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全国劳动保障十大新闻
近日,劳动保障部发布了2004年度劳动保障十大新闻。
一、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召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04年9月3日至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524个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这是全国首次对再就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1-12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8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40万人。12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4.2%,比去年底下降0.1个百分点。
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发布实施
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发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例》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明确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
三、国务院对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2004年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问题。
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解决建设等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快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改善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
截至2004年11月26日,全国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18亿元。
四、2004年以来,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按时足额发放,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实现连续报告无拖欠的良好局面,取得自1998年以来的最好成绩。
五、根据中央关于把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范围从辽宁省扩大到吉林黑龙江两省的部署,5月份,吉林和黑龙江两省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六、中国政府首次发表《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和《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
2004年4月26日,中国政府发布《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发表的第一本专门阐述中国就业问题的白皮书,全面准确地介绍了目前中国的就业状况和中国政府制定的政策以及采取的措施,有力地宣传了中国政府关于就业问题的立场和方针政策。
2004年9月7日,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系统阐述了中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框架、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这是中国政府发表的第一本专门阐述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的白皮书。
七、劳动保障部举办和承办一系列重要国际会议,开创劳动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新局面
2004年4月28日至30日,中国就业论坛在北京召开。本次论坛集中讨论了促进就业与经济全球化、促进就业与消除贫困和促进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等问题,并达成《2004中国就业论坛共识》。
2004年9月12日至18日,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协会成立77年来首次在中国召开全球大会。与会代表深入探讨全球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大会发表了《北京宣言》,确立了“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2004年7月14日至16日,apec劳动保障高层研讨会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研讨会围绕弱势群体社会保护与促进弱势群体参与经济发展这一主题,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全球化和结构调整对弱势群体的影响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措施,并提出了apec劳动保障领域合作建议。
八、一批关系劳动者权益的规章颁布实施
2003年12月30日,劳动保障部正式通过了《最低工资规定》,并于2004年3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将有效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灵活就业形式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
2003年12月30日,劳动保障部正式通过了《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要求,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4年1月6日和2月23日,劳动保障部先后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行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为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奠定了基础。
2004年9月16日,劳动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与2000版相比,调整后的《药品目录》较好地体现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较好地体现了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能够保障广大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
九、劳动保障部首次对外正式发布新职业,技能人才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4年8月19日,劳动保障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形象设计师等9个新职业,标志着我国新职业研究与定期发布制度的正式建立。今后,劳动保障部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布新职业以及相关工作最新进展。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劳动保障部提出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8条措施,并启动了“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从2004年至2006年,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培养50万新技师。
为全面推动工作,劳动保障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启动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信息产业、电力三个项目,开展了“青工技能振兴行动计划”,在34个国有大型企业启动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了企业职工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和“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启动了“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百所职业院校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试点”以及“高等院校学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等。同时,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04中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另外,还扩大了技能评选表彰规模。
十、部分地区出现民工短缺,显示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要变化
去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民工短缺现象,普通劳动力相对短缺,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企业缺工严重。劳动保障部有关调研结果表明,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劳工权益缺乏保障、企业用工迅速扩张、经济模式面临变革等是造成局部地区民工短缺的主要原因;用工短缺现象的出现,是当地劳动力市场供给、需求和工资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市场调节的结果。
一、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召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04年9月3日至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524个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这是全国首次对再就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1-12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8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40万人。12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4.2%,比去年底下降0.1个百分点。
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发布实施
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发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例》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明确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
三、国务院对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2004年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问题。
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解决建设等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快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改善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
截至2004年11月26日,全国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18亿元。
四、2004年以来,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按时足额发放,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实现连续报告无拖欠的良好局面,取得自1998年以来的最好成绩。
五、根据中央关于把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范围从辽宁省扩大到吉林黑龙江两省的部署,5月份,吉林和黑龙江两省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六、中国政府首次发表《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和《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
2004年4月26日,中国政府发布《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发表的第一本专门阐述中国就业问题的白皮书,全面准确地介绍了目前中国的就业状况和中国政府制定的政策以及采取的措施,有力地宣传了中国政府关于就业问题的立场和方针政策。
2004年9月7日,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系统阐述了中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框架、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这是中国政府发表的第一本专门阐述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的白皮书。
七、劳动保障部举办和承办一系列重要国际会议,开创劳动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新局面
2004年4月28日至30日,中国就业论坛在北京召开。本次论坛集中讨论了促进就业与经济全球化、促进就业与消除贫困和促进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等问题,并达成《2004中国就业论坛共识》。
2004年9月12日至18日,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协会成立77年来首次在中国召开全球大会。与会代表深入探讨全球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大会发表了《北京宣言》,确立了“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2004年7月14日至16日,apec劳动保障高层研讨会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研讨会围绕弱势群体社会保护与促进弱势群体参与经济发展这一主题,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全球化和结构调整对弱势群体的影响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措施,并提出了apec劳动保障领域合作建议。
八、一批关系劳动者权益的规章颁布实施
2003年12月30日,劳动保障部正式通过了《最低工资规定》,并于2004年3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将有效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灵活就业形式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
2003年12月30日,劳动保障部正式通过了《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要求,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4年1月6日和2月23日,劳动保障部先后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行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为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奠定了基础。
2004年9月16日,劳动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与2000版相比,调整后的《药品目录》较好地体现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较好地体现了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能够保障广大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
九、劳动保障部首次对外正式发布新职业,技能人才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4年8月19日,劳动保障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形象设计师等9个新职业,标志着我国新职业研究与定期发布制度的正式建立。今后,劳动保障部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布新职业以及相关工作最新进展。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劳动保障部提出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8条措施,并启动了“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从2004年至2006年,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培养50万新技师。
为全面推动工作,劳动保障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启动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信息产业、电力三个项目,开展了“青工技能振兴行动计划”,在34个国有大型企业启动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了企业职工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和“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启动了“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百所职业院校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试点”以及“高等院校学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等。同时,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04中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另外,还扩大了技能评选表彰规模。
十、部分地区出现民工短缺,显示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要变化
去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民工短缺现象,普通劳动力相对短缺,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企业缺工严重。劳动保障部有关调研结果表明,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劳工权益缺乏保障、企业用工迅速扩张、经济模式面临变革等是造成局部地区民工短缺的主要原因;用工短缺现象的出现,是当地劳动力市场供给、需求和工资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市场调节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