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望法兴叹”
自2003年起,每逢岁末,各地就掀起一股帮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讨薪风暴”,席卷媒体和劳动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工会等诸多机构,但一向引人关注的法院却一直处于“讨薪风暴”的边缘。
法院不甘寂寞却被边缘化
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看到,门厅、走廊和办公室内挤满了农民工。监察员李文龙告诉记者,求助的农民工从早到晚络绎不绝,队里时常忙到夜里10时多。
据李文龙介绍,2004年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讨薪案约1300件,涉及农民工1.8万多人,欠薪总额近4800万元。现有800多件得到处理,追回欠薪约3900万元。
讨薪的农民工还频频到各地党委、政府上访。相比之下,法院却“众人皆忙我独闲”。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也夫说,中院也主动接触了一些讨薪纠纷,可前来起诉的农民工非常少。例如,上百位农民工从2003年5月起不断越级上访,反映近30万元工资被内蒙古蒙银房地产有限公司拖欠。然而,任凭办案人员劝说,农民工们却拒不起诉,最后院里只得强行介入。
不用法缘于不懂法
王和、王彦等15位农民工来自通辽市开鲁县,2002年10月至2004年11月,受大天房地产有限公司雇佣,为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新建的办公楼安装水暖设施,然而结算时8万元的工资仅拿到1.3万元。
据王和介绍,在多次讨薪未果后,只好向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求助,但至今未追回一分钱。工友们现已制作好标语,准备到自治区政府上访,还计划住进大天房地产公司,直到拿到钱为止。
王和等人也曾有过诉讼的想法,但因不懂法律打消了。王和说,大天房地产公司挂靠在内蒙古永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蒙纺分公司旗下,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也未完全支付工程款,关系错综复杂,自己都不知该起诉谁。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青格勒图认为,不懂法就不用法。此外还暴露出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存在不足:首先,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不主动,而且虽然当事人可免费获得援助,但主要是咨询和起草法律文书方面的,诉讼期间的援助很少;其次,提供法律援助一般每次仅补贴150元,杯水车薪,调动不起律师的积极性。据悉,青格勒图于2001年提供过一次法律援助,耗费精力不说,办案期间仅路费就花去400多元。
高额诉讼费让农民工“望法兴叹”
一件讨薪案往往涉及数十名农民工,欠薪额一般都在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面对成千上万元的诉讼费,“囊中羞涩”的农民工只能“望法兴叹”。
从2001年7月起至2003年5月,郑友、朱广华等80多位农民工在呼和浩特市蒙银小区建楼房,被呼和浩特市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五分公司拖欠工资19.7万元。
郑友说,交工后项目经理何清川再没露面,每次讨薪,公司均称钱已被何清川支走。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于2004年初执行回2万元后,表示已无能为力,建议他们去法院起诉。
2004年6月,郑友、朱广华代表工友们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起诉,却被多达9000元的诉讼费吓了回去。赵也夫介绍,当事人确有理有据但支付诉讼费存在困难的,可依法缓、减、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特别规定,对不符合减、免条件但支付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缓至执行回第一笔欠款时交付。但是,对一概免除讨薪农民工的诉讼费的建议不大可取,因为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一概免除无异于放纵败诉方。
难以承受的时间成本
法院审判周期长、判决执行难,是农民工排斥诉讼讨薪的又一个原因。
据青格勒图介绍,现行法律设定了“仲裁前置”程序,不服劳动部门的仲裁才可起诉。按规定,仲裁申请期和仲裁期均为两个月,仲裁后的半个月内可提起诉讼;诉讼一般采取两级审理方式,一审6个月,上诉期半个月,二审3个月。如此计算,从申请仲裁到法院二审结束至少需要1年时间。即使最终胜诉,判决难执行的问题又接踵而至。
1998年秋,冯忠带领20多位农民工为内蒙古清水河县第一中学修建锅炉房、围墙等设施。次年工程竣工后,13万元的施工费却被校方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冯忠等人将清水河县第一中学推上了被告席。2003年7月22日,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判校方败诉,而且清水河县第一中学也服从判决,但以县财政未拨款、学校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执行判决。至今一年半的时间已经过去,但清水河县人民法院仅强制执行回7000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因讨薪几乎消耗了冯忠的全部精力,过去的6年里冯忠的家庭条件急转直下。1999年底,妻子患重病急需医药费,冯忠找到校方,希望能拿到点治病钱,但对方分文未付。冯忠说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打官司。
赵也夫说,审案时间和判决的执行状况由程序和案情决定,如果案情清晰,证据确凿,处理效率肯定高。但现在情况是很多农民工提供不了劳务合同、考勤表,甚至没有欠条,有些被告也不知去向,在如此情况下怎能快审、快判、快执呢?如何保证判决结果的准确性呢?
