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和判断决策的心理(一)
一位将军在敌人优势兵力威胁下,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他的情报官员说:除非他带领士兵们沿两条可行的路线之一撤出,否则,他们会遭到伏击而被俘,其中600人将被歼灭。如果走第一条路线,200名士兵可以得救;如果走第二条路线,有三分之一的可能600名士兵全部幸免一死,但有三分之二的可能这600人全部完蛋。那么,他应该选哪条路线呢?
绝大多数人会劝这位将军走第一条路线。理由是:保全能保全的生命,比冒造成更大损失的风险要好。但是,关于下面这种情形,又该如何呢?
这位将军还得在两条撤退路线中进行选择。但这次他的副官告诉他说:如果选择第一条路线,400名士兵将要丧命;如果选择第二条路线,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无一伤亡,有三分之二的可能600人被歼。这样,他应该选哪条路线?
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人会劝这位将军选择第二条路线。因为走第一条路线,终归肯定要有400人死亡;而走第二条线,至少有三分之一可能全部保全;即使冒险失败,他的伤亡也只比走第一条路线高50%。
关于这两个问题,绝大多数人会得出截然相反的两种结论,这个事实多少有点使人吃惊;因为只要粗略地考察一下就可以看出,这两个问题的实质是一样的。仅有的差别是:第一个问题是从保全士兵生命的角度提出来的,第二个是从丧失生命的角度提出来的。当人们面对象这样的两个问题时,若问题是用保全生命的词句表述,那会有3/4的人赞成选择第一条路线;若问题是用丧失生命的词句表述,会有4/5的人赞成选择第二条路线。甚至当他们认识到这两次选择互相矛盾时,某些人还会给出相反的答案。
这种自相矛盾现象是两位科学家出色合作所提出的许多自相矛盾现象中的一个。他们的工作,对人类推理基本可靠性提出了挑战。丹尼尔?卡涅曼和阿莫斯。特弗斯基的这个使人不安的发现,并不净是说我们往往是荒谬的——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它只是说明,即使我们努力冷静地进行逻辑思考,也可能对用稍有不同的方式表述的同一个问题,给出根本不同的答案。
卡涅曼和特弗斯基发现,这种对于理性认识的背离,是经常出现的,可以预见的,是头脑在衡量各种复杂的可能性时走捷径的结果。那些熟悉这种错误推理的人可以用它来影响意见。此外,人们对于一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如此容易地改变,甚至在生死攸关的问题上也是这样,这个事实就使这样一个真实的看法具有实际重要性:这种问题有一个伦理的、实际的或其他的答案。“这表明我们的判断未必就是构成决策的好材料。”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卡涅曼说,“因为这些判断自身可能是有缺陷的。”
卡涅曼和特弗斯基的研究工作,开始是作为对不确定性心理的一种简单的调查,后来发展成为一门理论。这种理论对人类行为的某些最令人迷惑的方面,提供了系统的解释,并且带动了一门专门研究人们决策行为的新学科的发展。这项研究成果获得了美国心理学协会的奖金。在1985年,特弗斯基还得到麦克阿瑟基金会的232,000美元的研究资助。(他们两人的朋友对于卡涅曼为什么没有获得这项资助作了两点解释:第一,这种给予“具有卓越才能“的艺术家和科学家的研究补助费,从未让人们联合获得过;第二,特弗斯基,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是这一学年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访问学者,由于他在其他学科方面与别人的频繁合作?而使他多少在其领域外更为引人注目。)
