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道德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脊梁
诚信——道德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脊梁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着力解决在道德领域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诚信”问题。
诚信,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本质要求
《纲要》从最基储最重要的方面出发,提出了包括“诚信”在内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内涵丰富,意义深远,不仅高度概括凝炼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内容,而且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普遍的适用性。
所谓诚信,即诚实、诚恳、信用、信任。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以信用取信于人;二是对他人要给予信任。只有忠诚老实,诚恳待人,才会取得信任;只有讲信用,你才会有信誉。民无信而不立。做人,首先是要诚实。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的多样性,不同层次社会成员道德水准的差异性,特别是受利益驱使,尔虞我诈、弄虚做假等问题,表明坚持以诚信为本,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是否诚实守信,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和道德觉悟,反映了一个团体的信用程度,更重要的是它影响到一个人的前途和发展。一个表里不一、言而无信的人,可能蒙混乃至得势一时,但决不会长久,到头来还是让虚伪害了自己。所谓的老实人不吃亏,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爱国守法等道德规范,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能自觉做到,但对于明礼诚信特别是诚信,恐怕就不能够完全达到这一要求。因此,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要紧紧抓装诚信”这个重点,不断夯实公民道德的信誉基矗历史证明:不讲信誉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人,不讲信誉的民族是堕落的民族,不讲信誉的社会是混乱的社会,不讲信誉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国家。诚信原则,不仅体现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本质要求,而且必须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全部内容和整个进程。
诚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道德基础
“诚信”道德规范,是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性道德规范,也是市场经济领域中一项基础性的行为规范。没有了诚信,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就失去了基本的维系和支撑;缺少了诚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就缺少了前进的动力和可靠的保证。
首先,坚持以诚信为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从运行机制上讲是一种契约经济,从法律层面看也是一种法制经济。各市场主体之间、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员工与企业之间等等都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自己的权利。但如果大家都视契约或法律法规为儿戏,不诚实、不守信,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就无法正常进行;如果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投机取巧、虚报浮夸盛行,就会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根基。
其次,坚持以诚信为本,是“入世”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于我们的各级政府、各级组织、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广大干部群众来说,首要的任务就是要了解熟悉掌握世贸组织规则,并且要恪守规则,践行承诺,不断修改完善我们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起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环境。而这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诚实守信,如果不诚实守信,我们就无法同国外企业和经济组织打交道。特别是我们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重合同,守信誉,视信誉为企业的生命。一句话:靠信誉去开拓占领市场,靠信誉竞争,靠实力发展。
第三,坚持以诚信为本,是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方略的需要。道德与法同属行为规范的范畴,二者虽有区别,但却相互作用,相互补充。法律约束相对道德约束而言,法律是强制性的低层次的既定范围的,道德是自律性的高层次的更宽范围的。在现实生活中,违法必缺德,但缺德不违法的现象还是较为常见的。只有法治与德治并举,才是治国安邦的根本之策。而无论是法治还是德治,都必须以诚信为本。没有了诚信,德治就显得苍白无力;没有了诚信,法治就变得无所适从。法律法规是要靠人去执行去实施的,是否违法及违法到何程度应予以什么样的惩处都要靠人去裁定。执法是否公平、公正、公道,这里就有一个执法者的职业道德问题,法治的环境问题,法律制度的信誉问题。
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营造守信用讲信誉的良好社会环境第一,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并举。一是要把诚信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灌输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头脑中去,这是家庭、学校、单位和各级各类组织的共同责任。二是要区分层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也就是要解决好针对学生、企业职工、个体私营业者、农民、社区居民、机关干部等不同对象不同职业特点的诚信教育“教什么”和“如何教”的问题。不但要讲清是什么,更要说明为什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久久为功,必有成效,以达到引导人们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强化诚信意识,遵循诚信道德规范的目的。三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要结合实际把诚信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求细化、深化、具体化,并纳入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各业的管理制度之中,充分发挥制度的规定、惩戒、引导和警示预防作用。同时要认真总结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第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不搞弄虚做假,不做表面文章。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不回避矛盾,不推诿扯皮。坚持原则,从严治政,不搞庸俗作风,不怕得罪人。二是要清正廉洁,珍惜名誉。以人格的力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威信,以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的公仆形象取信于民。三是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群众树立榜样,做诚实守信的表率,通过不断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道德建设来带动公民的道德建设。
第三,坚持倡导与治理相结合。一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各种阵地和载体要深入开展诚信道德规范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社会舆论的评价、褒贬、取舍,引导人们把对诚信道德规范的认识转化为内心的信念,成为事业发展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二是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管理等多种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和治理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欺诈行为,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为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