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企业文化 - 家族企业的第三条出路

家族企业的第三条出路

    在经济学的主流观点看来,家族制企业是落后的产业组织的象征,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受此影响,许多民营企业纷纷声称自己要走出家族制,引入职业经理人,结果却走入了另一个死胡同。

     中国市场信任体系尚未建立,职业道德环境不成熟,企业内部沟通交易成本居高不下,这都决定了在目前家族制是很多民营企业无法跨越的一种组织形式。职业化不完全现实,家族制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的。但现实中,家族企业确实存在种种弊端,不改不行,以致在职业化与家族化之间徘徊,痛苦不堪。那出路到底在哪?

     其实,家族企业如果明白一个概念:家族所有不等于家族制,家族制不等于家族化,那它就能找到全盘职业化与全盘家族化之外的第三条道路:奉行中性家族制。

     应该明确,家族所有不等于家族制,中性家族制不等于传统的家族关系错综复杂的家族化。在处理家族所有、家族关系和家族制度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方太厨具,董事长茅理翔创造性地提出了“口袋论”:即子女的钱不能放在一个口袋里,只有自己与儿子的口袋是同一个口袋。也就是说,除了亲生儿子外(只适用一个儿子,不适用多个儿子,且儿子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别的任何亲戚都不能进入这个企业。要么,就单独给他另外一个企业,让他自己去折腾去。这样,就严格控制了家族裙带关系的产生和蔓延,在提倡家族制的同时,就淡化了家族制,更重要的是防止和避免了家族化。这就是所谓“中性家族制”。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须有一个能独立撑起企业经营管理重任的家族成员。

     除了“经营者惟一”的原则外,从企业制度来看,“中性家族制”和“全盘家族化”的两者的本质区别还在于,当家族关系与组织制度冲突时,以什么为判断准绳,即:是以企业制度和文化为判断标准,还是以家族成员的数量多少、家族成员的位置高低,以及家族成员的血缘亲疏为判断标准。中性家族制应该显然应是以现代管理制度为导向的,即使是家族成员违反了制度,也应当与普通员工一样接受惩罚的。

(石章强:职业营销经理人,脑门(中国)有限公司营销顾问,三元集团管理顾问。先后在某著名家电企业任职企业文化中心主管、区域市场经理、产品(品牌经理)、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等和某著名卫浴企业任职营销总监。在市场策略、销售执行、产品规划、品牌运作和营销管理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是《中国营销传播网》专栏专家和《销售与市场》《智囊》《中国商贸》等专业期刊特约撰稿人。电邮:[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企业文化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企业文化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