卡涅曼和特弗斯基的工作,已经开始吸引更多人——医生、律师、商人、政治家——的注意。他们想把这种理论运用于选择治疗方法,制订法律的论据,协作方略,甚至指导外交事务。 而在经济学家中,这种理论也成为人们感兴趣和争论的课题。他们中的某些人要从这种理论中找出一种办法,去分析人类行为中的不合理成分,这种成分已经使许多经济模式发生混乱。康耐尔大学管理研究生院的经济学家理查德?泰勒说:“那些读过这些材料的人会认识到,如果一个问题的答案依赖于它怎样提出,那么,我们整个做买卖的途径就麻烦了。”他与卡涅曼合作,把卡涅曼和特弗期基的研究成果应用于经济。他又说:“在经济学家中有一种普遍的感觉:如果人们的行为不合逻辑,那就是说他们是任意的,难以描述的。这使超理性的自动化机和头号傻瓜同样不起什么作用,而我们研究的人却两者都不是。”这种认识并不是突如其来的,或容易得到的,而是两个性格上坚强而截然相反的人在17年中异常亲密合作的成果;他们共同的朋友警告他们说,他们决不会合作得好。他们从前的研究生巴鲁克?菲斯柯夫(他现在俄勒冈州尤金一家称作决策研究的私立研究所中工作)这么说:“特弗斯基是一个头脑敏锐和具有分析能力的思想家,有着卓越的数学才能。卡涅曼则具有更直觉的风格,在这一对儿中,他更让人绞脑汁。”他又说:“和某些人比较起来,他们发表的东西不多,但发表的东西都很精练、很深刻。”
在卡涅曼和特弗斯基的论文中,虽然有时有着许多用数学方法来表述的理论,但是,还是吸引了人们广泛的注意,其部分的原因是作者用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的实际事例来说明一个论点。“我们使每一个事例都能独立地说明问题,”卡涅曼说,“并且,记住了这个事例,人们就可以记住我们想要说明的东西。“对实际应用的这种强调,可能起因于他们俩都是以色列人,并且具有发展一种强烈的重实效的特色的必要。特弗斯基,48岁,他的母亲是第一届以色列议会议员,他以前是空降兵上尉。在1956年边境战斗中,由于他勇敢地抢救了一个部下的生命而受到传令嘉奖。卡涅曼,51岁,在50年代他曾研制了一个心理检查系统,以色列军队到现在还用它来检查新兵。他说,“生长在象以色列这样的国家,你恐怕会更喜欢同时思考应用和理论问题。”
事实上,正是一个从实际问题中产生的最初的想法,沿着一条曲折的道路,导致了卡涅曼和特弗期基后来的工作。这件事发生于60年代中期的希伯来大学;当时卡涅曼是一个初级教授,正在给空军的飞行教官们讲授训练心理课。他引证了许多动物实验,说明奖励是较之惩罚更有效的讲授方法。其中有些实验是用鸽子做的。一个飞行教官好容易等他把课讲完便脱口说:“先生,关于这方面你所说的尽是些鸟。我往往热情地表扬那些完成特技很好的人,可是下次他们总是做得很糟。对那些完成特技动作不好的人,我曾尖锐地报评;下次他们大体说来都得到了政进。别说表扬起作用惩罚不起作用。我的经验与此相反。”其他飞行教官也同意这一看法。
这一挑战使得卡涅曼一时无言以对。他说:“我突然意识到,这是对平均数回归的统计学原理的一个事例,并且在此以前还无人认识到达一点。我想,这是我的生涯中最为兴奋的时刻。”
正如卡涅曼急忙告诉这些飞行员们的,对平均数的回归是英国绅士科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1822——1911年)研究得出的概念。在一连串围绕平均值出现的随机事件中,一个极端的事件之后,很可能随之出现一个相当普遍的事件,就象碰运气抽牌一样。因此,一个很高的父亲,趋向于有稍矮一点的儿子;而一个非常矮的父亲,趋向于有稍高一点的儿子。(不然的话,那就到处会有一英尺高和一百英尺高的人们在走动;)
虽然,回归通常是用统计学的狭窄的术语来讨论的,实际上它影响到每一串某种程度上具有随机性质的事件。由于生活中几乎没有一件事不带有某些机遇性,因此回归在许多不太可能的地方显示出来:它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才华横溢的妻子却会有迟钝点的丈夫;为什么电影巨制却有令人失望的续;为什么造成灾难后果的总统有着较好的后继者。卡涅曼解释说,飞行学员们,技术的提高是非常缓慢的;(在某一城镇有两个医院。其中大点的医院每天接生约45个婴儿,小点的医院每天接生约15个婴儿。虽然,男孩在新生婴儿的总数中约占50%,实际上就任一天来说两个医院出生的男孩都会或大或小于50%。在一年的结尾,问,哪个医院出生的男孩占新生娶儿60%以上的天数多?
