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技能振兴行动计划昨日正式启动 高技能紧缺..
为进一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我市技工荒问题,昨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启动了深圳技能振兴行动计划。该计划在对技能人才的鉴定、培训以及补贴等方面都进行了重大创新。
创新三项制度
计划将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技能鉴定条例》,依照不惟学历、不惟资历、不惟职称、不惟身份原则在技能人才鉴定认定条件、要求等方面进行调整,尽可能发现和培养技能人才。
为了提高技能人才的地位,计划还在三项制度上进行了创新。一是制定紧缺人才培训补贴制度,数控机床、模具模料,高级车工、高级电工、钟表、电梯等行业的稀有人才在接受培训时,有关部门都将给予其一定的补贴,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才在提升技能时同样能获得补贴。
另外,对于高技能人才,市委市政府将统一实行津贴制度,技师将被给予1000元的补贴,高级技师将被给予2000元补贴。
第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制定高技能人才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各工种都会有一个详细的指导价。以此指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实现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
打造职业训练公共服务平台
据介绍,振兴行动实施之后,在2005年到2008年,我市将实施两个“511”工程:一是新培养技师5000人,新培养高级技师1000人,新树立10名技能标兵;此外还将新建立50家大型企业培训基地,新创建10家品牌培训机构和10家品牌鉴定机构。
为此,劳动部门将新组建一个新的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指导最新培训动向等;打造一个新的职业训练公共服务平台,将市场上不能做的技能培训全部纳入进来,做大型的公益性培训的同时向企业、社会、劳动者全面开放,吸引更多的人才前来学技能,帮助他们成为高技能人才。这些措施实施的同时,劳动部门还将调整技能等级的结构,使技能等级的评定分布更加合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振兴行动计划在各项制度上的创新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尤其是职业训练公共服务平台以及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的成立和实现,将使我市技能人才培训实现质的突破。
为配合各项制度的创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将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用多个标准、多种形式来评价技能人才,拓宽人才成长渠道。
据介绍,高技能人才、紧缺技能人才津贴、补贴计划将在今年5月完成,整个振兴行动计划将持续大约3年。
创新三项制度
计划将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技能鉴定条例》,依照不惟学历、不惟资历、不惟职称、不惟身份原则在技能人才鉴定认定条件、要求等方面进行调整,尽可能发现和培养技能人才。
为了提高技能人才的地位,计划还在三项制度上进行了创新。一是制定紧缺人才培训补贴制度,数控机床、模具模料,高级车工、高级电工、钟表、电梯等行业的稀有人才在接受培训时,有关部门都将给予其一定的补贴,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才在提升技能时同样能获得补贴。
另外,对于高技能人才,市委市政府将统一实行津贴制度,技师将被给予1000元的补贴,高级技师将被给予2000元补贴。
第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制定高技能人才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各工种都会有一个详细的指导价。以此指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实现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
打造职业训练公共服务平台
据介绍,振兴行动实施之后,在2005年到2008年,我市将实施两个“511”工程:一是新培养技师5000人,新培养高级技师1000人,新树立10名技能标兵;此外还将新建立50家大型企业培训基地,新创建10家品牌培训机构和10家品牌鉴定机构。
为此,劳动部门将新组建一个新的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指导最新培训动向等;打造一个新的职业训练公共服务平台,将市场上不能做的技能培训全部纳入进来,做大型的公益性培训的同时向企业、社会、劳动者全面开放,吸引更多的人才前来学技能,帮助他们成为高技能人才。这些措施实施的同时,劳动部门还将调整技能等级的结构,使技能等级的评定分布更加合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振兴行动计划在各项制度上的创新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尤其是职业训练公共服务平台以及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的成立和实现,将使我市技能人才培训实现质的突破。
为配合各项制度的创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将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用多个标准、多种形式来评价技能人才,拓宽人才成长渠道。
据介绍,高技能人才、紧缺技能人才津贴、补贴计划将在今年5月完成,整个振兴行动计划将持续大约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