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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务工提示: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切勿单对单

昨日,成都市外经局首次发布海外务工提示,提醒广大希望赴海外务工的人员,应正确选择出国(境)外务工信息和选择经营公司及签订相关务工合同,同时应对在国(境)外的工作条件做好心理准备,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也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了解信息“两证”是关键
    
     对各种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信息,注意辨别真假,防止上当受骗。在经营公司的选择上,首先要了解招聘人员的公司是否具有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具有上述两个证书的公司统称经营公司。
    
     报名前,一要了解清楚所去的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什么工种、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二要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
    
     签订合同不能“单对单”
    
     与经营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与外国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其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合同》必须包含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因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与个人签订《外派劳务合同》。经营公司不授权或委托个人代为招收劳务人员。务工人员在出国(境)前,应要求经营公司办好在国(境)外的合法工作准证,切忌不能以商务或旅游签证出境。
    
     纠纷处理有以下三种方法
    
     劳务人员与雇主发生矛盾,可以根据和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由他们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与雇主直接进行交涉或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
    
     劳务人员在与经营公司之间产生问题和纠纷时,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回国后可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反映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如果通过自身或经营公司均无法的重大问题,要向我驻在国大使(领)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进行咨询或寻求帮助。
    
     海外务工新动向
    
     到澳大利亚新西兰当护士去
    
     记者昨日独家采访了市外经局外经处处长黄远鹏,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最新的业内信息。
    
     澳大利亚每年需医护10万人,其中半数要从国外引进,主要来自亚洲英语国家(地区)如南亚次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以及部分中东国家,中国人数量相对较少,主要是不容易通过较严格的语言测试。新西兰每年需2-3万名医护,情况大体同澳大利亚,也大量从国外引进相关人才。
    
     另外,两国对熟谙英语的it业人才特别是软件编程人员、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企业管理人才、商业以及服务行业如大商店及大饭店和宾馆的管理人员也有较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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