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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劳特的中国悖论

如果你试图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最后你将不可避免陷进麻烦。记得有一个经理说过:“宁愿在一处强势,而不愿拉长战线,处处挨打。”“一揽子”的思维方式最终导致的是“品牌延伸”。狭义来看,品牌延伸是指已有一个成功产品的品牌名(比如A.1.牛肉酱),再用它来命名新产品(比如A.1.鸡肉酱)。听起来非常有逻辑。“我们使A.1.成为牛肉酱市场的领导品牌。但既然人们现在不吃牛肉而吃鸡肉,那我们也推出一个鸡肉酱。没有什么名字比A.1.更好了——这样人们就知道它是来自最好的牛肉酱生产商,A.1.。”但是市场是认知的战场,而不是产品的战场。在消费者心智中,A.1.不是 品牌名,而是牛肉酱本身。不消说,A.1.鸡肉酱最后以失败告终。——摘自《大品牌大麻烦》 杰克·特劳特

定位论之父特劳特先生说的对吗?

  在特劳特中国网站,还有着这样一本书,邓德隆、陈奇峰、耿一诚、夏毅合著的《定位中国实践版》。这本书写的如何暂且不论,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品牌延伸案例。“定位牌”特劳特先生是个成功的品牌名,但是不够“中国化”,所以,在中国,这个产品延伸成了“定位牌”邓德隆先生。在任何媒体和公开的演讲会上,邓德隆先生的定位都是特劳特先生的“ME TOO”品牌,包括这本《定位中国实践版》。

  运用逻辑,我们可以推出以下的结论:

  1)特劳特先生对于定位论中的“品牌延伸”的论断有问题。

  或者:

  2)邓德隆的“更中国化”定位有问题。

  特劳特和里斯的《定位论》以及后续的很多作品,毋庸非议,都是字字珠玑的杰作,然而,在仔细研读了特劳特和里斯的众多书籍之后(这里要说明的是里斯的很多有关定位论的中文书籍其实出的比〈定位〉这本书的中文版还要早),我还是觉得两位大师关于“品牌延伸”这个问题,下结论过于武断了,下面的文字,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与读者诸君商榷。

  特劳特和里斯是品牌延伸的坚决否定者,并且他们的否定是从“狭义”开始的。也就是说,他们不仅否定品牌延伸,甚至还坚决地否定产品线扩展。上述的A1牛肉酱延伸到A1鸡肉酱的例子,“广义”地说,还不能算是品牌延伸,只能算是产品线扩展。

什么是品牌延伸?

  简单地说,一个公司采用一个已经有的品牌作为推出的新产品的品牌,这种做法就叫品牌延伸。品牌延伸大致可以分成两大类:

  1)线延伸,也就是所谓的产品线扩展,是指母品牌作为原品牌大类中针对新细分市场开发的新产品的品牌。线延伸的结果通常是产生了这个品牌不同的口味、不同的成分构成、不同的形式、不同的大小,或者不同的用途。比如美宝莲璀璨唇膏、美宝莲液体璀璨唇膏、美宝莲惊现睫毛膏。

  2)大类延伸,是指母品牌被用来从原产品大类进入另一个不同的大类。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奢侈品品牌登喜路,从香烟延伸到了吸烟用品、男仕饰品、香水和服装。

  问题的关键不是什么是品牌延伸,而是,品牌延伸真的都错了吗?为什么有时候品牌延伸会成功,但有时候却是失败的呢?



  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众所周知,娃哈哈旗下有很多产品:饮用水、碳酸饮料、乳品、果汁饮料、茶饮料、香瓜子、医药保健品、罐头食品和童装。娃哈哈是中国企业成功的典范,也是一个品牌延伸的狂热份子,它的产品几乎都用“娃哈哈”来作为统一命名,哪怕是非常可乐,在广告中通常也被称呼为“娃哈哈非常可乐”。

  在娃哈哈现有的产品中,除了童装和娃哈哈儿童营养液,其他的销量都非常的好。想过是为什么吗?