a.较大的医院
b.较小的医院
c .两者都不是——天数大致相同(彼此相差不超过5%))
这次特技表演到下次之间的差别主要是碰运气问题。回归支配着一个学员今天三点着陆完成得好,明天就可能差些——不管你是表扬还是批评。但是,飞行教官没认识这一点,低估了奖励的作用,高估了惩罚的作用。
卡涅曼认识到,对飞行学员适用的道理,同样地对学旋转的舞蹈者、烤面包的厨师、学做事的孩子、( 在这些事情中,机会起作用的事实,当然并不排斥其他因素。举例来说,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子,可能找一个呆一点的丈夫以避免竞争,这是一种增强似回归效应的优先选择。但是,即使才华横溢的女子仅仅挑选才华横溢的男子,那么最有才华的女子仍将有一个稍笨点的丈夫;尽管单纯由于回归,丈夫和妻子差别将小于妻子不那么挑剔的情况。)
做买卖的商人等等,也是适用的。他和特弗斯基后来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一书(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写道:“仅仅依靠回归,行为在受惩罚之后最可能得到改进;在奖励之后,可能后退。结果,人类的状况将是这样的.....一个人往往由于惩罚了其他人而受奖,由于奖励了其他人而受罚。”
直到1968年卡涅曼和特弗期基才作了第一次长谈,卡涅曼向特弗斯基,讲述了给飞行教官上课的情况。卡涅曼访问了特弗斯基(那时他也是这个大学的初级教授);邀请他在一次课堂讨论会上作演讲。
之后,他们在耶路撒冷知识分于常去的地方——理蒙餐厅进行了过午详谈;“一旦你为这个问题留心而敏感起来,随处可见回归现象。”卡涅曼记得那天他是这么说的。特弗斯基立即理解了他的意思,并说:“听听冬季奥运会评论员的评论吧;他们说,如果一个跳跃滑雪运动员上二次成绩优良,‘他是在巨大压力下做的,这次不可能再取得这么好的成绩了’;如果上次成绩不佳,‘他很放松,这次只会提高’。他们已经发现了回归效应,只不过是从另一种缘由上发现了这种现象。”
他们俩认定,不只是人们缺乏对回归的直观的了解,而且,关于回归的某些现象似乎与世界进展的直观看法相矛盾。难道有另外的违反常识的统计原理吗?
“特弗斯基可能立即从他关于决策理论的研究中想到了一个问题。设想一个瓮里,装着黑球、白球。已知其中2/3是一种颜色,1/3是另一种颜色,但是不知哪种颜色居于多数。一个人蒙住眼睛伸一只手从瓮中拿出了3个黑球、1个白球。另一个人伸两只手拿出了14个黑球10个白球。这两个例子都说明,黑球的数量多。但哪个例子提供的论据更可信呢?
许多人感到第一个例子更有说服力。它总归以三比一的优势使黑球居于多数地位,而在第二个例子中黑球仅比半数稍多一点。然而,概率论说,第二个例子准确地指出瓮中黑球居多数的可能按比例说是16对1,第一个例子仅仅是4对l。其理由是,第一个例子拿出球的数量较少,其可靠性也较小。记住,掷硬币时如果只掷四次,出现三次正面的机会还是相当多的。但是如掷l,000次出现正面的次数要偏离50%的真正可能性,机遇就非常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