法院不甘寂寞却被边缘化
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看到,门厅、走廊和办公室内挤满了农民工。监察员李文龙告诉记者,求助的农民工从早到晚络绎不绝,队里时常忙到夜里10时多。
据李文龙介绍,2004年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讨薪案约1300件,涉及农民工1.8万多人,欠薪总额近4800万元。现有800多件得到处理,追回欠薪约3900万元。
讨薪的农民工还频频到各地党委、政府上访。相比之下,法院却“众人皆忙我独闲”。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也夫说,中院也主动接触了一些讨薪纠纷,可前来起诉的农民工非常少。例如,上百位农民工从2003年5月起不断越级上访,反映近30万元工资被内蒙古蒙银房地产有限公司拖欠。然而,任凭办案人员劝说,农民工们却拒不起诉,最后院里只得强行介入。
不用法缘于不懂法
王和、王彦等15位农民工来自通辽市开鲁县,2002年10月至2004年11月,受大天房地产有限公司雇佣,为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新建的办公楼安装水暖设施,然而结算时8万元的工资仅拿到1.3万元。
据王和介绍,在多次讨薪未果后,只好向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求助,但至今未追回一分钱。工友们现已制作好标语,准备到自治区政府上访,还计划住进大天房地产公司,直到拿到钱为止。
王和等人也曾有过诉讼的想法,但因不懂法律打消了。王和说,大天房地产公司挂靠在内蒙古永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蒙纺分公司旗下,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也未完全支付工程款,关系错综复杂,自己都不知该起诉谁。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青格勒图认为,不懂法就不用法。此外还暴露出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存在不足:首先,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不主动,而且虽然当事人可免费获得援助,但主要是咨询和起草法律文书方面的,诉讼期间的援助很少;其次,提供法律援助一般每次仅补贴150元,杯水车薪,调动不起律师的积极性。据悉,青格勒图于2001年提供过一次法律援助,耗费精力不说,办案期间仅路费就花去400多元。
高额诉讼费让农民工“望法兴叹”
一件讨薪案往往涉及数十名农民工,欠薪额一般都在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面对成千上万元的诉讼费,“囊中羞涩”的农民工只能“望法兴叹”。
从2001年7月起至2003年5月,郑友、朱广华等80多位农民工在呼和浩特市蒙银小区建楼房,被呼和浩特市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五分公司拖欠工资19.7万元。
郑友说,交工后项目经理何清川再没露面,每次讨薪,公司均称钱已被何清川支走。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于2004年初执行回2万元后,表示已无能为力,建议他们去法院起诉。
2004年6月,郑友、朱广华代表工友们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起诉,却被多达9000元的诉讼费吓了回去。赵也夫介绍,当事人确有理有据但支付诉讼费存在困难的,可依法缓、减、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特别规定,对不符合减、免条件但支付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缓至执行回第一笔欠款时交付。但是,对一概免除讨薪农民工的诉讼费的建议不大可取,因为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一概免除无异于放纵败诉方。
难以承受的时间成本
法院审判周期长、判决执行难,是农民工排斥诉讼讨薪的又一个原因。
据青格勒图介绍,现行法律设定了“仲裁前置”程序,不服劳动部门的仲裁才可起诉。按规定,仲裁申请期和仲裁期均为两个月,仲裁后的半个月内可提起诉讼;诉讼一般采取两级审理方式,一审6个月,上诉期半个月,二审3个月。如此计算,从申请仲裁到法院二审结束至少需要1年时间。即使最终胜诉,判决难执行的问题又接踵而至。
1998年秋,冯忠带领20多位农民工为内蒙古清水河县第一中学修建锅炉房、围墙等设施。次年工程竣工后,13万元的施工费却被校方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冯忠等人将清水河县第一中学推上了被告席。2003年7月22日,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判校方败诉,而且清水河县第一中学也服从判决,但以县财政未拨款、学校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执行判决。至今一年半的时间已经过去,但清水河县人民法院仅强制执行回7000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因讨薪几乎消耗了冯忠的全部精力,过去的6年里冯忠的家庭条件急转直下。1999年底,妻子患重病急需医药费,冯忠找到校方,希望能拿到点治病钱,但对方分文未付。冯忠说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打官司。
赵也夫说,审案时间和判决的执行状况由程序和案情决定,如果案情清晰,证据确凿,处理效率肯定高。但现在情况是很多农民工提供不了劳务合同、考勤表,甚至没有欠条,有些被告也不知去向,在如此情况下怎能快审、快判、快执呢?如何保证判决结果的准确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