  娃哈哈虽然是以娃哈哈儿童营养液起家的,但是历经多年的变迁,娃哈哈这个品牌基本上已经脱离了原来的范畴,一般消费者对这个品牌的联想会是什么呢?——是物美价廉、是“一见你就有好心情”的性感美女李玟、是台湾帅哥王力宏……在娃哈哈主流产品的广告中,已经很难找到当年的儿童品牌的定位了。娃哈哈基于当年成功的品牌延伸(由儿童营养液到乳品再到饮料),已经确立了自己一个成功的成人品牌的重新定位。

  它在产品线和产品品类上的延伸成功与失败都缘于此。

  如果基于特劳特的理论,娃哈哈将会是个注定失败的品牌,但是娃哈哈真的失败了吗?有,有些品牌是失败的,比如现在的娃哈哈儿童营养液和娃哈哈童装,但是大多数在食品饮料上的品牌延伸,娃哈哈却是非常的成功。

  成功的品牌延伸有其一定的规律存在,娃哈哈在食品饮料这些产品上的成功品牌延伸,是因为多年来在消费者的心智中已经形成了“娃哈哈是一种物美价廉的食品饮料”,基于这个核心点的品牌延伸,娃哈哈几乎都是成功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娃哈哈的在食品饮料上无比强势的渠道也帮了大忙,中国大陆企业还有比娃哈哈更强有力的食品饮料经销商渠道了吗?应该是没有了。

  娃哈哈在童装和营养液上的失败,问题的根本也在于“娃哈哈”几乎已经成了食品饮料这个大类的代表,这个情况下,往其他大类延伸是比较难以成功的。蜥蜴团队曾经撰文指出:“娃哈哈靠儿童营养液和娃哈哈果奶起家,随着广告歌曲的流行,娃哈哈果奶也畅销全国。近几年来,娃哈哈转战纯净水和可乐市场,虽屡战屡胜,但离小朋友已越来越远,而娃哈哈的一系列广告,也越来越成人化。······就我们看来,将娃哈哈品牌由饮料延伸到童装,几乎无优势可言。可以说,娃哈哈童装和其他各种品牌的童装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并无优势可言。”蜥蜴团队说的对,但是还不够完全,娃哈哈在童装领域,不仅是没有优势可言,更为糟糕的是,在童装品牌上的延伸,娃哈哈不仅比别的品牌更为困难,甚至还可能对现有品牌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结论是:品牌延伸必须基于品牌的核心价值,基于此的延伸的成功可能性将大增,而逆于此的延伸,将很有可能失败,甚至对现有品牌产生负面的影响。

  再来看一个例子。

  美宝莲,一个众所周知的彩妆品牌,在中国雄据市场占有率第一。她创建于美国,最初只是一个化学工程师为他的妹妹MAYBEL设计的一款睫毛膏——世界上第一款睫毛膏,在一段时间里,MAYBELLINE甚至就是睫毛膏的代名词,甚至MAYBELLINE这个名词也很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睫毛膏。但是美宝莲现在发生了什么呢?在中国,美宝莲产品已经涵盖到了大众彩妆的眼部、唇部、面部和甲部产品——她有畅销的美宝莲唇膏、美宝莲果冻唇彩、美宝莲睫毛膏、美宝莲指甲油、美宝莲粉饼……换句话说,她已经成了彩妆的代名词。美宝莲品牌不仅没有因为扩展自己的产品线而受损,相反地,产品线不断地扩展、品牌不断地延伸——从过去的仅仅是眼部延伸到大众彩妆的任何部分——这种延伸不仅大大地丰富了美宝莲这个品牌的内涵,也为竞争对手的入侵设置了极大的障碍。如果她永远是MAYBELLINE——MAYBEL的一支睫毛膏,她做的到这点吗?答案是否定的。



  成功的品牌延伸,不仅有利于母品牌形象,还可以为母品牌进一步延伸创造条件。美宝莲就是一个好例子,她成功地从睫毛膏延伸至全大众彩妆系列,而且也大大地增加了美宝莲品牌的内涵。同样在娃哈哈这个例子中也是一样,品牌延伸不仅要考虑到自身因素,也要考虑到竞争对手的原因,成功的品牌延伸,不仅可以丰富自身品牌和产品线,还可以为防御竞争对手的进攻设置屏障,如果美宝莲只是睫毛膏——全世界最好的睫毛膏,但是睫毛膏只占到彩妆的多少百分比呢?不会到1/4的;如果娃哈哈只是一家卖钙奶的——就算也是全国最好的——公司,但是钙奶又占到饮料市场的多少呢?恐怕1/100也不到。脆弱的销售额就能抵挡大鳄般的竞争对手的进攻吗?他们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还有很多例子,可口可乐有数10种衍生品牌;万宝路既是香烟品牌又是休闲服装品牌;雅马哈呢?它是摩托和乐器的顶尖品牌;SONY、摩托罗拉、HP……等等等等。他们都是成功的品牌延伸的代表。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品牌延伸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延伸。

