盲目是因为他们对于劳动仲裁机构的性质认识有误。劳动仲裁机构是一个中立的劳动评议执法机构,不像公安、检察、司法等机构有调查案件的职责。劳动争议双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有举证的义务,也就是哪一方要证明自己有理或对方有错都要自行提供能够证明的证据。劳动者的存证、举证观念一般比较差,这就容易造成即使自己有理也因为没有证据而败诉的情况。所以提醒广大劳动者平时要注意收集有关的证据,这对增加胜算大有裨益。
■海淀区:不少劳动者错过申诉时效期
海淀区劳动局劳动仲裁科王小江科长说,总结本区劳动者仲裁败诉的原因,其中有一条因素十分突出,那就是因为申诉时效过期而败诉。这个特点在年底最为突出,很多劳动者在遭受侵害后,都受到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影响,怕因为产生纠纷而丢工作或拿不到年终奖,所以先暂时忍耐到年底,想等合同到期、拿到奖金再解决纠纷提请劳动仲裁。而实际上,这样忍气吞声的等待,恰恰错过了劳动争议的60天时效,也错过了解决劳动纠纷的最佳时机。
提醒:劳动争议不可拖到年后
王小江科长提醒劳动者,年底不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最佳时机。一些职工为了得到奖金、维持合同等原因,把本该解决的问题一拖再拖,拖到年底春节前,甚至有的等到回家过完春节再提出申诉,这样就错过了仲裁受理的时效。而且从实际情况看,海淀区的中小企业特别多更新频率也特别快,春节过后往往不少小企业、私营业主就很难再寻觅到踪迹了,使问题根本无法解决。所以产生劳动争议应该及时提起仲裁,不要拖到春节后。
■西城区:非公企业成为仲裁主体
西城区劳动局劳动仲裁科王洁科长介绍,目前本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年底容易集中产生劳动纠纷,例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受案数就占了总数的36.6%。一方面因为这些企业在规章制度和人员管理上不同于国有企业,职工对企业在劳动力管理过程中的不适应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从调查分析,每到春节前一些非公企业经常钻法律的空子和漏洞,集中辞退解聘员工,造成了劳动纠纷的增加。
提醒:劳动者要加强维权意识
王洁科长说,现阶段争议主体日趋多元化,非公有企业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都不断增强,对立情绪也逐渐提升,使案件的调解处理难度加大,裁决率不断上升。劳动者应该注意提高法律意识,不仅对自己的权益认识清晰,而且当被侵害时可以及时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朝阳区:集体案件大幅增加
朝阳区劳动局劳动仲裁科李玉平科长告诉记者,实际上每年的春节期间,并不应该是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高发时段。但是今年朝阳区仲裁申诉的受理量大幅度攀升,从去年10月25日起截止到目前,与往年同期比较,受理量增加了55%。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3人以上的集体案件明显增多。由于朝阳区中小企业相对较多,受到经济效益的影响,部分企业到了年底以3-5人的小规模裁减员工,被裁减的员工一起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导致了集体仲裁案件的增加。李玉平科长分析说,这其实说明了职工维权意识的加强,改变了以往职工申请仲裁个体上诉、单打独斗的局面。
提醒:劳动政策在各区掌握分寸不同
李玉平科长认为,现阶段影响劳动者申诉获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仲裁机构对劳动法一些政策的理解不同。比如,同一个案件在不同区县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现在劳动争议的新特色就是“个性”化、“个案”化,出现的案件大多不是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的典型案件,而且往往是处理起来无法可依、没经验可取的新鲜事。因此,仲裁机构表示会在公正的原则下,适当向作为弱势的劳动者倾斜。
■宣武区:劳动者仲裁胜诉率低
宣武区劳动局劳动仲裁科钱炼科长介绍,目前,宣武区劳动仲裁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劳动者胜诉率偏低,仅仅达到了29%。很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盲目性很大,而且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或对企业的决定产生不满就提出仲裁,还有的表现是在提出仲裁时,乱提要求、什么待遇都想要,不管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也不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向仲裁机关提供。这样劳动仲裁机构也很难帮助劳动者维护权益。
提醒:劳动者要加强存证、举证意识
钱炼科长指出,一些劳动者的盲目是因为他们对于劳动仲裁机构的性质认识有误。劳动仲裁机构是一个中立的劳动评议执法机构,不像公安、检察、司法等机构有调查案件的职责。劳动争议双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有举证的义务,也就是哪一方要证明自己有理或对方有错都要自行提供能够证明的证据。劳动者的存证、举证观念一般比较差,这就容易造成即使自己有理也因为没有证据而败诉的情况。所以提醒广大劳动者平时要注意收集有关的证据,这对增加胜算大有裨益。
■海淀区:不少劳动者错过申诉时效期
海淀区劳动局劳动仲裁科王小江科长说,总结本区劳动者仲裁败诉的原因,其中有一条因素十分突出,那就是因为申诉时效过期而败诉。这个特点在年底最为突出,很多劳动者在遭受侵害后,都受到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影响,怕因为产生纠纷而丢工作或拿不到年终奖,所以先暂时忍耐到年底,想等合同到期、拿到奖金再解决纠纷提请劳动仲裁。而实际上,这样忍气吞声的等待,恰恰错过了劳动争议的60天时效,也错过了解决劳动纠纷的最佳时机。
提醒:劳动争议不可拖到年后
王小江科长提醒劳动者,年底不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最佳时机。一些职工为了得到奖金、维持合同等原因,把本该解决的问题一拖再拖,拖到年底春节前,甚至有的等到回家过完春节再提出申诉,这样就错过了仲裁受理的时效。而且从实际情况看,海淀区的中小企业特别多更新频率也特别快,春节过后往往不少小企业、私营业主就很难再寻觅到踪迹了,使问题根本无法解决。所以产生劳动争议应该及时提起仲裁,不要拖到春节后。
■西城区:非公企业成为仲裁主体
西城区劳动局劳动仲裁科王洁科长介绍,目前本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年底容易集中产生劳动纠纷,例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受案数就占了总数的36.6%。一方面因为这些企业在规章制度和人员管理上不同于国有企业,职工对企业在劳动力管理过程中的不适应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从调查分析,每到春节前一些非公企业经常钻法律的空子和漏洞,集中辞退解聘员工,造成了劳动纠纷的增加。
提醒:劳动者要加强维权意识
王洁科长说,现阶段争议主体日趋多元化,非公有企业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都不断增强,对立情绪也逐渐提升,使案件的调解处理难度加大,裁决率不断上升。劳动者应该注意提高法律意识,不仅对自己的权益认识清晰,而且当被侵害时可以及时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