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也是套在权利上的绳索
据1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自2003年12月25日央视播送中心第一批编外人员签约至今,央视4500名编外人员实现了公司化管理,拥有了企业聘用人员身份。
“编外人员”签约成为所谓“企聘人员”,相对于以前来说尽管有所进步,但是这样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还远远谈不上彻底。
一部分“正式职工”与另一部分“临时聘用人员”并存,是各地企事业单位常见现象。这样一种两种身份工作人员并存现象的首要特征,就是他们在工资、福利待遇上的不平等。同工同酬是对文明、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
两种身份并存的用人体制或许会使一些“聘用人员”因压力巨大而努力,但如果能给他们以平等待遇,使他们在心理上对工作单位产生归属感,使他们在人格上拥有作为人的尊严感,那么无疑更能激发他们努力工作的动力。而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所谓“正式职工”,因为他们有“编制”仗恃,因而努力工作的动力明显疲软。毕竟工作上的动力与压力成正比关系,没有了压力,所谓动力也就无从谈起。除此而外,由于编制的有无决定着待遇,因而不少“编外人员”为获编制不择手段,结果诱发权力上的腐败行为。
如果仅仅是进行所谓“公司化管理”改革,而不能打破工作人员身份上的差别,消弭其不同,则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就可能流于形式。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主要方式是推行聘用制,那么所有工作人员就应该均是聘用,那也就不应该有所谓“台聘”与“企聘”等区别,就都只能有一个共同身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改革后依然让身份上的不同存在,则工作能力与积极性差的“台聘”就依然不会被淘汰,则试图通过推行聘用制以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的人事改革目的就可能会落空。那这样的人事制度改革也就失去了实质性意义。比如此次中央电视台人事制度改革,首先清退的1600余名全是“编外人员”,而实行派遣制,即便是“名嘴”、“大腕”也不例外。
这就说明,只要是“正式工”,就怎样都不会成为清退对象,而工作表现再好的“编外人员”也不能获得与“正式工”平等的身份。而这依然是难以达到吸引人才、整合人才,最大限度提高业务水准的目的的。
同工而不同酬是企事业单位决策者缺乏权利、平等、法制观念的体现。但只要是存在身份上的不同,歧视就永远不会退场。因而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重头戏应是打破工作人员身份上的不平等,进而消除因此而导致的侵犯权益、人格歧视等现象。其实,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已经不再拨款,所以通过控制编制以减少财政支出已无意义。既如此,这些事业单位的原有“编制”就理应取消。只有取消了“编制”,只有在事业单位内部再没有了“编制”这一概念,工作人员待遇与人格上的平等才能实现,事业单位的事业才能获得更大发展。
除全额领取“俸禄”的行政机关外,当今“编制”这种与市场经济及法制观念格格不入的东西,已经和现有户籍制度一样异化为套在人们权利上的绳索,是人的权利实现上的一根有害而无益的“阑尾”。“编制”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物我认为应当寿终正寝了。
“编外人员”签约成为所谓“企聘人员”,相对于以前来说尽管有所进步,但是这样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还远远谈不上彻底。
一部分“正式职工”与另一部分“临时聘用人员”并存,是各地企事业单位常见现象。这样一种两种身份工作人员并存现象的首要特征,就是他们在工资、福利待遇上的不平等。同工同酬是对文明、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
两种身份并存的用人体制或许会使一些“聘用人员”因压力巨大而努力,但如果能给他们以平等待遇,使他们在心理上对工作单位产生归属感,使他们在人格上拥有作为人的尊严感,那么无疑更能激发他们努力工作的动力。而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所谓“正式职工”,因为他们有“编制”仗恃,因而努力工作的动力明显疲软。毕竟工作上的动力与压力成正比关系,没有了压力,所谓动力也就无从谈起。除此而外,由于编制的有无决定着待遇,因而不少“编外人员”为获编制不择手段,结果诱发权力上的腐败行为。
如果仅仅是进行所谓“公司化管理”改革,而不能打破工作人员身份上的差别,消弭其不同,则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就可能流于形式。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主要方式是推行聘用制,那么所有工作人员就应该均是聘用,那也就不应该有所谓“台聘”与“企聘”等区别,就都只能有一个共同身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改革后依然让身份上的不同存在,则工作能力与积极性差的“台聘”就依然不会被淘汰,则试图通过推行聘用制以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的人事改革目的就可能会落空。那这样的人事制度改革也就失去了实质性意义。比如此次中央电视台人事制度改革,首先清退的1600余名全是“编外人员”,而实行派遣制,即便是“名嘴”、“大腕”也不例外。
这就说明,只要是“正式工”,就怎样都不会成为清退对象,而工作表现再好的“编外人员”也不能获得与“正式工”平等的身份。而这依然是难以达到吸引人才、整合人才,最大限度提高业务水准的目的的。
同工而不同酬是企事业单位决策者缺乏权利、平等、法制观念的体现。但只要是存在身份上的不同,歧视就永远不会退场。因而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重头戏应是打破工作人员身份上的不平等,进而消除因此而导致的侵犯权益、人格歧视等现象。其实,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已经不再拨款,所以通过控制编制以减少财政支出已无意义。既如此,这些事业单位的原有“编制”就理应取消。只有取消了“编制”,只有在事业单位内部再没有了“编制”这一概念,工作人员待遇与人格上的平等才能实现,事业单位的事业才能获得更大发展。
除全额领取“俸禄”的行政机关外,当今“编制”这种与市场经济及法制观念格格不入的东西,已经和现有户籍制度一样异化为套在人们权利上的绳索,是人的权利实现上的一根有害而无益的“阑尾”。“编制”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物我认为应当寿终正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