  实际上品牌延伸有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新产品上市的成功几率在中国只有5%左右。而新产品以品牌延伸的形式进入市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有成功的把握的。作为一个知名的受到消费者欢迎的品牌,它的一大优势就是形成了消费者对于其品质的长期预期。特劳特说过“在营销世界里,没有客观的现实,也没有最好的产品。只有一样东西——现有的潜在顾客心智中的认知,认知即是现实,其他皆为虚幻。”想想你当年用的传呼机是什么?摩托罗拉。想想你当年9字头的手机是什么牌子?还是摩托罗拉,为什么用它?因为它在你心目中的预期;再想想你139的手机用的是什么?CDMA的呢?同样还是摩托罗拉。就是这样的,对于品牌延伸,消费者会根据自己对品牌本身已经掌握的信息,以及他们认为该信息与新产品的相关程度,对新产品的结构和品质作出推断或形成预期。再想想正在鼓吹定位论的邓德隆,他在成为“定位牌”邓德隆前后的名气相差多少呢?HEY,还用说吗?这就是品牌延伸的好处。

  从产品的分销上讲,客户不正是看的是品牌声誉吗?你现在的牌子不用交进场费或者很少,换个牌子试试?还有广告,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新品牌的平均广告/销售量比率是19%,而品牌延伸只有10%。

  真的如特劳特所说的品牌延伸长期不利的吗?我们来看些畅销不衰的大品牌,AC尼尔森关于全球62个大品牌的调查显示,“专业性、信任感和合理的品牌延伸是创建全球超级大品牌的三大关键要素。”AC尼尔森全球服务董事长及“全球超级大品牌”研究的发起人Jane Perrin评论说:“在品牌延伸到核心品类以外的其他品类、或者打入本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的过程中,这三大特性所带来的优势是非常突出的。”——其中合理的品牌延伸就是三大关键要素之一。在这些全球超级品牌中,Beiersdorf公司的妮维雅就充分发挥了在护肤品中的专业优势,其品牌横跨19个产品品类, 从润肤产品、晒后爽肤乳液到洗发用品和剃须膏,不一而足;强生、高露洁—棕榈以及欧莱雅同样利用了他们公司名称所拥有的高度信任,在全球范围把公司名称应用于多种产品类别中的多个品牌;雀巢也充分利用了消费者对公司名称的信任,其名称被广泛应用于诸如早餐用谷麦类食品、焙烤/备餐辅料、巧克力以及水的品牌;诺华的Gerber品牌就利用了其在婴儿用品的专业优势,把品牌延伸到了个人护理用品、食品、饮料、化妆品和保健品,乃至儿童寿险的领域……

  定位论关于品牌延伸的另外一个明显的漏洞是,认为品牌只有具体的特质联想而没有抽象的联想。比如特劳特例子中的“但是市场是认知的战场,而不是产品的战场。在消费者心智中,A.1.不是品牌名,而是牛肉酱本身。”——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是“牛肉酱本身”,有些产品所代表的概念是“奢侈”、“流行”、“前卫”……登喜路是什么?是男士服装、是皮具、是首饰、是笔、是眼镜、是威士忌、是干邑、是男士香薰而且还是烟具……但是登喜路代表的不是任何一样产品本身,而是“高贵的品质”。登喜路之所以能延伸到那么远的品类,是和消费者对它的联想出于“无形”的本质是有关系的。

  当然,说这些并不是鼓励你无原则地做品牌延伸,就像不能无原则地否定品牌延伸一样。我们目前的结论是,品牌延伸不是“牛鬼蛇神”,它是一把双刃剑,可能杀伤敌人,也可能伤到自己,关键是,你要掌握品牌延伸的技术——但这不是今天讨论的问题。

  正如特劳特所言,市场营销是门可能性的艺术,我喜欢这句话,他说的对。任何理论都不是万能的,包括特劳特的定位论,从1981年的《定位》到1996年的《新定位》,定位论本身就在不断地变化,我们不赞成定位论中关于品牌延伸的否定论定,不代表我们全部否认定位论,正相反,我正是个定位论的狂热爱好者——只是,不是定位牌的。

  编者注:本文已经发表于《销售与市场》2003年8月上半月刊,刊登在杂志上的略有删节,此处刊登的是完整版本。

  作者俞雷,任职于欧莱雅中国。中国营销传播网专栏作者和销售管理论坛版主,《最糟糕情况下的营销》一书的作者。欢迎与作者交流,作者的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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